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朋友知道怎么发高温补贴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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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朋友知道怎么发高温补贴比较好?
导读:高温津贴和高温福利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高温津贴是高温津贴是国家法定福利,但随着全球变暖,夏季气温越来越高,很多企业也都会相应在夏季发放夏日福利,希望借此给员工在这酷热难耐之际带来丝丝清凉和缕缕关怀。首先,高温津贴的具体发放标准,各地的金额和时

高温津贴和高温福利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高温津贴是高温津贴是国家法定福利,但随着全球变暖,夏季气温越来越高,很多企业也都会相应在夏季发放夏日福利,希望借此给员工在这酷热难耐之际带来丝丝清凉和缕缕关怀。

首先,高温津贴的具体发放标准,各地的金额和时长均不一,各大企业的HR们可一定要了解自己当地的高温津贴政策哦!

北京:政策文件号——京安监发201444号

6-8月,室外露天作业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上海:政策文件号——沪人社规201919号

6-9月,每人每月300元。

浙江:政策文件号——浙人社发201865号

6-9月,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室内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

广东:政策文件号——粤人社规20219号

6-10月,每人每月300元,按天数折算为每人每天138元。

广西:政策文件号——桂人社发2011114号

6-10月,每月100-200元之间。

江苏:政策文件号—— 苏人社发2018113号

6-9月,每人每月高温津贴300元,用人单位原则上按月计发劳动者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按规定税前扣除。

天津:政策文件号——津人社局发201337号

计算标准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发布的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高温津贴日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2%,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到元。

例如,2021年的标准按照2020年度天津职工年月平均工资6777元计算,今年的高温津贴标准为6777÷2175×12%=37元。

重庆:政策文件号——渝府办发2013166号

一般高温天气作业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中度高温天气作业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强度高温天气作业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高温天气期间,室内工作场所温度在33℃以上35℃以下的,高温津贴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35℃以上37℃以下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37℃以上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

山东:政策文件号——鲁人社发202164号

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防暑降温费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山西:政策文件号——晋人社厅发201345号

6-8月,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符合条件的在岗职工,领取高温津贴的标准是,每人每月240元。且不能算在最低工资标准内。

安徽:政策文件号——皖人社秘2018272号

6-8月,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5元。

湖南:政策文件号——湘劳社政字200520号

7-9月,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不能低于15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的,则每人每天69元。

湖北:政策文件号——鄂人社发201339号

6-9月,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每人每天12元。

河南:政策文件号——豫劳社劳资20086号

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天气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业发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温津贴。

河北:政策文件号——冀人社发201720号

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以作业环境为依据并以实际出勤作业时间确定。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小时(含加班加点,下同) 2元。没有防暑降温设备或有防暑降温设备但达不到降低工作场所温度效果的室内劳动者每人每小时15元。

陕西:政策文件号——陕人社函2019293号

6-9月,每人每天25元。6月15日至9月15日,其中陕北地区6月15日至8月15日,从事室外作业每人每天15元,其他每人每天10元。

江西:政策文件号——赣人社发201817号

6-9月,从事室外和高温作业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

四川:政策文件号——川人社办发2018105号

每人每天10元至18元。各市(州)可在上述范围内,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本地区高温津贴标准。其中,成都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10-12元。

福建:政策文件号——闽人社发20193号

5-9月,5月份应当按实际高温天数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6-9月份应当按月或按实际高温天数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按月计发的,每人每月260元;按天计发的,每人每天12元。

云南:政策文件号——云人社发201398号

6-9月,每人每工作日10元。

海南:政策文件号——琼人社发201339号

4-10月,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每人每天10元。

贵州:政策文件号——黔人社厅发201321号

6-9月,每人8元/天或168元/月标准发放。

吉林:政策文件号——吉人社联2021163号

6-8月,高温津贴标准为200元/月。

12月-2月,低温津贴标准为200元/月。

辽宁:政策文件号——辽人社发201416号

7-9月,每人每月200元,在每年7月、8月、9 月发放。

甘肃:政策文件号——甘人社通2014269号

6-9月,高温、露天作业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8元,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

