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之前李雨晴妈妈这个梗真的是火遍网络,就让我这个5G冲浪的选手来给你解释一下吧,嘎嘎逗,让我笑一会儿这个梗的来源:有个自称是李雨晴妈妈的博主,她有钱又有颜,是个打扮精致的全职宝妈,每天开着豪车接女儿上学放学,后来一名女性网友在抖音发布了一条视
之前李雨晴妈妈这个梗真的是火遍网络,就让我这个5G冲浪的选手来给你解释一下吧,嘎嘎逗,让我笑一会儿
这个梗的来源:
有个自称是李雨晴妈妈的博主,她有钱又有颜,是个打扮精致的全职宝妈,每天开着豪车接女儿上学放学,后来一名女性网友在抖音发布了一条视频:为了到幼儿园接孩子放学,下午化妆整整三个小时,并且在视频中声称一定要把儿子同学李雨晴的妈妈风头抢过来。这个网友对李雨晴妈妈很是不服气,觉得自己的老公抢着去接孩子就是为了多看李雨晴妈妈几眼。
然后她就在视频中展示了自己的大牌口红化妆品还有衣服包包等,获得了很高的热度,于是引来越来越多的网友跟风模仿,现在带李雨晴妈妈这个话题的视频真的很多,每天都有大量视频更新。
因为跟风的越来越多,后来还引申出了很多别的新词,例如李雨晴爸爸,李雨晴爷爷,甚至还有李雨晴家的狗
还有衍生梗
我为了接儿子放学,但是到了幼儿园门口,发现李雨晴今天请假没来
这个李雨晴妈妈不错,就是车钥匙方面差了一点
我是男的,为什么对李雨晴妈妈的视频看的津津有味
李雨晴妈妈也开始内卷起来了
这一系列的新词和衍生梗可见网友有多喜欢玩,这类视频能爆火的原因是给了宝妈们充分展示自我的机会,激发了部分宝妈的比较欲和创作欲,另一方面,接送孩子上下学的这种贴近生活的背景,很容易引起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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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理九世》是一套大型原创冒险小说,也是一套儿童故事书。该书的主人公——幻想成为冒险家侦探的蹩脚小学生墨多多,在生日时收到了一份来自爷爷的赠礼,这是一只有着悠久皇室血统证明的狗,它的名字是“查理九世”。但是这似乎不是一只简单的狗,想象之外的麻烦接踵而至,一个个巨大而善恶未知的秘密随之展开。破解密码,追踪足迹,分析推理,墨多多(墨小侠)、尧婷婷、虎鲨(胡沙)、扶幽,四个少年伙伴知难而进,无所畏惧,破解了一个又一个迷境和案件。
佛兰德斯的狗(港译作《龙龙与忠狗》,CCTV引进时曾译作《尼洛和他的狗》)
导 演Yoshio Kuroda (黑田昌郎)
主 演Makoto Tsumura Nello (voice)
Sakura Tange Alois (voice)
出品年代1997
首映日期1997/03/15
国 家日本
类 别卡通
影片长度1小时42分
对白语言日语
剧情简介:
故事的背景是在19世纪的比利时 法兰德斯。有一天,一位修女造访了安特卫普镇的大教堂。这位修女仰望著鲁宾斯的「圣母升天」画,回忆一下子坠入到20年前…
小男孩尼洛和爷爷相依为命,靠给镇上的人送牛奶为生,过着清贫而快乐的生活。尼洛形影不离的伙伴是一条狗,叫帕托拉休。帕托拉休小的时候是因为生病被旧主人遗弃的,善良的尼洛和爷爷可怜它,就把本来不多饭菜的省下给它吃,救活并收养了它。另外一个最要好的伙伴是小女孩阿洛娅。阿洛娅家庭很富有,父亲是当地上层社会很有名望的人。尼洛喜欢画画,渴望看到鲁宾斯亲手画的画,梦想成为像鲁宾斯那样的画家。没有人支持他,除了爷爷和阿洛娅。阿洛娅经常给他鼓励,他们成了最要好的朋友。可是阿洛娅的父亲很反对女儿跟穷小子来往,对尼洛很不好。
光阴荏苒,两个孩子慢慢长大,终于到了上学的年龄,阿洛娅被送到镇上读书,尼洛继续帮爷爷送牛奶,送到镇上的时候,可以看到上学的阿洛娅。帕托拉休的旧主人找上门来勒索爷爷,为了让孙子的伙伴不离开,没有办法,爷爷只好把仅有的积蓄给了他。没了钱,景况雪上加霜。爷爷在困境中病倒了,留下孙子在人间他走了。尼洛愈发孤苦伶仃。
阿洛娅回家以后来找尼洛,久别重逢,两人在风车的房子里见面谈心。他们离开后,风车意外地着火了,烧掉了阿洛娅父亲的很多东西。他很愤怒,认定是尼洛干的。大家也因此认为尼洛是个坏孩子。没有人愿意给尼洛一份工作,尼洛的生活越来越困难了,不得不为生计犯愁。
