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购商品发放给职工怎么做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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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购商品发放给职工怎么做账务处理?,第1张

外购商品发放给职工怎么做账务处理?
导读:企业外购货物被用作福利使用的话,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在账务处理上则可以通过库存商品和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进行核算,具体会计分录应如何编制?外购商品发放给职工时所做账务处理1、购进时的账务处理:借: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企业外购货物被用作福利使用的话,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在账务处理上则可以通过库存商品和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进行核算,具体会计分录应如何编制?

外购商品发放给职工时所做账务处理

1、购进时的账务处理: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2、发放给职工时的账务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期末计提职工薪酬时的账务处理:

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外购商品用于职工福利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集体福利或者应税劳务;因此,将应税劳务或者购进货物用于个人消费或者集体福利行为的,不视同销售;将自产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用于个人消费或者集体福利的,要视同销售。外购商品用于职工福利,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年底申报纳税时,应进行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纳税调整。

视同销售是什么

视同销售是指在会计上不作为销售核算,而在税收上作为销售,主要用来确认收入计缴税金的商品或劳务的转移行为。

外购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一般纳税人把外购的产品作为福利,无偿发放给职工,如果购进时已经抵扣了增值税进项税额,那样做进项税额转出的。也就是说这部分外购货物的增值税是不能抵扣的。如果一般纳税人把自产的货物,作为福利无偿的发放给职工,那样视同销售,要按照计算价格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同时还要结转已销商品的成本。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也属于增值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第五条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六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本条第一款所称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本条第一款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法律分析:可以抵扣的。根据增值税法规定,自产的商品用于员工福利要视同销售,所以进项税可以抵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公司经营过程中,逢年过节经常会发生外购商品赠送客户的业务,对于外购商品赠送行为,可以视同销售处理,相应的账务处理是什么?

外购商品赠送会计分录

外购商品免费赠送给客户的,不确认收入,但是由于税法规定视同销售,还是要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成本方面还是按成本价结转成本,按售价计算销项税额。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赠送的礼品、物品是企业自己生产的产品,赠送时也是视同销售处理。

1、赠送的礼品、物品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款)

2、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产成品

赠送消费者,对商品买多少赠多少的,属于捆绑销售。这种方式属有偿赠送,实质上是销售折扣。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产品—赠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产品—赠品

直接赠送低值的物品吸引消费者,如钥匙扣、玻璃杯等,随商品的售出而赠送。

在购进该赠品时:

借:库存商品——赠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无偿赠送促销赠品:

借: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赠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销售费用包括什么?

销售费用是指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保险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商品维修费、预计产品质量保证损失、运输费、装卸费等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职工薪酬、业务费、折旧费等经营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