宁夏:政策文件号——宁人社发201445号

6-9月,高温、露天作业每人每天12元,其他每人每天8元。

内蒙古:政策文件号——内人社发2013109号

高温岗位津贴180元/月,高寒岗位津贴230元/月。发放范围在33℃以上含33℃高温天气从事室外作业连续6小时以上含6小时和在-25℃以下含-25℃高寒天气室外连续作业4小时以上含4小时的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劳动者。

新疆:政策文件号——新人社发201269号

6-8月,每人每天10-20元。各地可在上述标准区间内,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本地区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

而夏日福利是企业自发的员工福利,可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因地适宜地发放给员工。

高温补贴是指在高温天气下,为了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工作积极性,企业向员工发放的一种特殊补贴。高温补贴既可以属于工资,也可以属于福利,具体情况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一、什么情况下应该发放高温补贴?

高温补贴的发放应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来确定,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气温高于35℃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当气温高于35℃时,企业应该为员工提供高温补贴。这是因为高温天气对人体健康有很大的影响,容易引起中暑、脱水等问题,影响员工的工作效率和生产质量。

2工作环境恶劣

如果企业的工作环境比较恶劣,例如在高温天气下需要进行户外作业或者在没有空调的环境下工作,那么就需要给员工发放高温补贴。这样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生产效率,同时也可以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

3工作强度大

如果企业的工作强度比较大,例如需要进行重体力劳动或者需要长时间站立、走动等,那么就需要给员工发放高温补贴。这样可以缓解员工的工作压力,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生产效率。

二、高温补贴属于工资还是福利?

高温补贴既可以属于工资,也可以属于福利,具体情况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1高温补贴属于工资

如果企业将高温补贴计入员工的工资中,那么员工在领取高温补贴的同时也需要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这种方式适用于企业的工资结构比较简单,没有太多的福利待遇,同时也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生产效率。

2高温补贴属于福利

如果企业将高温补贴作为一种福利待遇发放给员工,那么员工在领取高温补贴的同时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这种方式适用于企业的工资结构比较复杂,有很多的福利待遇,同时也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生产效率。

三、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

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应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来确定,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气温高度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当气温高于35℃时,企业应该为员工提供高温补贴。具体的发放标准可以根据气温的高度来确定,例如在气温高于35℃但低于37℃时,可以发放每天10元的高温补贴;在气温高于37℃但低于40℃时,可以发放每天20元的高温补贴;在气温高于40℃时,可以发放每天30元的高温补贴。

2工作环境

如果企业的工作环境比较恶劣,例如在高温天气下需要进行户外作业或者在没有空调的环境下工作,那么可以适当提高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

3工作强度

如果企业的工作强度比较大,例如需要进行重体力劳动或者需要长时间站立、走动等,那么可以适当提高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

总之,高温补贴的发放应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既要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工作积极性,又要考虑企业的经济实力和管理成本。只有在合理的发放标准下,才能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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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两种情况可享受高温津贴。一是高温,即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二是高湿,因广西气候特点,高温季节常有高湿现象伴随,且持续时间长,因此,同样适用于享受高温津贴。

法律客观:

