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要知道现在的外卖平台为了规避平台与外卖员之前的劳动关系,都是采用第三方众包的方式,换句话说平台与外卖员之间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如果外卖员送餐出现了意外,那就要看平台方是否有过错,如果平台方存在过错,那么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如果平台方没有过
要知道现在的外卖平台为了规避平台与外卖员之前的劳动关系,都是采用第三方众包的方式,换句话说平台与外卖员之间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如果外卖员送餐出现了意外,那就要看平台方是否有过错,如果平台方存在过错,那么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如果平台方没有过错,是否承担责任,这就看平台的意愿了,现在是法治社会,可不是谁是弱者谁就有理。
这是发生在湖北仙桃市,当时这位外卖员在凌晨2点的时候接到一笔订单,需要送到某小区,估计该小区是封闭式管理,他进小区肯定要惊动小区的保安,而当时保安让他从另外一个口进去,但外卖员赶时间就“硬闯”了进去,然后在出来的时候俩人发生了抠脚,然后保安直接用警棍敲在了外卖员的头上,后来送到医院抢救,最后抢救无效死亡了。
如果从事件的发生过程来看,外卖员本身就有不对的地方,毕竟保安的作用就是保护小区的安全,而且还是在凌晨2点那么晚的情况下进入小区,保安放行是情谊,不放行是本分,并且当时建议他走另外的门,但外卖员却没有听从保安的建议,然后还硬闯。往好了说这是俩人起了争执之后,外卖员的不理智行为;往大了说,就因为外卖员的这种行为,保安完全可以不让他进,甚至是控制住外卖员,然后报警处理。而保安的最大过错就是动手打人,据说当时把外卖员的头盔都打碎了,现在把人打死了,他必然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从事件发生的整个过程来看,外卖平台只是给这位外卖员派了单子,一没有让他硬闯小区,二没有让他与保安发生争执,三没有怂恿保安打外卖员,不知道平台的责任在哪里。所以,现在想要定外卖平台的责任,那就必须拿出相应的证据才可以,比如当初签订的劳动或劳务合同,证明外卖员与平台的关系,如果定性为劳动关系,那么在工作期间出现意外,平台是需要给予一定补偿的,这是不可推卸的。
但问题的根本是,如果外卖员与平台之间没有协议或合同存在,恐怕外卖员这次的遭遇只能是自吞苦果,平台按照相关的规定给予一定的补偿是肯定的,但给多少,怎么给这是无法确定的。只要平台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给予补偿,那么就没有任何人可以指责外卖平台,如果平台出于人道主义,给予外卖骑手一定的补偿,这也是人家平台的事。还是开头那句话,给补偿是情谊,不给也是本分,这主要看如何定义骑手与平台之间的关系。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大多数人为了图个方便都会选择通过点外卖的方式来节省出做饭的时间。随着点外卖的人越来越多,美团外卖也开始大量招聘外卖员送餐,外卖员越来越多,发生的意外也就越来越多。甚至发生了美团外卖小哥暴打女店员事件,虽然给美团带来了一些不好的影响,但大部分实体店依旧不敢放弃与美团的合作。
美团外卖是外卖行业的老大哥,有十分多的用户在使用美团外卖点餐,如果放弃了与美团外卖合作,就等于放弃了一半甚至一半以上的收入。因为随着工作压力增加,到饭店里堂食的顾客变得比以前少了许多,更多变成在家点外卖,所以饭店每日靠外卖也能获取一笔不小的收入。外卖小哥之所以要暴打女店员,是因为当时饭店出餐比较慢,外卖小哥担心送餐会迟到,所以向女店员催促,但女店员对外卖小哥的频繁催促表现出非十分的不满,双方因此发生了口角,然后矛盾升级,发生肢体冲突。大多数人都指责外卖小哥做的不对,其实这件事对于双方都有一些责任。美团平台给外卖小哥要求的送餐时间变短,让外卖小哥更加着急,再加上饭店出餐较慢,给予外卖小哥的压力更大了,因为我们都知道从餐迟到对于外卖员的影响非常不好甚至会被罚款。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店家和外卖员之间的矛盾也是持续升级。我认为想要解决这种现象还要从美团平台开始改善,即使点外卖的顾客增多,也要在人才招聘时把好关,并且适当延长外卖小哥的规定送餐时间,让双方都不再那么着急,外卖小哥与饭店之间也就不会出现如此多的矛盾,双方的关系才能出现好转。
湖北仙桃一名外卖凌晨送餐被打身亡,平台是否也该为其负责?我曾经也是一名外卖员,不管是对外卖员有感同身受还是站在在公平公正的角度来回答,我认为平台应该为其负责。
我国从事外卖人员已经超过了700万人,随着社会的快节奏和压力增大,点外卖的人还会每年增加,自然从事外卖工作的人也会越来越多。但是现在外卖行业基本是被某团和某饿垄断了,行业的规则和待遇都成了他们说了算,所以平台在不断的挤压商家利润和骑手的权益。
这其实就是根本矛盾所在,外卖员凌晨送餐被打身亡,这和外卖员与顾客有直接关系,但是平台有间接关系,或是平台直接导致的。送外卖的骑手与顾客产生矛盾,往往是由于送餐迟到了,送餐出现撒餐,或与顾客产生争吵导致的。
