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库存商品发给员工视同销售,具体做账方法: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结转销售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根据现行税法规定,下列行为应当视同销售: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②销售代销货物;③设有
库存商品发给员工视同销售,具体做账方法: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下列行为应当视同销售:
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②销售代销货物;
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④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⑦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外购用于职工福利不视同销售,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如果已经抵扣了,需要转出;自产和委托加工的库存商品用于职工福利视同销售,进项可以抵扣。
两者差别在于取得库存商品的形式不同;用于其他非应税项目的规定也适用这点。
这属于资产损失性质,但由于变卖价格低于财务账面价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相关规定,企业无法准确判别是否属于清单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可以采取专项申报的形式申报扣除,属于专项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的时限内报送相关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后,可适当延期申报。
将自产的库存商品发放给员工时,视同销售商品。\x0d\首先分配时,先计提\x0d\借: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福利费\x0d\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x0d\发放时\x0d\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x0d\贷:主营业务收入\x0d\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x0d\同时,结转商品成本\x0d\借:生产成本\x0d\贷:库存商品 \x0d\\x0d\将外购的库存商品发放给员工的\x0d\购买\x0d\借:库存商品\x0d\ 贷:银行存款/现金\x0d\分配\x0d\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福利费\x0d\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x0d\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x0d\ 贷:库存商品\x0d\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已入库的库存,应是已结转生产成本的库存商品了,与制造成本无关。制造费用无进项抵扣,也就应无进项税转出。所以,
1、将T恤100件作福利发放时
借:福利费 17550元
贷: 产品销售收入 15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2550
借:产品销售成本 10000
贷: 库存商品 10000
2、盘亏T恤2件
借:营业外支出 200
贷:库存商品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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