这时镇上举行一次比赛,获奖的画可以得到奖金和上学学画的机会。尼洛花掉了所有的钱来准备这次比赛,阿洛娅也全力支持和鼓励他。他的作品《爷爷与狗》非常朴实感人,却被贵族家的孩子画的气势恢弘的宗教油画打败了。除了一个老师外,所有的老师都对尼洛的画不认可。奖金和学习的机会被贵族孩子拿走了。
这时已经到了圣诞节,尼洛在寒风中一个人流浪,不知道该去哪里。路上帕托拉休从雪里扒出了一个钱袋,有阿洛娅父亲的名字。原来这是父亲为重新修建风车而准备的钱。尼洛把钱送回阿洛娅家,阿洛娅的母亲对尼洛开始改变看法,阿洛娅鼓励尼洛不要因为一次失败而失去信心。尼洛把帕托拉休托付给阿洛娅,一个人偷偷溜了出去。到了教堂,因为是平安夜,教堂里遮盖油画的幕布全部打开给人们看,尼洛终于看到了鲁宾斯的画,如愿以偿。
帕托拉休思念尼洛,也从阿洛娅家跑了出来,找到了教堂。寒冷中他们抱在一起相互取暖。雪在下,风在吹,天使们在颂歌里飞下来,光环围绕在尼洛和帕托拉休周围。这时那唯一的一个老师找到了阿洛娅家,说他愿意收尼洛作学生。阿洛娅找不到尼洛和帕托拉休,跑在雪地里大喊尼洛的名字,声音被寒风卷走,消失在光秃秃的树林里……
若干年后,阿洛娅长成了婷婷少女,可始终忘不了尼洛。她到修道院做了修女,和一群孩子们在一起,总是在思念尼洛。尼洛儿时的两个朋友会从村子里来看他,带来村子的消息。孩子们从教堂门前跑过,惊起洁白的鸽子呼呼啦啦绕着教堂飞向蓝天。歌声响起。
我喜欢的小狗1
有人喜欢乖巧的小猫,有人喜欢灵活的兔子,还有人喜欢美丽的小金鱼,而我,却喜欢我家又活泼又机灵的小狗‘豆豆’。
豆豆的毛发是黄白相间的,从远处看它就像一团**的棉花糖,豆豆有一双珍珠一样大小的黑眼睛,每天不停的转着,好像在打什么坏主意,豆豆还有一个倒三角的小鼻子,鼻子下面还有着一张大嘴巴,嘴巴里还有一排整齐洁白又锋利的牙齿。
小狗还很贪吃呢,记得有一次,早晨起来,就看到地下满是食物,就像一个垃圾场那么乱,我想:一定是豆豆昨晚偷吃了东西。想到这儿。我就十分生气地跑到阳台说:“你这个‘贪吃鬼’,要是妈妈回来了怎么办?”它听了我的话,连忙趴到地下,好像在说:“主人,我知道错了。”看到它这样,我情不自禁就心软原谅它了。
豆豆不但贪吃还十分勇敢呢,有一次,我和表姐去公园玩,我们正在过马路时,一辆面包车像箭一般的急驰而来,而我们却没有发觉,眼看车快要撞上我们,忽然,豆豆勇敢地冲在前面,连忙把我们推到了路边,我想:豆豆真勇敢啊!要不是它,我们今天就惨了。
我们家的豆豆又贪吃又勇敢,我喜欢豆豆。
我喜欢的小狗2我过八岁生日时,爷爷送给了我一只小狗,我给它起名叫豆豆。
豆豆全身都是柔软的毛发,胖胖的身体,眼睛炯炯有神,当遇见危险的时候,它就露出那锋利的牙齿,让谁看了都有一些害怕。只要你做出威胁它的动作,它就会来一个“恶狗扑食”,随时准备进攻。它的爪子非常锋利,一是因为要用来防身保护自己,不受别人的攻击。二是用来攻击别人占领地盘。它的尾巴短短的,它的前腿小小的,后腿却健壮有力,可以帮助它快速起跑、奔跑。
有一次,我和家人有一点事情要立刻出去,走之前我还特意为豆豆倒了一包狗粮。不久后,我们回去了,我连忙跑到狗窝一看,狗粮一点都没有少,还是满满的。我跑到厨房一看,发现装红烧肉骨头的盘子却空了,我往地上一看,发现豆豆正躲在一个角落里津津有味偷吃红烧肉的骨头,我想打它时,可看豆豆那可怜的样,又让人不想打它。
还有一次,我和这只小狗玩捉迷藏,小狗先藏好,之后便叫了一声“汪汪”,我便开始地毯式的搜寻,可是我找遍了,可还是没有找到它,突然小狗出来吓了我一跳,原来小狗就藏在我的身后。
我爱我的小狗。
我喜欢的小狗3我最喜欢的是小狗,我曾经就养过一只小狗狗。
我养的那只狗狗有半个月那么大,胖胖的,远看像个小皮球,眼神呆呆的,所以我给它取名叫“呆呆”。
呆呆很可爱,听宠物店的叔叔说,呆呆一生出来没多久就会跑,呆呆跑起来摇摇晃晃的,很可爱,让人一看见就想笑,就忍不住想抱抱它。呆呆跑的时候不看路,经常撞在桌角角和墙壁上,就算它撞着了,还会继续跑,直到它跑累了。呆呆晚上睡觉时,总要躺在玩具狗上面才能睡着,要是哪一天忘了给它玩具狗,它就会离开睡觉的地方,四处跑,还会发出“呜呜”的声音。呆呆还很小,不会“汪汪”叫,只会发出“呜呜”声。这样的狗狗能不讨人喜欢吗?
