
导读:新员工入职培训的作用是什么?这个新员工入职培训是带薪的吗?1了解企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规范工作行为。任何一个新员工进入新公司后,都需要对企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有一定的了解,这不仅有助于后续的工作,也有助于企业进行更好的人事管理。新员工
新员工入职培训的作用是什么?这个新员工入职培训是带薪的吗?
1了解企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规范工作行为。任何一个新员工进入新公司后,都需要对企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有一定的了解,这不仅有助于后续的工作,也有助于企业进行更好的人事管理。新员工入职培训的第一个意义和作用就是通过培训的形式,让新员工了解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从而更好的遵守,规范自己的工作行为,这也是对一个员工最基本的要求。主要是为了让这些新员工更好更懂事,在工作中尽量少犯错。
2主要是考核员工,也是让员工了解自己的公司,熟悉公司的业务。同时也会让公司领导看看这个员工是否适合这份工作,所以会进行入职培训。降低员工流失率,企业的培训工作做得越好,就有越多的新员工愿意留下来为企业工作,从而使企业获得需要的人才,同时也节省了多次培训的成本和二次招聘的成本。减少新员工适应工作岗位的时间,为了让新员工尽快适应工作岗位,从而节省时间,降低工作中的出错率,我们可以安排培训活动,告诉新员工他们需要的工作岗位和公司的规章制度,这样公司的效率就可以相应提高。
3带薪的。员工在入职培训期间获得报酬。在培训期间,员工与公司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培训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从事公司岗位工作的要求,更好地适应公司的经营活动,为公司创造更大的价值,公司应当支付工资。培训期短的也就一两天,不会区别对待。培训期较长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入职培训期为试用期的,工资不低于本人正式工资的80%。
试用期离职时,公司不能擅自扣除员工的工资,除非有合法的法律规定或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而以培训为由扣除前三天工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
如果公司在员工入职时有明确告知该员工有培训期,并且在劳动合同中有相关约定,包括培训期的工资、培训期间工作内容等,那么在试用期内离职时公司可以按照约定扣除相应的工资,但是扣除的金额应该符合法律规定和双方约定。
如果公司没有和员工明确告知培训期的工资、培训内容等相关信息,或者在劳动合同中没有相关约定,那么公司是不能擅自扣除员工的工资的,否则是违法的。如果公司擅自扣除员工工资,员工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至于工资发放时间,公司应该按照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发放工资,如果公司延迟发放工资,也是违法的。如果公司违反约定不按时发放工资,员工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们的新员工培训项目打磨到目前,已经历经5年了,现在还是在做迭代优化,分享下思路,整个项目的规划大概是如下图:
新员工培训,我们还蛮重视的,也不断的在做迭代优化,整个项目的规划大概是如下图:
单纯看脑图的话可能会有些懵,按照时间顺序来走的话大概是这样的:
刚入职的时候我们会发新手指南,让他熟悉最基本的考勤制度,福利,公司的架构,各个系统账号等内容
2随后他会收到人才发展的伙伴给她发送的新手村关卡,关卡中会需要新人在群里做介绍,在各个办公环境点拍照打卡,学习完线上课程,和老板面谈等环节,会按入职时间发放不同的关卡
3关卡中需要学习的内容我们都已经呈现在线上,新人自由安排时间学习即可,减少线下培训的时间
4所有新人该掌握的内容,我们都会通过线上测试的形式,进行检查,考试不通过再学即可,也是通过考试形成一个检查的闭环。
5除了线上课程,我们还有线下的面授培训。面授除了分享文化内容,让大家对文化有更真切的体验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目的是新人间的互相认识
是的,我们每次都会准备些水果周黑鸭啥的
6公司级的内容了解完后,关于业务的,会有业务部门在新人入职前就准备好带教计划,一项一项完成
7在新人试用期期间,我们也非常注重收集大家的反馈和意见,所以每2个月,会举行一次新人座谈会,收集大家各方面的信息,当然每期问题和收集的内容会有些不一样。
内容收集完后,如果有其他部门需要调整的,会分发至各部门。
8最后,在员工转正时,会有所有他需要达成任务的一个检验,新人需将通关的资料,考试的通过证明,带教计划的签字证明,上传至转正流程中
我们在整个新手村项目的设计中,第一个是期望新人在新手村中,能够得到足够的浸泡,出来后就具备了公司独特的气质。第二点是一直期望将其游戏化,做的更加有趣一点,所以在材料设计,任务设计上会有些不同。
就实施后新人的反馈而言,还是不错的,当然我们也还在不断的迭代优化中。希望对你会有所帮助。
关于新手村所有的方案内容,在我最新的课程里有详细分享,相关的模板也一并送出了,共30多讲,还是很有趣很带劲的一个系列内容,我自己讲的也很激动。
新手村--游戏化新员工培训
新《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以下是新《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新《劳动合同法》之所以有“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这个规定,目的是防止公司滥用违约金条款,事先约定高额违约金来限制员工流动。新法施行后,员工可以主动离职,并无需承担违约金责任。即使公司自行规定违约金,法院今后也不会支持。