各地实施高温津贴的标准1、陕西省陕西省企业在岗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为: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天2元;其他工人每人每天12元。2、重庆2007年6月1日,《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正式施行。根据该办法,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不含37℃)为一般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不含40℃)为中度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则为强度高温天气。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除按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外,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其中中度高温天气下按每人每天5元至10元标准发放,强度高温天气下按每人每天10元至20元标准发放。3、北京北京市自今年7月起上调劳动者高温津贴标准。北京市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在33摄氏度(含33摄氏度)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4、广东省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厅、安监局、国税局、地税局、总工会联合出台《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关于公布我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明确规定了高温津贴发放的额度:每年的6-10月,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标准为150元/月。该办法明确,不论室内室外,符合条件的都可以领取高温津贴。需发放高温津贴但用人单位没有发放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同时《通知》对津贴发放额度作出了明确规定,符合高温津贴发放条件的用人单位需发放150元/月的高温津贴。同时对不正常出勤等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情形也作出明确,每人每天69元。此外,《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高温福利实施难度上海、北京、深圳等地早年均已出台类似规定,但这些规定在具体的实施层面上,还相当缺乏权威性、可操作性。一是这些规定往往由一个地方的某个部门出台,缺乏权威,劳动保护主体部门不明确,在监督、行政执法、纠纷处理等问题的处理上,容易在各部门的“怠慢”中搁浅;二是规定本身在一些关键问题上模棱两可,难以有效实施,例如何为高温作业休息时工资、津贴如何等等;三是关怀的力度不够,显得不足为道,例如陕西一日给工人补偿12元,恐怕还不够买一瓶农夫山泉的。多数企业至今落实不到位,八成人难足额拿到高温津贴。持续的酷暑高温下,高温津贴却得不到落实,向有关部门投诉,却因为工作难找不敢惹恼单位而放弃维权。“高温补贴执行难因缺乏法律约束,企业多掏钱无疑增加了成本支出。”湖北省劳保厅相关工作人员一针见血地指出,这是高温津贴执行不到位或不执行的主要原因之一。全国许多城市针对高温天气也曾发布过紧急“通知”或“规定”,但是“通知”、“规定”毕竟不能替代法律,执行起来并不尽如人意。2010年7月5日北京正午40℃的高温下,这个位于朝阳区太阳宫地区的工地工人仍在施工,工人们均表示未领取应当自6月起发放的高温津贴。人保部专家建议,应当参照物价变动情况建立增长机制。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正研究制订2010年的高温津贴政策。在新政策出台之前,北京执行的是2007年制订的高温津贴标准。十来个工人挤在工棚前屋檐的阴凉下,一水儿端着浅黄的搪瓷缸子。他们对面,“太阳公元”林立的高楼“穿着”深绿色防护网。问及这个新楼盘多少钱一平米时,一排晒成树皮色的脸微微抬起,齐刷刷摇头,然后接着扒拉搪瓷缸子里剩余的米饭。说起北京市2007年即规定发放的高温津贴,这些每天露天工作五六小时、有时4点钟就起床的工人们都表示“从没拿过这个钱,也没听说过这个规定”。高温劳动保护的发放意义高温天气不仅可能损害室外作业人员的身体,而且也极易引发安全事故,有统计数据表明,7、8、9三个月的安全事故占到全年事故的三成还多,对人们的工作和生活构成了严重威胁。当高温已经超越了简单的自然现象,越来越成为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时,它“烤”验的就不仅仅是市民,同时考验着政府及公共管理部门的危机应急能力。由此可见,高温劳动保护和高温补助应该得到法律关怀和制度保障,国家和各级地方立法机构应该尽快将一定条件下的高温天气确定为自然灾害的一种,用法律来保障高温天气下公民的健康权,明确高温劳动保护的主管部门,并针对高温条件下职工作业如何进行劳动保护给予具体规定,对从事野外、室外、高空、高热等条件下劳动者的保障给予具体规定,对高温劳动保护补助也予以明确,以确保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和安全。高温补贴不得计入最低工资劳动保障部门提醒:高温下工作应发放高温补贴。高温补贴不得列入最低工资中。按照国家劳动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当气温超过35摄氏度时,企业应依据劳动合同中签订的内容,视工种和工作环境的不同,向职工发放高温补贴。但目前有个别企业在发工资时虽然名义上发放了高温补贴,但却将高温补贴金额计入最低工资中,侵害了职工利益。

