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初入职场年末冲业绩,必须灵活运用时长,集中精力工作中。员工主动带饭到公司吃便是节省时间的方法之一,对工作是有益的。公司不允许员工带饭到公司吃是不当之处的。员工用餐,特别是午餐,回家的路上要耽搁许多时长,员工来回奔波也疲劳。早上上班时把午餐产
初入职场年末冲业绩,必须灵活运用时长,集中精力工作中。员工主动带饭到公司吃便是节省时间的方法之一,对工作是有益的。公司不允许员工带饭到公司吃是不当之处的。员工用餐,特别是午餐,回家的路上要耽搁许多时长,员工来回奔波也疲劳。早上上班时把午餐产生,下午在班里吃,节省成本放心。员工不以午餐操劳,有更多的是时间和精力投入工作,有益于年末冲业绩,公司要给予适用。
公司能够要求统一就餐时间,给予集中化吃饭的地方,给予需要的设备如桌椅板凳,热粥的专用工具如微波炉加热,供货沸水。这是保护工作中纪律的必须,都是对员工的在意和温馨,有益于提高公司的吸引力和团队的凝聚力,激发员工主动性。
员工带饭到公司吃与年末冲业绩中间并没有必定的关联。一般的公司不容易这么做,员工内置午餐既节省时间,有划算,对公司对自己来讲都是有益处,都不危害公司一切工作中,那么开心的事为何公司会不允许呢?提高业绩其中一个关键因素是激发员工的主动性,产生团队的凝聚力,一顿午餐暴露了公司对员工的管理规定许多,可能公司遇到问题习惯一禁了之!
禁止员工带饭到公司,负责人很有可能考虑到环境卫生,公司品牌形象,员工闲谈等缘故,但摆脱困境,公司能够开设单独的用餐屋子,规定时间就能够,或是公司统一网上订餐,在外面统一用餐,多关注员工,对公司的业绩增长有较大功效!公司的业绩目标完成离不了每一个员工的辛勤付出,严肃纪律没什么问题,但生活上多去理解员工,更加容易得到员工的全力以赴投入。
对于一个同事选择将公司发的加班餐带回家给孩子吃,我们可以从多个角度来看待这种行为,并理解其中可能的动机和影响。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观点和拓展:
家庭和责任:这位同事可能是一个有家庭的人,他们可能有责任照顾自己的孩子。在一些情况下,这可能是一种经济上的必要性,因为节省开支对于养育孩子来说非常重要。这种情况下,他们的行为可以被视为在尽力满足家庭需求,这是可以理解的。
公司政策和道德:需要考虑的另一个因素是公司的政策和道德标准。有些公司可能会鼓励员工将加班餐带回家,特别是如果食物是免费提供的。然而,其他公司可能会有不同的政策,视此行为为不当。在这种情况下,同事可能会面临违反公司政策的风险。
同情和理解:有些同事可能会对这位员工的处境表示同情和理解。生活有时候会有困难和挑战,而这位同事可能正在努力平衡工作和家庭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同情和支持是非常重要的,而不是过于批判。
公司文化:公司文化也会对这种情况产生影响。在一些公司,员工之间分享食物可能是常见的,而在其他公司,这可能会被视为不正当行为。这取决于公司的价值观和文化氛围。
沟通和透明度:如果这位同事选择将公司发的加班餐带回家,他们应该在沟通上保持透明和坦诚。如果公司有明确的政策或规定,他们应该遵守,并确保自己的行为不会引发不必要的争议或问题。
员工关系:这种行为可能会在员工之间引发不同程度的反感或争议。一些同事可能会理解并支持这位员工,而其他人可能会认为这不道德或不公平。因此,需要谨慎处理与同事的关系,以维护一个和谐的工作环境。
寻求解决方案:如果员工觉得自己不得不将公司发的加班餐带回家,这也可以视为一个提醒,公司可能需要审查和改进员工福利政策。这可以包括更好的工资待遇、更灵活的工作安排或提供其他形式的支持,以帮助员工平衡工作和家庭生活。
总的来说,这种情况涉及到家庭和职业之间的平衡,公司政策和道德标准,以及员工之间的相互关系。在处理这种情况时,理解和尊重不同员工的处境和需求非常重要。同时,公司也应该审查自己的政策,以确保员工在工作和家庭之间有适当的支持和平衡。最终,我们应该以同情和理解的态度来看待这些问题,而不是过于急于批判或断定。
以下情况就知道了。
基本案情
李某,党员,某县主管文教卫生工作副县长。孙某,党员,县教育局局长。谢某,党员,县财政局局长。肖某,党员,县审计局局长。
2016年12月,孙某请示李某,表示所在单位想宴请谢某和肖某,感谢财政局、审计局给予教育局的关照,李某同意。于是孙某在某宾馆餐厅公款消费3000元宴请了李某、肖某、谢某。
处理建议
李某、孙某、谢某、肖某均构成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违纪行为,应依据《党纪处分条例》第九十六条的规定,追究四人的党纪责任。
同时,谢某、肖某还构成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活动违纪行为,应依据《党纪处分条例》第八十六条的规定,追究二人党纪责任。谢某、肖某上述两种违纪行为属于想象竞合违纪形态,应依据《党纪处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依照处分较重的条款定性处理,即依据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违纪行为定性处理。