但新法亦对此作了2个例外规定:一是在公司支付培训费用并约定了服务期限后,员工在约定的服务期内主动离职,应当赔偿违约金;二是,在违反竞业限制责任时,员工也应该承担违约金责任。
这里的培训,不是普通的、必要的培训,而是专项技术培训。因培训产生的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公司实际支出的培训费用。此外,公司要求员工支付的违约金,亦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对于培训费用,普通、必要的职业培训与专项技术培训也不能混为一谈,且应以实际为员工专项技术培训所支出的费用来约定违约金数额。
企业可以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并与员工签订协议,约定服务期。如果员工在工作中违反了服务期的约定,要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要支付给用人单位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能超过单位提供培训的金额。
一、企业劳动合同法培训的规定有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职前培训是劳动者的权利,也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培训是用工的一种形式,是企业用工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故自参加培训的第一天起即与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本人注:不包括一般的入职培训),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签订劳动合同后哪些情况下可以要违约金
1、明确约定违约金的情况。劳动合同是双方真实、自主意识表示,如果双方在劳动合同中已作出明确、合理的约定,则企业违法或者违约时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执行,支付劳动者违约金。同时,如果赔偿实际损失金额超出约定的,劳动者还可以要求增加赔偿金额。
但在实际处理中,一些法院可能会认为,经济补偿金性质属于法定的违约金,既然支持了法定违约金,就没有必要在判用人单位支付合同违约金了。
2、没有明确约定违约金的情况。双方对违约金额没有约定的,企业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比如,企业违反规定或约定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在提起劳动仲裁、诉讼时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要求企业赔偿停工造成的损失及仲裁和诉讼增加的费用(包括仲裁费,诉讼费,交通费,律师费和证人出庭费等);也可以选择解除劳动合同,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经济损失,甚至包括合同期未满的工资损失等等也是可行的,实践中也有判例。
3、用人单位反诉经济损失和培训费的情况。在一些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引发的争议中,用人单位为了减少损失,可能会反诉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和培训费等。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可以约定违约金,单位为了保守商业秘密,和员工签订竟业限制条款,也可以约定违约金。劳动双方在履行劳动合同义务时,如果存在违约的情况,可以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赔偿给对方。
可以找劳资部门投诉,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者不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的规定,用人单位出资对员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员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员工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辞职注意事项
劳动者可以行使选择职业的权利,但行使权利应当通过法定的程序进行。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既是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其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无须经过用人单位的同意,但劳动者应当依法或依约承担违约责任。
超过30日,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办理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有关手续的,用人单位应当办理。所以,劳动者如果想辞职,但公司又不同意的,劳动者就可以提前30日向公司发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起30天后,劳动者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就依法解除,但劳动者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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