  导语:随着炎炎夏日的到来,防暑降温问题又引起了人们的关注。最近有些朋友在关心高温补贴的相关内容,那么,国家规定的高温补贴标准是什么?高温津贴要交纳个税吗?一起来看看。

 国家规定的高温补贴标准

 高温补贴标准是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的高温津贴数额。所谓“高温津贴”,其实是针对劳动者因为在高温环境下工作,而额外消耗劳动的补偿。

 从高温津贴发放时间来看,各地也因气候条件差异有所区别。如,北京、山西等北方地区的发放时间段为6到8月,而海南省的发放时间长达7个月,为4到10月。

 在已经明确高温津贴标准的省份中,部分地区的标准已经多年未涨。例如,河南省的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工作日10元,这一标准是2008年就已制定的。

 天津高温津贴已经实行动态调整,日标准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平均工资12%发放。

 2021年,广东省将高温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30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138元。

 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曾多次要求用人单位,要“按时、足额”发放高温津贴,不得用防暑降温饮料来充抵津贴发放。然而,仍有部分地区和单位没有按规定执行,更有大量建筑工、环卫工、快递员等等,终日在炎炎烈日下工作,却不知“高温津贴”为何物。

 高温时段缩减工时,高温津贴不能减少

 小王来在一家生物制药公司工作。每到夏季高温时段,为节省开支,公司都会以公告形式通告员工:自7月1日至9月31日期间,每天工作6小时,不减少工资,不另行发高温补贴。

 对此,小王来曾提出质疑。他认为,高温津贴已经成为法定的一种福利,公司无权随意扣减。而公司的回答是,员工减少工作时间就应当减少工资,公司未减少工资并以此顶替高温津贴,二者之间算扯平了,谁也不欠谁。

 小王来不认同公司的说法。他认为,公司在高温时段减少工时与减少工资之间不能划等号,二者在性质上是不一样的,但他又不确信自己的认知是否正确?

 评析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高温补贴已经不再是可给可不给的企业福利,而是一项按照法律规定必须强制支付的法定待遇。

 对此,《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八条(四)项明确规定: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第四条(六)项则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由此来看,用人单位减少高温时段作业工时不能减工资已经成为法律的硬性规定。本案中,小王来对公司的质疑是有法律依据的,公司应当向员工给付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要交纳个税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一项关于工资薪金所得的界定: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高温补贴”就属于《条例》中的“津贴、补贴”。因此,企业以现金或实物发放防暑降温费等都要并入个人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至于征收的比例则归入工资总额计算。

 不过,为了更好地关怀劳动者,有些省市也出台相关办法,将高温津贴列为税前扣除。”2011年上海的规定,就将高温津贴列入“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这样则不计入工资总额不扣个税。

 综上所述,关于高温补贴国家标准是怎样的我已经为大家解答了,高温补贴的设置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的规定,企业在高温的天气下面是必须为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的,当然高温补贴要不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有关的规定是需要缴纳所得税的。

问题一:高温福利发些什么好呢 酸梅汤

问题二:一个公司给员工发高温补贴叫福利,一个公司给消费者发高温补贴叫 作秀

问题三:高温补贴计入什么科目 一、高温费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防暑降温费等职工福利费应纳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按规定发放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的会计分录如下。

无论以实物还是现金发放防暑降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防暑降温费)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符合规定发放的高温津贴: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岗位津贴(高温津贴)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供给全体职工的清凉饮料和保健用品:

借:管理费用或制造费用――劳动保护费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二、说明

1、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2、《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二条规定:“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同时,明确规定短期薪酬中包括职工福利费。这就明确规定了职工福利费应纳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3、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应当设置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应付职工薪酬的计提、结算、使用等情况。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已分配计入有关成本费用项目的职工薪酬的数额,借方登记实际发放职工薪酬的数额,包括扣还的款项等;该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

