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应该不可以,事业单位辞职流程:按人事管理权限,向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会在三个月内,予以办理辞职手续并发给辞职证明书;与所在单位订有聘用合同的人员,其辞职按聘用合同的规定办理,没有明确规定的,在三个月内办理辞职手
应该不可以,事业单位辞职流程:按人事管理权限,向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会在三个月内,予以办理辞职手续并发给辞职证明书;与所在单位订有聘用合同的人员,其辞职按聘用合同的规定办理,没有明确规定的,在三个月内办理辞职手续。
事业单位辞职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员工,辞职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向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二、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从收到辞职申请起,除规定的情况外,应在三个月内,予以办理辞职手续并发给辞职证明书。
三、与所在单位订有聘用合同的人员,其辞职按聘用合同的规定办理。聘用合同没有明确规定的,在三个月内,予以办理辞职手续并发给辞职证明书。
四、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其辞职必须经过批准。
(一)国家和省、市(地区)重点科研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辞职后对工作可能造成损失的;(二)在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三)从事特殊行业、特殊工种的;(四)从事国家机密工作,或曾从事国家机密工作,在规定的保密期内的;(五)经司法或行政机关决定或批准,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况。
五、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与辞职申请人之间发生争议时,可向当地政府人事部门人才流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
六、辞职人员的人事档案,有关单位应按国家关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规定,进行移交、接转和管理。
七、辞职人员在未另外获得住房前,在一定期限内允许继续居住原单位住房。具体居住时间和住房收费标准,按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辞职人员凡经单位出资培训的,如个人与单位订有合同,培训费问题可按合同规定办理;如个人与单位没有签订合同,单位可以适当收取培训费,收取标准按培训后回单位服务的年限,以每年递减培训费20%的比例计算。
九、辞职应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不得擅自离职。对擅自离职人员,要进行批评教育,并分别不同情况妥善处理。符合本规定第五条、第七条可以辞职或经批准允许辞职的,要补办辞职手续。其余的要动员返回。对拒不返回和拒不补办手续的,按自动离职处理,以后被其他单位录用,工龄从重新录用之日起计算。
十、辞职人员不得私自带走属原单位的科研成果、内部资料和设备器材等,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或责令赔偿经济损失。
十一、有关单位应支持人才合理流动。对有意刁难、打击申请辞职人员者,应给予严肃处理。
自动离职四个月的话,一般按照公司规定是不发工资的,自动离职员工不再享受工资的待遇,如果公司发了限期返岗通知书,员工未按时返岗,轻的只是员工福利以及工资不再发放并列入公司黑名单,永不录用;重的可能除以上处罚外还会要求员工承担因自动离职给公司带来的损失。
《职工奖惩条例》连续旷工10日,累计旷工15日可以按除名处理。员工被除名后劳动合同自行解除,但要把除名通知单邮寄至被除名员工处,并将除名处理书存入被除名员工的人事档案中。
对违纪员工除名是保护企业利益的行政处罚手段,也是受法律保护的与劳动合同法中的职工权益保护不冲突。对因违纪被除名员工不存在劳动补偿问题,但不包括企业前期拖欠的情况。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职工回单位并对逾期不归者按自动离职或旷工处理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179号规定“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精神,企业对有旷工行为的职工做除名处理,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并旅行相应的程序。
因此,企业通知请假、放长假、长期病休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回单位报到或办理有关手续,应遵循对职工负责的原则,以书面形式直接送达职工本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亲属签收。
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以挂号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只有在受送达职工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方可公告送达,即张贴公告或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在此基础上,企业方可对旷工和违反规定的职工按上述法规规定做除名处理。能用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而未用,直接采取公告方式送达,视为无效。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答:对于擅自离职的职工,用人单位需要送达相关处理通知的,应本着对职工负责的原则,以书面形式送达为主。在具体操作中,送达主要有三种形式:首先是直接交给对方当事人,由其签收,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亲属签收;若直接送达有困难,可采取邮寄送达方式,以挂号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受送达员工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两种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则可采取公告方式送达,可在报刊上刊登通知,自刊登之日起满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这个没有规定谁付邮递费。但是一般是是自己出。
离职证明(employmentseparationcertificate)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
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可以凭借该证明按照正常手续办理离职,申请失业金或应聘新的职位,还可以凭该证明转人事关系、社保、公积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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