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购车员工代垫车款从公司转给员工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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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购车员工代垫车款从公司转给员工可以吗,第1张

单位购车员工代垫车款从公司转给员工可以吗
导读:可以私底下转给员工的。首先是需要返还员工车款的金额,其次转给员工后可以让财务做账,再者是车款是员工进行垫付的。首先是需要返还员工车款的金额的,毕竟车款是员工进行垫付的。其次是转给员工车款后,可以让财务单独做账。再者是车款是员工进行垫付的,公

可以私底下转给员工的。首先是需要返还员工车款的金额,其次转给员工后可以让财务做账,再者是车款是员工进行垫付的。

首先是需要返还员工车款的金额的,毕竟车款是员工进行垫付的。

其次是转给员工车款后,可以让财务单独做账。

再者是车款是员工进行垫付的,公司有义务归还购车费用的款项。

公司购车的好处:

1、得到购买的优惠力度更大。

2、赠送的汽车增值服务更多。

3、可以得到购买车险的优惠。

  一般纳税人企业,买车接送员工上下班的,税务方面可以全额抵扣进项税额。

  计入职工福利费的折旧,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抵扣;超标的可以递延到下一纳税年度抵扣。

  1、《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接送员工上下班,属于为员工提供非货币性福利。用于集体福利的运输费用,按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因此,不能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1号

  :现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有关增值税问题公告如下: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以下两种情形的,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同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根据以上税收规定,除以上二款事项外,都应按适用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附件关于对消费税新增和调整税目征收范围注释,汽车是指由动力驱动,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范围包括含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含)的,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和货物的各类乘用车和含驾驶员座位在内的座位数在10至23座(含23座)的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和货物的各类中轻型商用客车。因此,纳税人购买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含)的乘用车和10至23座(含23座)的各类中轻型商用客车(按规定应征消费税),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而货车和皮卡车可以按规定申报抵扣。如新购用于接送员工上下班的客车,即使座位超过23座(按规定不征收消费税),但由于属于集体福利范畴,其进项税额也不得抵扣。

  4、企业将外购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班车既不属于生产所用,也不属

  于管理所用,是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属用于集体福利性质的固定资产,所以班车发生的汽油费不能作为企业的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你好。

假设原价是1000,提足折旧990,残值是10

无偿赠送给别人:

借:固定资产清理 10

累计折旧 990

贷:固定资产 1000

借:营业外支出 1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0

假设原价是1000,提足折旧1000,残值是0

借:累计折旧 1000

贷:固定资产 1000

公司把旧车作为奖励赠送员工,应该按照销售旧车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不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计税依据就是销售旧车的价格。最好是通过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按照发票上的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销项税额。当然,具体申报纳税时需要涉及城建税等附加税费、企业所得税等。

另外,还需要对获赠车辆的员工,代收代缴个人所得税。

公司员工交通补贴如何做账务处理?

公司为员工提供的交通补贴,会计处理上应作为职工福利费处理,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那么员工交通补贴费用,具体如何做账?

员工交通补贴会计分录

公司为员工提供的交通补贴的账务处理分两步进行,具体如下:

1、计提员工福利的会计分录: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2、报销员工的交通补贴的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

举例说明:A公司按照有关规定,按月给员工发放交通补贴400元,相关的账务应该怎么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 400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 400

职工福利费定义

职工福利费是指用于增进职工物质利益,帮助职工及其家属解决某些特殊困难和兴办集体福利事业所支付的费用。其开支范围包括:

1、职工医药费;

2、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

3、职工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死亡待遇;

4、集体福利的补贴;

5、上下班交通补贴、计划生育补助、住院伙食费等方面的福利费开支。

职工福利费相关会计分录

1、现金福利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库存现金

2、购物卡福利

借:其他应收款——购物卡

贷:银行存款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其他应收款——购物卡

3、实物福利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银行存款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企业向员工发放的交通补贴如何做账?

企业每月固定向员工发放的交通补贴,可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具体应怎么做账务处理?

发放员工交通补贴的账务处理

企业给予员工的交通补贴,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企业员工拿回发票,应根据发票实报实销,计入“管理费用—差旅费”或者福利费科目;

2、如果不需要发票,企业直接给予现金补贴,则计入员工工资。

交通补贴相关会计分录:

1、按月发放的交通补贴,分录处理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2、凭票报销的交通费

对于凭票报销的交通费,应按照费用归属部门计入相应的成本和费用明细科目,分录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等)—差旅费

贷 :银行存款

计入成本和费用的交通费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个人凭票报销的交通费用由于不在应付职工薪酬范围内,因此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交通补贴计入工资总额吗?

交通补贴计入工资总额。

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规定:

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但根据国家有关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统一规定,不得再为职工购建住房。

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应付职工薪酬核算内容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的内容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因解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给予职工的经济补偿,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所指的辞退福利;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单位与员工签订无偿用车协议,账务如何处理

公司无偿使用员工车辆,必须要跟员工签订车辆使用合同,并到税务局备案,只有这样,发生的费用才可以入账

费用具体入账时,跟公司自有车辆一样

管理人员使用的计入"管理费用",

销售人员使用的计入"销售费用"

(国税函〔2009〕3号)的规定,企业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在职工福利费用中列支

企业员工无偿使用单位车辆应该怎么入账

在这种方式下,单位在费用中列支的给个人报销的金额即是个人收入金额,应并入报销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企业在依据真实、合法的凭据为本企业职工(已签订《劳动合同》)报销的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合理的办公通讯费用,准予在税前据实扣除

国有资产无偿划拨,怎样做账务处理

当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收到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贷:资本公积--无偿调入固定资产

银行存款

当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无偿调出固定资产

(1)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2)若无偿调出时发生清理费的,应

借:资本公积--无偿调出固定资产

贷: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与员工签订无偿用车协议,账务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