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的房产可以直接给孙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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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的房产可以直接给孙子吗,第1张

爷爷的房产可以直接给孙子
导读:爷爷的房产可以直接给孙子,具体如下:1、爷爷的房子可以直接过户给孙子,通过赠予、买卖和继承三种方式;2、继承父母的遗产,依法是需要征收遗产税的,一套房产想要过户给子女,一般有三种方式可以实现:买卖、继承或者赠予等方式都可以,第一种方式比较多

爷爷的房产可以直接给孙子,具体如下:

1、爷爷的房子可以直接过户给孙子,通过赠予、买卖和继承三种方式;

2、继承父母的遗产,依法是需要征收遗产税的,一套房产想要过户给子女,一般有三种方式可以实现:买卖、继承或者赠予等方式都可以,第一种方式比较多见,就是继承。继承分成两种,一种是法定继承,一种是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是在没有遗嘱指定的情况下,房子按照继承顺序传递和分配。

如果有两个子女,但老人只想把房子给其中一个,那就需要提前立遗嘱,指定谁为继承人。继承时涉及的费用主要是房子评估费和继承公证费。房子评估费一般是房子评估价的5‰,但每宗至少要收取1000元。一般评估价会比市价低30%左右。所以一套500万市价的房子,评估费也就在18万左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俗话说:大孙子、小儿子、老太太的命根子!

这句话不难提现到我们在日常生活中长辈对晚辈的关爱。

而爷爷想把自己的房子过户给孙子的也是可以的!

安嘉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了一个方法供您选择!

现在就给孙子 那就选择赠予合同

这样这个房子就是您大孙子的私有财产,任何人也无法干涉了!

赠予不会写?怎么办!别慌 安嘉律师来教您!

首先写明白:赠予人和被赠予人,填上您和您的孙子名字。和双方的身份证号!

然后写明白:您与您孙子的亲属关系,为赠予房屋,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签订房屋赠与合同;记得写合同而不是协议!

爷爷(您的名字)自愿将坐落于  北京市区路小区栋单元室,建筑面积平方米私有房屋无偿赠与给孙子(孙子的名字)。爷爷保住赠与孙子的是上述房屋的全部使用权人!

(孙子的名字)自愿接受上述房屋的全部产权。

上述房屋的交接时间为年月日

赠予房屋交接产生的费用由(您或者孙子的父母)负责

本合同公证后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这就是基本的赠予协议的范本!

需要注意的是,赠予产生的费用需要提前协商好,是由谁来出。

并且交接的时间确定好,

而且签订了赠与合同后要拿到公证处公证!这样才具有法律效力,不会产生后续的纠纷!

作为接待上万件遗产继承案件的安嘉律师提醒您:大部分的赠予协议纠纷都是没有做最后的公证,导致产生的赠予纠纷,让家庭成员产生矛盾!

我们建议您这样的赠与合同最好找律师事务所去写!

  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1、赠与:条件是你的爷爷在世,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书,需你的爷爷和奶奶同意并签名按手印,若奶奶已过世,必须出具死亡证明及你爷爷和奶奶的婚姻证明。然后凭公证书到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并缴纳手续费。

  2、正常交易过户:凭爷爷和你的身份证到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并缴纳契税、手续费。

  3、继承(你爷爷已过世的情况):因你不是第一继承人,由你父亲的所有兄弟姐妹共同到公证处办理放弃财产继承的公证书并由你继承,需出具产权人的死亡证明和被继承人的产权人的关系证明。凭公证书到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并缴纳手续费。

如果老人还没有去世的话,那么在生前所做的所有决定,应当都是有法律效力的,即使在生前把房产给孙子,这种情况也是符合法律规定,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爷爷健在房子赠与孙子可行吗

      这种做法是可以的,赠与合同并没有限制,所以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1、赠与:条件是你的爷爷在世,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书,需你的爷爷和奶奶同意并签名按手印,若奶奶已过世,必须出具死亡证明及你爷爷和奶奶的婚姻证明。然后凭公证书到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并缴纳手续费。

      2、正常交易过户:凭爷爷和你的身份证到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并缴纳契税、手续费。

      3、继承(你爷爷已过世的情况):因你不是第一继承人,由你父亲的所有兄弟姐妹共同到公证处办理放弃财产继承的公证书并由你继承,需出具产权人的死亡证明和被继承人的产权人的关系证明。凭公证书到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并缴纳手续费。

      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第十一章的规定,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

      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

      1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2是吸收了诺诚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

      3无偿行为。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只要老人还没有去世,那么他所做的赠与行为,那么就是有法律效力的,老人去世之后这个房产也是属于孙子的,而不是属于老人的孩子,这个是孙子的个人财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