呆呆从不挑食,最喜欢火腿肠和炒肉丝。呆呆牙齿没长出来,每次我都要把食物切成细丝给它吃。呆呆和人一样,喜欢喝饮料,比如雪碧、七喜,另外它还喜欢豆奶和芝麻糊。
记得有一次,我把呆呆放在床上,让它和我一起睡觉。到了半夜,我起来喝水,发现床是湿的,我把呆呆抱起来一看,原来是它在床上撒尿了。真是只调皮的狗狗。
像呆呆这样可爱、调皮的狗狗,能让人不喜欢吗?
我喜欢的小狗4看了题目,你一定觉得很奇怪。一般人家哪会有天狼呢?哈哈,其实我家确实没有狼,它其实是我家的一条小狗。那你可能会问:“那为什么叫他‘天狼’呢?”我会这样回答你:“因为它跑得像狼那般飞快。”接下来,让我给你介绍它吧。
“天狼”是在我十岁生日的时候,爸爸送给我的礼物。爸爸给它做了一间漂亮的小木屋,让它舒舒服服地住在里面。“天狼”的毛是**的,一双水灵灵的眼睛,一个嗅觉十分厉害的鼻子和四条健壮的腿。关于我和它的趣事,嗯,可能说不尽,我就说两件事吧。
第一件事是在去年发生的。那天我兴高采烈地回到了家。看见妈妈和哥哥站在门口。我问:“发生什么事了吗?”妈妈焦虑地说:“我忘记带钥匙了,关上门才记起钥匙在屋里面。”我看了看,发现窗子还是开的。我就叫来“天狼”,把它从在窗口放进去,命令它叼起钥匙跳出来。它很快就出色地完成了任务。我拿钥匙打开了门,奖给“天狼”一袋狗食。
接下来是第二件事,是在今年开学时发生的。那天我带着“天狼”去散步。说是散步,其实也是去学校交学费。我到了学校正准备去交钱,摸一摸口袋,啊!钱不见啦!我急得像热窝上的蚂蚁——团团转。幸好在“天狼”敏感的鼻子下,我在一棵大树下找到了我的钱。我摸了摸“天狼”,表示感谢!
好了,就说这么多。虽然写的不多,但我对“天狼”的爱,不止那么多。我爱“天狼”!
我喜欢的小狗5我家有一只非常帅气的狗,所以我给他取了一个霸气的名字——帅帅。帅帅披着一身乌黑的大衣,如果你想在黑夜里看见它,就只能找到它两颗像宝石一样明亮的眼睛了,我非常喜欢它。
我家的帅很贪吃,它不吃狗粮,只吃肉。有一次我在吃午饭,夹了一只鸡腿,可是手一滑,鸡腿掉地上,这时帅帅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飞快的跑过来,把我的鸡腿给叼走了,然后又像离弦之箭似的逃到了墙角,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我看了真是又好气又好笑,又夹了一个鸡腿,心想:这次可不能再手滑了。我刚要放进嘴里,帅帅又像闪电一样跑过来,灵巧的往空中一跃,又把我的鸡腿给夺走了。哎,你这老是抢人“嘴边肥肉”的习惯真不好!