评析意见
李某、孙某、谢某、肖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犯廉洁纪律,均构成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违纪行为
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违纪行为,是指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中的党员,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行为。
违反有关规定是指党和国家关于禁止用公款支付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的相关规定及反对浪费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比如:《中共中央纪委、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务实节俭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等。
在本案中,李某、孙某作为分管副县长、教育局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犯廉洁纪律,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孙某是直接责任者,李某负有领导责任,二人均构成违纪,应依据《党纪处分条例》第九十六条的规定,追究李某、孙某的党纪责任。
谢某、肖某作为财政局长、审计局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犯廉洁纪律,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二人均构成违纪,应依据《党纪处分条例》第九十六条的规定,追究谢某、肖某的党纪责任。
谢某、肖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犯廉洁纪律,均构成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活动违纪行为
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活动违纪行为,在客观方面必须同时具备:一是指在公务和非公务交往过程中,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亲属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活动。(如果接受的是与本人无公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则不构成本违纪行为。应当注意的是,关于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无论是什么标准、是否是公款,只要是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就构成此违纪行为)。二是情节较重,这是构成本违纪行为的必要条件。如果情节较轻,则不构成本违纪行为。对此,《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党内法规均对该行为作出了规制。
在本案中, 谢某、肖某作为财政局局长、审计局局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犯廉洁纪律,接受公款支付的宴请,符合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活动违纪行为四要件构成的规定,构成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活动违纪行为。应依据《党纪处分条例》第八十六条的规定,追究二人的党纪责任。同时,谢某、肖某均构成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违纪行为。二人上述的两种行为属于想象竞合违纪形态,依据《党纪处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照处分较重的条款定性处理,即以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违纪行为定性处理。
此外,宴请消费的3000元公款,应由宴请者和接受宴请人员个人承担,即由李某、孙某、谢某、肖某四人共同承担。依据《中国***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应当责令退赔县教育局。
