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公司车转个人怎么交税一般公司车辆过户给个人除了过户费,还需缴纳相关税收按照4%减半征收增值税,还要按增值税缴纳附加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企业租用个人私家车的财务处理一、当企业租用私家车并签订租赁协议企业租用个人私家车,必须签订六个月以上的租赁协
公司车转个人怎么交税
一般公司车辆过户给个人除了过户费,还需缴纳相关税收按照4%减半征收增值税,还要按增值税缴纳附加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企业租用个人私家车的财务处理
一、当企业租用私家车并签订租赁协议
企业租用个人私家车,必须签订六个月以上的租赁协议,租赁协议中规定的汽油费、修车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允许在税前扣除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承租方按照独立交易原则支付合理的租赁费凭租赁发票税前扣除外,租赁合同约定在租赁期间发生的、由承租方负担的且与承租方使用车辆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费用,包括油费、修理费、过路费等,凭合法有效凭据准予税前扣除;与车辆所有权相关的固定费用包括车船税、年检费、保险费等,不论是否由承租方负担,均不予税前扣除
二、企业租用私家车若没有签订协议
企业租用职工私家车,签订协议的,汽油费、过路费和停车费允许在税前扣除;而保险费、折旧费不能扣除若没有签订协议,上述费用则均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单位租用职工个人的车辆,并支付车辆租赁费的基本做法是:单位向职工个人租用车辆,并签订租赁合同,出租车辆的个人向税务机关开具租赁发票并缴纳营业税后,租车单位以税务机关开具的租赁发票列支费用
在这种方式下,单位支付的租金即是个人收入金额,单位应在与员工签订车辆租赁合同时,约定使用个人车辆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对应该由员工个人负担的费用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例如车辆保险费、车辆购置税、折旧费等都应由个人承担
因此,企业在这方面一定要核算清楚,否则将存在税收风险根据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租用个人的车辆,须与个人签订租赁合同或协议,如租赁合同或协议中明确规定该车发生的汽油费、维修费等支出由企业负担的,企业可根据合同协议的约定及证明该费用发生的合法、有效凭证在税前扣除
出租方为本企业职工,并且签订了租车协议(需贴印花税),缴纳个人财产租赁所得税;若无租车协议,则需缴纳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出租方为非本企业职工,则所有费用均按劳务报酬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税函〔2009〕3号)的规定,企业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在职工福利费用中列支
在这种方式下,单位在费用中列支的给个人报销的金额即是个人收入金额,应并入报销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企业在依据真实、合法的凭据为本企业职工(已签订《劳动合同》)报销的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合理的办公通讯费用,准予在税前据实扣除
关于公司车转个人怎么交税解答先到这里,因此,在将公司不用的二手车转让给个人时,除了过户费之外,还不要忘记增值税、附加税等等的税费计算问题如果是个人的车辆转让给公司,个人是否要缴纳税费呢可以带着这个问题来网站问问会计老师
增值税,附加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新车按13%或征收率3%;二手的话,专业二手车企05%,其他的是抵扣过13%,因为09年之前或是营改增,原来小规模现在一般纳税人或是一直小规模没有抵扣的可以3%减按2%。
车辆购销如何适用具体税目主要看其是否“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
新车在销售之前无需登记注册,应按“购销合同”适用万分之三的税率;
二手车一般都已在交通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其转让合同应属于“产权转移书据-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按照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
因此,二手车的买卖合同应按“产权转移书据”适用万分之五的税率缴纳印花税。
公司车辆过户给个人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该公司车在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因为公司车辆属于公司名下的固定资产,一旦过户到个人名下,固定资产的所有权就发生了变更,此时需要缴纳增值税。
法律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四条
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第六条
免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其免税条件消失的,纳税人应在免税条件消失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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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购进汽车时,计入“固定资产”会计科目,其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不含税的机动车发票金额+车辆购置税+汽车装具发票载明金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公司将汽车赠送给员工,其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再做: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固定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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