我家的帅帅虽然贪吃,但是本领很高强。说出来你可能不太相信。有一次它想看电视,可是我不给它看,然后出人意料的事情发生了:它竟然自己用爪子拿起遥控器,按了一下,电视就开了。我非常惊讶,心想:“什么?这年头连狗都会开电视机了?那么说连猫都会做饭咯。”
这就是我家的帅帅,可是好景不长,去年的5月6号我回到家,帅帅却没有像以往那样迎接我。我想它一定是在客厅吃饭。但是,后来找遍了全家所有的角落,也没有找到。我着急的跑过去问妈妈:“帅帅呢?帅帅哪去了?”妈妈含着眼泪说:“它……它被车撞死了……”“你瞎说!”我不敢相信地喊道,“骗人,你骗人!”我失声痛哭了起来。
虽然我再也没有见到过帅帅,但我坚信,即使在天堂,它也一定过得非常好。
我喜欢的小狗6我家养的动物并不多,只有小鸭和小狗,但我最喜欢小狗,那是在我生日时,妈妈送给我的。
记得那一次,我和妈妈去商场买钢笔。在回来的路上,经过宠物店。我看到了一只刚出世没多久的小狗,它长着一身雪白的羽毛,竖起来的小耳朵,短短的尾巴,可爱极了!我目不转睛地看着小狗,我很想把小狗买下来,可是我的钱不够。这时,忽然听到一声“纯宇,该回家吃饭了。”妈妈说。我依依不舍地望着小狗,恋恋不舍地离开了。
从此以后,我每天放学都要去那家宠物店看一下那只小狗才回家。过了一段时间,妈妈看出了我的心思,在我生日那天,买下了小狗送给了我。
我给小狗狗起了名字叫“白白”,因为它的毛雪白雪白的。“白白”有很多优点,如爱干净、善解人意、护家……每天我放学回家,“白白”都会给我“咬”来拖鞋。我完成作业后,就会和“白白”玩。
可“白白”也有个坏习惯,那就是爱咬家里的凳子脚、桌子脚,我想,它应该是在磨牙吧!
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喜欢小动物,特别喜欢它赖在我身上的样子。
我喜欢的小狗7我最喜欢的动物是小狗。
一天,我和外婆一起去买菜,在去的路上,看见你一只很可怜的小狗,一直用它那小眼睛看着我,像是我在说:“可以我一点吃的吗?",我就向外婆要了十几块,去对面超市买了一些好吃的,一点点地喂给它吃。它用高兴的目光望着我,像是在说:“谢谢,我吃得很饱。”我们要回去了,那只小狗也跟着我们回到了家,我和外婆看它可怜,所以就收留了它。我又向外婆要了三十块,买了些消毒水,和狗粮,回来后,我立刻接一大盘水,再把消毒水倒进去,把小狗抱进去,把小狗全身洗干净了。
洗完了,再回过头来看看它,蛮漂亮的,雪白雪白的毛,大大的眼睛,长长的耳朵,很可爱。晚上了,我用一个大大的箱子给它做窝,在箱子里放上一些很软的棉花,让它在上面睡觉,早上起来,看到它那雪白雪白的毛,让我的眼睛都快睁不开了。所以我给它的名字叫小白。
时间慢慢的过去,小白也一天天的长大,有一次,我高高兴兴的从学校回来,小白跟往常不一样,这回没有来迎接我,我连忙跑到里面,看小白的小窝,可是小白却不在,我想,小白应该在跟玩躲猫猫吧,我把整个房子找了个遍,始终没有找到,我大哭起来,外婆不忍心,就告诉我小白不见了,我听了,哭得更大了,突然,有一声狗叫,我连忙跑出来,是小白,我和小白来了一个大大的拥抱,我对小白说:“以后你不能乱跑!”小白低下了头,像是在说:“好了,我知道了。”
小白真可爱,我爱小白。
我喜欢的小狗8我的小狗有一双可爱的眼睛,黑色的毛发,尖尖的牙齿,还有一个圆圆的肚子,好像西游记里面的猪八戒一样,我就给你们讲讲这个“小猪八戒”的故事吧!
这个“小猪八戒”是我姐姐送给我的,它刚刚才认识我时,它担惊受怕的,不敢接近我,而且我总是用肉来诱惑它,但它还是对我不理不睬。
有一次,它的脚受伤了,我把它在怀里,然后快步的往家里跑。到家里后,我急忙叫爸爸妈妈来给这个小家伙包扎伤口,首先用消毒水来清洗伤口,再上消炎药,然后再包扎伤口。从那以后它就和我非常亲密,像兄弟一样,我给它取了一个名字:小黑。
我每次放学回家,只有我叫一声小黑,它就马上跑过来,摇起尾巴跟我玩耍。每当这个时候我总是很开心,我做作业的时候,它陪着我,我洗澡的时候它也陪着我。
有一天,我生病了,爸爸妈妈都不在身旁,都去上班了。我非常干渴的时候,小黑好像知道我口渴了,就用嘴巴叼起一瓶矿泉水放在我旁边,我感动得流出了眼泪。
这就是我的小狗小黑,也就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很爱它,我想我们就能一直美美的。
我喜欢的小狗9我喜欢小狗,我的姑妈家里有三只小狗:一只叫“帅帅”,一只叫“河河”,最后一只叫“豆豆”。
“帅帅”喜欢打架,打架的时候很帅,所以它叫帅帅。“河河”喜欢喝水、玩水,姑妈想这只小狗喜欢玩水,它的名字里应该有一个三点水;它还喜欢喝水,可能是渴了才喝水,它的名字里也应该有个渴(可)字;所以它叫“河河”。“豆豆”逗人喜爱,所以它叫“豆豆”。
帅帅、河河、豆豆它们的身上都长有软绵绵的、黑黑的、长长的毛,我狠欢它们可爱的样子。
在这几只小狗中,我最喜欢的是帅帅。我看到一个小石块,用力一踢,帅帅快速地向小石块冲过去。我看见帅帅好像用石头来磨牙,我看到了帅帅的牙齿好尖啊……
我还跟帅帅做游戏,我走到姑妈那里,它也走到姑妈身边;我上楼,它也上楼;我跑步,它也跑步。“太好玩了!”我兴奋极了,高兴的说。
晚上到了,我在姑妈家吃完饭准备回家了。我跟姑父、姑妈、帅帅说:“再见!”帅帅冲我摇摇尾巴,好像也在跟我说拜拜!我坐着爸爸的车依依不舍的回家了。
我们现在搬家了,不能每天都去姑妈家里看它们了。我已经一个多月没有看到它们了,好想念它们啊!