外卖员被打死,打人的人要负责任,平台作为中间商,与外卖员有劳务关系,在工作时间出了事不管是人道主义还是法律上都应该对其负责。一般来说平台是有给外卖员购买保险的,出了意外有保险来理赔。我以前送外卖的时候,只要上班开始接单系统就会自动扣3块钱的保险费,一天扣三块,一个月骑手就要交90块钱的保险费。
外卖员凌晨被打身亡,除了保险的理赔,平台还应该站在人道上给予关怀,因为外卖员的工作真的是很辛苦的,很危险的,想想那么冷的天凌晨还在送餐多么的不容易。所以顾客应该能体谅一下,不要轻易给差评,不要欺负弱势群体。是外卖人员的错误那么也应该态度友好,主动道歉,不要与顾客发生言语冲突,更不要因为给了差评就产生报复顾客的心态。
所以我认为外卖员被打身亡主要责任还是动手打人的保安,平台作为劳动提供者应该按合同的规定负相关的责任。
我觉得外卖员的行为太冲动了,是非常不可取的,很不理智的表现,把自己的负面情绪发泄在别人身上,让别人遭受了无妄之灾。
江苏一外卖员进入小区送外卖,当时外卖员在15楼上电梯,想下到一楼,而同乘电梯的业主住在27楼,按电梯也打算下到一楼,电梯先升上了27楼,外卖员以为到一楼了准备出去才发现到达27楼层,感觉是该业主把电梯按上去耽误了他的时间,所以就对她进行殴打,有掐脖子甩和撞击电梯厢等行为。
对于这件事情,我反复观看了好几次这个视频,有些网友说是因为业主把所有的楼层都按了个遍,因为这些灯是亮着的,因此外卖员打她是她活该的,可仔细看会发现倒数第二排右边的那个按钮是**的,所以我认为业主是没有把每个楼层都按了的,结合我居住的小区电梯按钮和不同的地方我乘坐过的高楼层电梯来看,最下面那一排的按钮是开门和关门的按钮,倒数第二排就是一楼或者负一楼/二楼的按钮,只是每个电梯的按钮亮度设置不一样,所以不能先入为主觉得按钮亮就是按了楼层。
还有一个争议比较大的问题就是女业主是否有辱骂外卖员的行为,但是这也绝对不是外卖员动手打人的理由,一旦动了手你有理都变成无理的了,女业主是否有过错在先我们不得而知,所以这里不过多地评价,但对于外卖员的这一行为,个人表示很不认可,凡事应该好好说,而不是用武力解决。
客观来分析下外卖员乘坐电梯可能存在的三种情况:
没按一楼按钮。外卖员在15楼进入电梯的时候忙着看手机没有按到下行一楼的按钮,所以导致电梯直接升到27楼女业主按的楼层了。
没注意看上下顺序方向。如果恰巧有人到达15楼,电梯门会打开,而外卖员没注意看是上还是下的方向的话,直接进入电梯,或者按错了上下的按钮,电梯都会先上到别人按的楼层,再下去的。
电梯的设置原因。有些电梯是即使你在高楼层按了一楼,可其它比你高的楼层的人同时要下去的话,会先升到别的楼层再一起下来的。
不管是这其中的哪种情况,或者直接说是第三种情况,首先人家业主也不知道外卖员在电梯里面,其次她想下到一楼,即使知道外卖员在里面按电梯也很合理,上下电梯最多也就几分钟的时间,再急也不急在这一时。
我居住的小区也有很多外卖员是经常送餐到各个楼层上面的,虽然有时看着他们也很赶时间,人多的时候会表现出有点不耐烦的样子,可这就是常态呀,电梯不是外卖员的专属电梯,大家都是可以乘坐的,不是你着急都要别人来迁就你,所以他们会在路程上尽量缩短时间,跑着进到里面等电梯,按照顺序一层层乘坐,中途有人下去的,也是乖乖等候。
所以说人与人之间要多点耐心,不要随便就用暴力来解决问题,而且使用暴力非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带来更多麻烦事。
算工伤的。外卖行业是互联网经济模式的典型代表,随着外卖员群体规模的不断扩大,由此引发的劳动争议纠纷也日益增多。外卖员劳动关系认定的问题成为主要难点。快递员往往通过网络APP接单,统计工作信息及结算报酬,对于用工主体和用工关系的确定存在较大难度。因此,准确认定劳动关系,对于有效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成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劳动,由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本案中,物流公司为外卖平台经营者的合作方,为该外卖平台商户提供物流服务,并招用小张为外卖员。小张与物流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对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作出了明确约定,明确双方之间的用工关系性质为劳动关系。因此,应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或者未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职工支付费用。”本案中,小张受伤的情形已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深圳市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为工伤,物流公司既未就此申请行政复议,亦未提起行政诉讼,故《深圳市工伤认定决定书》已经生效。物流公司未为小张缴纳工伤保险,故应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依法向小张支付各项工伤赔偿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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