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分! 外卖员送餐时摔倒,手机摔坏,公司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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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分! 外卖员送餐时摔倒,手机摔坏,公司有责任吗?
导读:外卖员送餐时摔倒,如果是员工人身受到损害,则是工伤,公司要给予赔偿的;但是,如果是员工的财产受到损害,则不属于被赔偿的范围,在现行工伤赔偿标准项目中,不含受伤人员的个人财产内容。工伤赔偿标准(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一、医疗保险待遇 (一)医疗

外卖员送餐时摔倒,如果是员工人身受到损害,则是工伤,公司要给予赔偿的;但是,如果是员工的财产受到损害,则不属于被赔偿的范围,在现行工伤赔偿标准项目中,不含受伤人员的个人财产内容。

工伤赔偿标准(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

一、医疗保险待遇

(一)医疗费 第29条第3款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1)在签有服务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2)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 伙食补助费 第4款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 住院期间。

(三)食宿交通费 第4款

1、标准: 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要求:(1)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

(四)康复治疗费 第6款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 1)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2)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五)辅助器具费 第30条

1、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 1)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2)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六) 停工留薪 第31条

1、标准: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2、要求:(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2)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七)生活护理费 第31条

1、标准: 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1)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八)工伤复发的费用 第36条

1、标准: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2、要求: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

当然,也不是说标准里面没有,你就不可以主张哦。建议你和公司协商,要求他们给予补偿,因为这个手机也是送餐人员的劳动工具,不单纯属于送餐人员的个人通信工具;

其次,这个标准最早那是多少年前就制定的了,在那个时候,一个普通工人的家庭财产也没有多少,那个时候,一个劳动者随身最多也就带一个手帕或一包香烟,在上班的时候,用的工具都是单位的,不像现在,个人的财物还会给单位使用哦。

这个困难时期制定的条例,虽经修改,但其最基本、最原始的东西还是被保留了。尽管备受质疑,但是,在这几年还是未能修改好。

祝你努力成功!

附:工伤保险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375号

《工伤保险条例》已经2003年4月16日国务院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不应赔偿。员工在工作中因为意外产生的损失由公司承担。能够举证是员工故意制造事故除外。

员工在工作中因过错、过失造成公司的损失,公司可以针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但事故损失还是由公司承担。

员工在工作时间中因违法行为造成公司损失的,公司有权依法进行追偿。

算工伤。员工责任是不小心。

不小心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员工是可以向公司申请工伤赔偿。

最后,哪怕员工在正常合理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意外伤害,都可以认定工伤。

员工不出院怎么办

1、找院方负责该员工的医生护士询问现阶段病情及恢复情况,确认是否已经下出院通知书。

(确认院方已经下出院通知书,可拒付费用)

2、和员工协商沟通相关需求

3、走工伤认定(认定期间可拒付费用,认定下来再赔偿)

((备注:工伤认定要医院出具相关资料))

4、走法律程序

一定要按顺序走,先1、2,无解,再走3,小问题基本上没有能走到4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