我喜欢的小狗10宠物,是人类的好朋友。在生活中,难免会发生一些事,可能是不经意间的小碰撞,也可能是有趣的小事。
我家就有一只小狗,姓莫,名迪。品种是拉不拉多,纯不纯不知道,但是温顺,也很讨人喜欢。
它刚来我家时只有两个月,看上去特别可爱。但在十几分钟后我改变了想法。它一吃完饭就要上厕所,但刚到家里,难免会非常随便,直接拉在沙发上了。最让我无奈的是它尿只往我身上尿,让我尴尬无比。
但也有优点,它每次吃完都会收拾“残局”,每次玩完玩具便会堆在一起,让我好收拾。
等过了几个月后,便会不再拘束,会渐渐熟了。
有趣的事自然也不少。
有一次,在和我捉迷藏的时候,它居然躲到了一个我都不知道的地方,害得我找了好久,最后我受不了了,便用了苦肉计,用石头划破手。我假装叫了一声,它以为我受伤了,便飞快地跑了过来,贴在我腿边,我抱起它,庆祝着我的胜利。它仿佛识破了我的计谋,便嗔怪的叫了一声,我“于心不忍”,觉得我太可恨了,连小狗都骗。
狗是人类的朋友,我们一定要善待它们。
我喜欢的小狗11我喜欢的小动物是一只小狗,它全身长满黑色的毛,像一块小巧克力;眼睛是圆溜溜的,像两颗宝石闪闪放光;耳朵是半圆形,鼻子是白色的,它还有胖胖的短短的小尾巴,可爱极了。
每当我去上学,它总是会送我一段路程,直到我假装生气打它两三下,它才乖乖地跑回家去。它不但会送我去上学,还喜欢和我一起赛跑,跑得十分快,有时,把我落了一段路程。我给它爱吃的骨头,它会一块一块,一小段一小段地啃。它啃完骨头后,就会汪汪地叫几声,好像说:“小主人,谢谢你。”平时,它看起来很胆小,但看见陌生人时,却又不失威猛地睁着双眼紧盯着陌生人的一举一动,关键时还会大声叫。
它真是一只机灵又尽忠职守的小狗啊!
我放学回家时,可算是小狗最开心的时候。只要小狗在家,我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离家门口还有一段路总可看见小狗在门前等着我。它看见了我,就会摇着尾巴往我这里飞奔而来,然后在我人前人后蹦来蹦去。这么机灵的小狗怎么能不讨人喜欢吗?
我很希望把这只小狗养得白白胖胖,因为它实在太可爱了,真的希望它能可以永远陪伴我,做我一辈子的好朋友,只要它一直在我身边,我就永远不会感觉孤独,我真的很喜欢这只小狗。
我喜欢的小狗12我家的大狗生了三只小狗,先把大狗不说,因为我们要说说这三只小狗。
老大头上有一个白色的小圆,黑白相间,长着小牙,小黑眼大鼻子,小嘴巴。它是一只哈巴狗,非常高贵。有一次老大自己和自己玩累了,就自己回到窝里。看见弟弟妹妹们都在睡觉,就安静的趴在一旁睡;老二头上有一个小黄帽,因为那是一簇**的毛,所以看上去像一顶帽子。老二眼睛水汪汪的,一副很有精神的样子,只是爱打架。有一次老二和它妈妈打架,可是它妈妈一转身把它打倒了,它坚持站起来继续对战&&还有一次我正在吃桃子,它用牙咬我的衣服往后拉,好像要和我对战。我不理它,它就用头顶我,见我还是不理它,就像个打了胜仗的士兵一样跑开了;老三眼睛最大,但它是里面体重最轻的,和老大一样全身也是黑白相间的。它特别文静。有一次老二打它,它也不打回来,就窝在一角任老二欺负;它也很可爱。有一次我把大拇指伸开,它过来抓住我的手,把脚往上一蹬,任我把手抬多高,它也掉不下来,真像个可爱的孩子。
这就是我喜欢的三只小狗,它们是我童年不可缺少的伙伴!