需要强调的是,要注意区分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违纪行为与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活动违纪行为的界限问题。两者的区别在于,一是主体的不同,前者既包括组织者,也包括参加者,后者只包括接受宴请等活动安排的人员。二是款项的性质不同,前者只能是公款,后者包括公款和私款。三是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既侵犯廉洁自律制度,又侵犯国家财务管理制度,强调的是对公共财物的管理和使用。后者既侵犯廉洁自律规范,又侵犯党和国家机关正常管理活动,强调的是影响公正执行公务。
公司的管理视角是建饭堂,或是饭补?企业本身实力至关重要。比如公司所在地地理位置、人力资源管理状况、规模效应、经营情况等,全是二选一的决策要素。要是部位较为偏远,公司是建造的工业厂房,考虑周全,提议建饭堂。乃至寝室也一起。这些基础问题,都是职工所感,不管招骋,或是留才,都有好处。假如是租的工业厂房,联络补助,灵便一点,便捷日后各种各样整体规划。
一个饭堂,能带给职工的,不单单是便捷,也有很强的信任感。人是铁饭是钢,上班挣钱是为了赚钱养家,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并没有食堂的公司或者企业,到吃饭时间,有一些带了自己的饭去排长队热粥,有一些人点了外卖送餐,而有些人,却因为忘记了订外卖而饿肚子。什么时候能吃上饭,要看你热粥早不造,送外卖的小伙快不快。那对饿肚子的员工而言,都是一场难熬,这类难熬每日都要经历。
当地其他公司是不是都是有饭堂,或者绝大多数也给饭补?这一很重要,假如所属工业园区的企业,都是有饭堂,而你们公司却并没有,在员工招聘和留才层面,就可想而知了。职工会用脚来来回答你。相反,倘若其他公司也给饭补,你创建饭堂,也没必要。非常容易破坏公司中间的规则。论从便捷职工,或是有益于企业经营管理的角度看,有饭堂更强。由于,一是饭补还是要去买东西吃,不如在企业便捷。
二是公司有饭堂,克服了职工就餐难题,能够让员工有更多时间投入工作,有益于提高效率。三是公司食堂健康安全,可以更好地确保员工健康,给员工温馨,有益于提升职工的归属感。四是有利于职工之间的交流,也包含领导和职工的沟通交流。大伙儿聚在一起就餐,除了可以交流感情,也方便用借就餐沟通交流工作中,何乐而不为呢。之上可能就是大部分公司都开办饭堂的原因吧。就跟经济有关系。
法律分析:商品的赠品虽然没有实际标价,但是仍然应当认定为超市的财产,超市员工私自取走商品赠品,对超市的合法财产造成损害的,超市经营者可要求员工退回该赠品,无法退还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1 道德和职业操守:将公司发放的加班餐带回家给孩子吃,涉及到员工的道德和职业操守。作为员工,我们应该尊重公司的规定和政策,以诚信和责任感对待工作和公司资源。将公司提供的加班餐带走可能违背了这些价值观。
2 公平性和公正性:将公司发放的加班餐带回家给孩子吃,也涉及到公平性和公正性的问题。其他同事可能会认为这样的行为不公平,因为加班餐应该是给在公司加班的员工食用的,而不是用于他人。
3 影响团队合作和氛围:这样的行为可能会对团队合作和工作氛围产生负面影响。其他同事可能会感到不满,认为这是不公平对待和资源浪费,从而影响工作的协调性和团队合作。
4 法律和公司规定:根据公司的规定,员工不得私自占用或挪用公司资源。将公司发放的加班餐带回家给孩子吃,可能违反了公司的规定。这可能会导致纪律处分或其他不利后果。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这样的问题,具体的看法可能因个人立场和背景而有所不同。然而,无论个人立场如何,我们都应该尊重和遵守公司的规定,并以诚信和责任感对待工作和公司资源。
刚上任领导请员工吃饭是一种表达方式,它可以传递出领导对员工的尊重和感谢,同时也能帮助领导更好地了解员工和公司的情况。但是,请员工吃饭并不适用于所有公司和所有员工。
首先,要考虑公司的文化和氛围。如果公司通常有领导请员工吃饭的文化传统,那么新任领导请员工吃饭是符合公司文化的。如果公司并没有这种文化传统,那么新任领导请员工吃饭可能会被视为过度表演或不必要的花费。
其次,要考虑员工的感受。在请员工吃饭之前,新任领导应该了解员工的背景和偏好,以便更好地选择用餐地点和食物类型。如果领导没有考虑到员工的感受,可能会让员工感到不舒服或尴尬。
最后,请员工吃饭的费用也需要考虑。虽然领导可以以单位的名义做为对员工的鼓励与奖励,但请客费用一定要合理,并确保在公司的财务预算范围内。请客的费用应该是合理的,不能过高或过低,过高可能会给员工带来不必要的压力,过低则可能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
综上所述,刚上任领导请员工吃饭是一种可行的方式,但需要考虑公司文化和氛围、员工感受以及费用问题。在做出决定之前,领导应该仔细考虑并咨询公司的前辈和其他领导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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