问题四:高温为劳动者带来哪些"福利 1防暑饮料不得克扣

国家《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一般来说,高温通常有两种情况:气温极高、太阳辐射强而且空气湿度小的高温天气,被称为干热型高温。在夏季,我国北方地区如新疆、甘肃、宁夏、内蒙古、北京、天津、石家庄等地经常出现。另一种是闷热性高温。由于夏季水汽丰富,空气湿度大,有时气温并不是太高(相对而言),但人们却感觉天气闷热,就像在蒸笼中,所以又称“桑拿天”。在我国沿海及长江中下游以及华南等地经常出现。“桑拿天”不仅指空气湿度大,同时气温也要达到一定的标准。只有湿度、气温相结合,才能作出比较准确的判断。

2高温津贴如数发放

气象学上,如果连续几天最高气温都超过35℃时,即可称作“高温热浪”天气。国家《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由此可知,高温津贴的发放与否,并不取决于劳动者是否完成生产任务,只要劳动者是“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或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即使劳动者没有完成生产任务,用人单位也必须无条件履行发放高温津贴的法定义务。

3高温天气休息,工资应照常

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调整作业时间。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国家《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还特别指出,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目前我们国家有了高温天气的“国标”,但由于该“国标”牵涉一些利益和保障问题,在现实中如何真实地、可靠地得到执行则是劳动者最为关心的问题。对地方 而言,要切实维护劳动者的权益,必须从制度上充分保障气象部门高温天气发布的独立性,让气象部门自己说了算,而不能因为经济利益或者是利益集团的游说等一些其他因素干扰高温数值的发布。

问题五:关于发放高温补贴的通知 各部门、分部:

鉴于当前我区各地已进入高温酷暑阶段,为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确保公司暑期的正常运作,报经总部批准,区部决定对部分外勤及体力劳动强度较大的特殊岗位按月发给高温补贴,并购买一定数量的防暑药品下发到各分部及点部,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高温补贴发放时间:2008年7 ~ 9月,按月给发,发放标准均为每人每月50元。

二、高温补贴发放岗位:司机(含司机组长)、收派员、仓管员(含仓管组长,不含运作文员)、运作员(含运作组长)、理货员、点部主管和部分行政后勤人员(汽车维修员、食堂工作人员和保安)。

说明:以上岗位人员高温补贴给发时以其实际在岗时间为限(新进人员满20天的按全月发给,不足7天的不发,其余按半月发给)。

三、结合各部门的实际情况,建议以部门(分部、中转场或行政部)为单位统购消暑物品,每月20日之前,各单位分别汇总购物发票和实际报销人员名单(请参照附件一的格式填写),以部门为单位统一填制报销单据,并粘贴好后上交财务报销(必须在规定标准范围之内报销;发票填开的要求请向财务部门咨询)。

四、区部行政部将统一购买防暑药品(包括藿香正气水、仁丹、风油精等,为3个月用量)。在防暑药品采购到位后将统一下发各分部或部门使用。

如分部07年防暑药品仍有库存(在有效期以内)的,应尽快下发使用。

五、防暑药品要下发到各点部,以便有员工需要时能及时领用。建议药品以集中保管为佳。

请各分部严格按本通知要求执行,不得任意扩大范围或超出标准发放。

特此通知

问题六:降温费发放标准和高温补助标准各是多少 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高温津贴标准也因地而异,具体由各省根据实际确定。

北京:发放时间为6月至8月,室外露天作业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广东: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发放,具体每人每月150元;如果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每人每天69元。

上海:每年6月到9月期间发放,具体为每人每月200元。

高温津贴是工资!不是福利!