我喜欢的小狗13大家家里有一只十分讨人喜欢的小狗,它有一身嫩白的毛皮和一双如黑宝石一样的大眼。它便是主人翁 嘟嘟嘟嘟。
嘟嘟嘟嘟刚赶到我家时,就跑到我坐的布艺沙发下,外伸它的小前爪在我的旁边晃了晃。那时候,我还不知道它究竟要做什么,之后,我与它交往的日子愈来愈多,总算,我明白了它那模样是要与我交友。
一天,大家全家人带著嘟嘟嘟嘟去散步。没走多远,就看到了一条小金毛,但见二只小狗冲过来跑以往玩的很开心。我的妈妈便和小金毛的主人家聊了起来,自然,我和哥哥去逗那二只讨人喜欢的小狗。原先,那只小狗叫哈顿。我和哥哥看见那二只讨人喜欢的小狗在你追我跑的玩乐,都开心的笑了。
嘟嘟嘟嘟和哈顿跑太累了,找了一块草坪趴到上边歇息,模样讨人喜欢无比!我观查着这二只小狗,一个比一个讨人喜欢。但见嘟嘟嘟嘟闭着的双眼,好似2个弯弯曲曲月亮,再看它的耳朵里面,如同两朵花朵贴在面颊边上。也有哈顿的小尾巴,像一个翎毛弯弯曲曲盖在草坪上。
一眨眼,一个多钟头过去,该回家,大家怀着嘟嘟嘟嘟和哈顿的主人家再见了。在回家路上,嘟嘟嘟嘟睡觉了,我一直在想,嘟嘟嘟嘟是否会在梦中惦记着和哈顿一起你追我跑的繁华场景。
这一天,我和哥哥玩的十分高兴。
我喜欢的小狗14我最喜欢的动物是婆婆家的狗——“大耳朵”。它全身长着黑色的毛,除了肚子是白色的。两只大眼睛滴溜溜地转,可爱极了!白天总是趴在家门口看门,它很通人性,我每次去婆婆家,它总是欢快的扭着尾巴迎接我,好像说:“欢迎城里来的小客人。”
记得有一次,我去幼儿园接小妹妹语嫣放学回家,大耳朵在不远处看到我们,连忙冲过来迎接我们。这时,在田坎上摇晃着走着路的语嫣突然失去了平衡,摔进了田坎旁边的深泥田里。
“哇哇……”她马上嚎啕大哭起来,我急得束手无策。刚刚冲到半路上的大耳朵急忙掉头,以风的速度般把家里的婆婆爷爷都叫了出来,一起来到语嫣摔倒的地方。婆婆拉着爷爷,爷爷去拉妹妹,拉呀,拉呀,就像在拔一个“大萝卜”!大耳朵也没闲着,它在一旁吼着,好像在说:“加油!加油!”婆婆爷爷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语嫣拉了上来。语嫣全身上下都是泥巴,大家笑得合不拢嘴。大耳朵欢叫起来,好像在说:“太好了!太好了!”大耳朵真通人性。
大耳朵很聪明,一次婆婆家来了许多客人,大人们就叫我们带一个小客人出去玩。回来后发现小客人的一只鞋不见了,小客人的家长立刻火冒三丈,为了躲开叱骂,我们又回到玩的地方,开始了地毯式寻找,找了很久,还是没找到。我们提心吊胆地回了家。这时,大耳朵叼来了一只鞋,走过来,把鞋放到我跟前,摇着尾巴好像说:“找到了。”大家对大耳朵竖起了大拇指。
它就是我喜欢的狗——大耳朵,是不是很乖巧?
我喜欢的小狗15我的朋友家有一只十分惹人喜爱的小狗,它的名字叫“小叽”,一听这个名字就知道它是多么的机灵、可爱。
“小叽”长得非常可爱。身穿一件毛茸茸的白衣,摸上去比棉花还要舒服,头上几条黄黄的毛特别引人注目,眼睛圆圆的,眼珠又大又黑,还有一张小小的嘴巴。
有一天放学后,我去朋友家玩,顺便去看一看那可爱的“小叽”,刚到门口,“小叽”看见了就冲出来,对着我不停地摇着长长的尾巴,嘴里叫着:“汪汪!汪汪!”,好像在说:“小莉姐姐,欢迎你来我们家,我好想你啊!”我立刻抱着它,舍不得放开。
“小叽”很喜欢洗澡。到了洗澡的时间,朋友就带它到浴室,它就乖乖地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当水碰到它的身上,“小叽”就跳起来,甩着尾巴,弄得我们满身都是水,朋友立刻说:“小叽,要乖,洗完澡我们和你去散步。”“小叽”一听就乖乖地躺进浴盆里,我拿起沐浴露抹在它的身上,可能是沐浴露很冰凉,“小叽”站起来,想往外走,朋友就按住它,并说:“小叽,你的身体很脏,要用沐浴露才能洗干净,洗干净才舒服,我帮你一边按摩一边洗吧。”“小叽”就很配合地让我们帮它洗干净。洗完,“小叽”对着我们叫了几声“汪汪,汪汪”,好像说:“谢谢你们!”
