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如果公司想拥有这个车的所有权、而员工只有使用权,则上公司的名字。但按你的说法,是“奖励”,也就是“送给”员工,那最好上员工的名字。因为本来就送出去了,而且汽车的话,是个特殊的产品,它在行驶过程中有可能会产生巨大的人、财、物损失,如果公司送出
如果公司想拥有这个车的所有权、而员工只有使用权,则上公司的名字。
但按你的说法,是“奖励”,也就是“送给”员工,那最好上员工的名字。因为本来就送出去了,而且汽车的话,是个特殊的产品,它在行驶过程中有可能会产生巨大的人、财、物损失,如果公司送出去了不想以后惹来麻烦, 上员工的名字最好。
没什么意思,老板为人好,有绅士风度,在没吃饭加班的情况下遵守了对女人、对孕妇该有的礼仪而已。你自己不要多想,遇到同事问一声也是人之常情,好好工作,安心养胎,正常没有什么人会对孕妇有非分之想的。老板,开车送你回家。说明老板对你非常关照。那么老板希望你对工作要用努力。来回报。开车送你回家,表示老板对员工的关心关怀和照顾。那么你就应该更加努力的工作来回报领导。在私事方面。要时刻为领导着想。说白了就是老板对你的照顾或者是对你的拉拢。总之来说是好事,你要回报领导,感恩领导。
给“配”的车是工作需要,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都是公司的名字,属于公司财产,个人只有使用权。奖励给员工的车,名义上是个人财产,但是如果没有过户给个人,登记证书和行驶证还是公司的名字,那实际上还是公司的财产。
需要的,公司需要缴纳增值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相当于固定资产清理;个人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税上牌照时候要缴纳。
(1)增值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视同销售是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2所得税也需要看用途,基本没有离开企业不用视同销售;
(2)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五条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以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3)个税:”
1、企业为股东购置汽车。企业为股东购车,税务处理实务中要视企业的经济类型分别进行处理:
1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为个人投资者购车。《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2其他企业为个人投资者购车。财税〔2003〕158号规定,对投资者取得的所得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并允许合理减除部分所得。
3企业为非股东雇员购车。企业为非股东雇员购车,员工应将取得的所得计入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实物向雇员提供福利如何计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15号)规定,企业为符合一定条件的雇员购买车辆,车辆发票均填写雇员姓名,并商定该雇员在企业工作达到一定年限,该汽车的所有权完全归雇员个人所有。个人取得实物所得应在取得实物的当月,按照有关凭证上注明的价格并入其工资、薪金所得征税,可按企业法规取得该财产所有权需达到的工作年限内(高于5年的按5年计算)平均分月计入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