高温津贴只是一项福利,企业可发可不发针对不少企业甚至劳动者存在的这一观念误区,广州市人社局提醒:

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工资)的组成部分,该发而不发属违法行为,最高面临1万元罚款;未足额发放的,视为拖欠或克扣工资。

问题七:高温补贴一定要发的吗 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①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②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津贴;

③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高温补贴,属于上述②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问题八:关于高温津贴可否入福利费的问题 高温津贴可以入福利费。

高温津贴应该属于福利。

夏季高温津贴不属于免缴个人所得税的项目,应并入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明确规定:《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40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及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免纳个人所得税。但《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四条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 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而福利津贴不属于此类。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

根据上述规定,夏季高温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属于企业所得税福利费的范围,企业按标准支付的夏季高温津贴允许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在个人所得税中,员工取得的夏季高温津贴不属于免缴个人所得税的项目,应并入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题九:发放高温费如什么会计科目啊? 高温费应该入应付福利费,赔偿入营业外支出

问题十:降温费发放标准和高温补助标准各是多少 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高温津贴标准也因地而异,具体由各省根据实际确定。

北京:发放时间为6月至8月,室外露天作业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广东: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发放,具体每人每月150元;如果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每人每天69元。

上海:每年6月到9月期间发放,具体为每人每月200元。

高温津贴是工资!不是福利!

高温津贴只是一项福利,企业可发可不发针对不少企业甚至劳动者存在的这一观念误区,广州市人社局提醒:

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工资)的组成部分,该发而不发属违法行为,最高面临1万元罚款;未足额发放的,视为拖欠或克扣工资。

高温津贴是用人公司对于在35度左右天气炎热从业户外室外作业员工发放一笔补贴,用以员工高温防暑,却不是人人都可以领取高温津贴。

针对高温津贴派发,有明确政策依据,经核实、明确,2012年人社部协同好几家企业公布《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当中第十七条要求:用人公司分配劳动者在35℃左右天气炎热从业户外室外工作和不可以采取有力措施将办公场所环境温度降到33℃以内的,应向员工派发高温补贴,并纳入职工薪酬。

为何并不是人人都可以获得高温津贴呢?通过分析与论述,主要原因是2点:

一是防暑降温措施管理条例仅仅法律法规,并不是法律法规,其法律效力小于法律法规。也就是说,我国并没有强制规定用人公司务必派发高温津贴,能看做为与供暖费、提租补贴、过年费一样的薪资福利。事实上,能派发高温津贴的部门绝大部分是国企、行政事业单位,一般私人企业能难派发高温津贴;

二是退休职工并不是员工,并没有用人公司,已不在高温下下工作中,也就没有高温津贴。

但一切皆有出现意外,退休职工并没有高温津贴,但一些地区也是给退休职工派发一笔夏天清凉饮品费,包含浙江杭州。这也是有清晰政策依据的,依据杭州人社局公布的《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夏季清凉饮料费标准的通知》,每个月130元,总计4月520元。说实话,杭州的退休职工很幸福,除开夏天清凉饮品费外,端午、中秋佳节、新春佳节三节也有三笔过年费,总计2800元。事实上,三笔过年费数量相当可观,等同于退休职工一个月的退休养老金。

按什么规范派发高温津贴呢?

气温逐渐酷热,35度左右天气稀松平常,这就意味着户外的工作在职员工高温津贴就开始颁发了。针对高温津贴派发规范,我国并没统一的政策,换句话说没有实现全国统筹。依据人社部公布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要求,高温补贴标准归属于省级统筹,由省级人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订省部级派发规范,与此同时依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度上涨。

经核实甘肃、湖北,宁夏、贵州、浙江、山西、上海、广东、北京、天津、广西、江西、江苏、山东、河南、陕西等省区逐渐派发高温津贴。在其中大部分省市的正规单位,月派发规范在100元到300元中间,派发时长一般在,此外广东、上海、江苏等经济发达省份每个月按最大300元要求进行派发,派发得话,便是1200元到1500元,数量相当可观,等同于多数人的一个月养老保险金。

总而言之,高温津贴是公司单位对高温天气的在职员工发放一笔薪资福利。充分考虑每一个人遇热都一样,提议全国各地统筹安排,不区分地区、不区分岗位,一视同仁,按任务量派发高温津贴,能者多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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