这么可爱的小狗,我怎么可能不喜欢呢!
《狗十三》是近期引发大家关注的少女青春成长题材**,与其他暴力、欺凌、软色情的青春**不同,它讲述了一个13岁初中女孩李玩成长的故事。
以养狗的线索串起了一个少年与祖辈、父辈、姐弟、同学之间相处的经历,她在其中困惑、挣扎,也坚强地“野蛮生长”。
从李玩的身上,我们能看到自己以及同龄人成长的影子,仔细回忆起来,那份压抑也都还萦绕心头。
这其中,没能得到充分的尊重,应该是李玩以及我们成长中最大的枷锁之一。当我们也渐为或已为人父、人母的时候,理解孩子、尊重孩子,才能让他们最大可能地避免承受类似的成长压力。
1尊重孩子的选择,给他选择的权利
影片一开始,就是爸爸和老师劝李玩将自己喜欢的物理兴趣班,改为英语兴趣班。在劝说无果的情况下,爸爸更是直接强行动手修改,并冠以“等你长大了才知道爸爸是对谁好”的理由。
而李玩的全程沉默,则揭示了这种强迫选择的情况已经成为常态。
就连贯穿全剧的“爱因斯坦”,也不是李玩想买的,而是爸爸为了安慰她自作主张送过来的。当全家因为意外,需要将狗送走时,也没有一个人征求狗主人——李玩的意见。买狗、养狗、送狗,也没有人给李玩选择的权利。
“送到吃狗肉火锅的地方去!”——送狗还要诛心。。。
再小的孩子都有自己的好恶和兴趣,他们都有选择的权 利。
2尊重孩子的人格,信守承诺
爷爷不小心将狗弄丢后,家人首先是买了轮滑安慰,然后是爸爸以“长大了要懂事”、“养狗影响学习”的理由引出狗丢了的事实。
他们不顾李玩一再地询问“我的爱因斯坦呢?!”,只是沉浸在自己寻找的理由之中,甚至都没有主动寻找。
他们没有将李玩当做独立的人格,忘记了 对待独立人格的第一件事不是找理由、搪塞,是向她道歉、说一句“对不起”。
爸爸在发脾气动手打了李玩之后,出于安慰说要带她去看天文展览。可惜爸爸也并没有将此事放在心上,先是记错了时间,后是在饭桌上公然贬低此事的重要性,还以此开玩笑“人的事都没弄明白,还往天上看”。
这也是典型的不尊重对孩子的承诺、不尊重孩子的独立人格。
再小的孩子都是一 个独立的人, 他们都有值得被尊重的人格。
3尊重孩子的知情权,不要欺骗和隐瞒
原来的狗丢了以后,家人给李玩买了一只相同品种、类似长相的狗冒充“爱因斯坦”,这首先是欺骗。在李玩发现“这不是爱因斯坦”后,又以道德绑架、怒吼来让她接受这就是“爱因斯坦”,这又是强迫。
全剧最大的欺骗和隐瞒是:直到弟弟已经2岁左右了,李玩才知道他的存在。家人以担心她接受不了的理由而一直隐瞒。
可其实 隐瞒和欺骗才是更让她接受不了的 。
再小的孩子都能够接收和理解事件和信息,他们不需要强迫、欺骗或隐瞒。
4尊重孩子的平等,给予公平的对待
一句“应该让昭昭给奶奶道歉”,揭开了李玩被掐着脖子逼迫道歉的伤疤,道出了李玩对遭受不平等对待的控诉。
她因为自己的“不听话”需要道歉,而弟弟不用;她因为自己养狗的事需要道歉,而弄丢了狗的家人却从未说过一句“对不起”。
当弟弟开始进入到李玩的生活中之后,她也明显感到自己受到了冷落。就连起名字,弟弟都比李玩要更受重视。同父异母的姐弟关系,更让这种冷落更直接地被李玩感知。
生日宴会中,全家人、所以亲戚都围在弟弟身边,李玩只能躲在群人身后。家人们都没有意识到,她也需要平等的关爱。
再小的孩子心里都有一个天平,他们能够感受到不公平, 他们需要平等的对待、平等的关爱。
5尊重孩子的成长,不要让他那么快长大
爸爸总是对李玩说“你大了,要懂事”、“等你大了就知道我是为你好”。贯穿整个故事的,也是李玩的长大。
她从13岁的初中生,长大为可以替爸爸喝酒应酬的女儿;她从吵闹怄气,长大为可以顽强咽下狗肉,压住满腔的愤闷;她从疯狂的找狗,长大为可以平静地从似曾相识的宠物旁走过后才掩面哭出。
剧末,弟弟学滑冰,尽管他一次次地摔倒,一再表示自己要慢一点、起不来、还没学会、“我要休息一会,你领我滑”。可大人们却无动于衷,始终是让他独自站起来、独自摔倒、独自长大。
可是,他还那么小,你不教他、不爱他、不拥抱他,却残忍地强迫他那么快长大。
孩子需要的是拥抱、扶持与关爱,不是被催促着快一点、再快一点。
6希望我们的孩子不会再有共鸣
李玩13岁的经历,触到了很多80、90后成长的痛苦。或许,因为太过于能够引起共鸣,《狗十三》延迟了五年才正式上映;也希望,我们的孩子在看到《狗十三》的时候,不会再有共鸣。
希望不会再从我们的口中说出“爸打你,是因为爱你”的话;也希望,孩子眼中的我们,不会是“伪善”的。
弗兰德斯的狗
开放分类: 外国文学、动画片、狗、儿童文学
英国女作家奥维达的小说:
内容提要
这是一个净化人类灵魂的经典故事。
尼洛是一个孤儿,和姥爷一起生活在安特卫普城附近的霍布肯村。一个偶然的机会,他们收养了一条被人遗弃的大狗帕奇。男孩尼洛与大狗帕奇的患难友情从此展开……尼洛和姥爷过着穷苦的生活,帕奇尽自己所能帮助他们,为他们拉车进城卖牛奶。尼洛虽然贫穷,却拥有惊人的艺术天才,他心中有一个高贵的梦想,并为实现自己的梦想不懈努力。然而厄运却接连不断:因为穷富之别,尼洛被迫远离小伙伴阿洛伊斯,年少的清梦被搁浅;村里发生了大火,他被全村人怀疑为纵火犯;姥爷在贫困交加的风雪夜死去;甚至连他和帕奇赖以栖身的小屋也被房东夺走。在世人都抛弃尼洛的时候,只有老狗帕奇和他不离不弃……
男孩和狗一度分开。因为爱,尼洛把帕奇留给温暖的磨坊,自己却流浪在外。也因为爱,帕奇艰难而忍耐地在雪夜中追寻尼洛的踪迹与气味。他们终究要相守在一起。圣诞夜,在安特卫普大教堂里,他们肩并肩地躺在石阶上,沉睡在一个宁静幸福的梦境里……
确切地说,这不是写给孩子看的书。把这个故事说给孩子听,也只是为了许给他们一份记忆……它所传递的深邃的爱与同情,它所缔造的信念与勇气,足以重构所有读者的精神世界。一百多年来,《佛兰德斯的狗》早已成为经典中的经典,曾经4度被拍摄成**,根据本书改编的动画片名列日本“100个最经典动画场景”榜首。
编辑推荐
拿到《佛兰德斯的狗》时,我不知道我会哭,眼泪像想要跃过幼稚园栏杆的小孩。如此欢跃而不受限制。被工作塞得满满当当的心,就像寒冷的房间里突然有了一线阳光,眼睛脆痛,受不了这灼热而滴下泪来。
——安意如(作家)
所有那些能够感受到生命的喜悦与磨难,能够对宠物给予爱意与付出,能够无条件地去尊重一个贫苦的农夫,或者在灵魂深处有着敏锐感知力的人,都会被这个故事深深地感动。在故事的最后一页我泣不成声。这个永恒的故事属于每一个人。
——毕泽尔(美国书评人)
对于上帝而言,尼洛和帕奇是没有分别的,没有人与狗的区分,他们是平等的生命。尼洛上天堂,因为他是无辜的,至善的;帕奇上天堂,因为它也是无辜的,至善的。
——阿甲(儿童阅读推广人)
而今,一切都老了,风车,磨坊,钟声……一切都死去了,老人,孩子,狗……这个故事却不曾老去,死去,正因它里面深藏的爱与勇气,信念与忍耐……在这个不完美的世界上,比什么都活得更长。
——匙河(儿童文学博士)
童话故事往往都很简单,但最单纯的故事,往往最具穿透力。因此,当《佛兰德斯的狗》成为经典在全世界广泛流传的时候,激发起来的,仍是善良和同情的感情。
——杨小洲(书评人)
作者简介
奥维达(1839~1908),英国维多利亚时代的著名女作家,生于英格兰,在巴黎长大,成年后移居伦敦。在英国,她开始写小说,并获得巨大成功。1871年,奥维达从英国来到佛兰德斯的安特卫普参观,为佛兰德斯画家鲁本斯所震撼,于是在第二年写出了在西方世界脍炙人口的经典故事——《佛兰德斯的狗》。
奥维达非常喜欢动物,总是积极地保护动物权益,她救助过很多动物,曾经喂养过30条狗。假如没有这些经历,她就不会把《佛兰德斯的狗》中的帕奇写得那么真实感人,令无数读者感动落泪。
译者简介
肖毛,1969年生于哈尔滨,男性。爱猫且如猫一般独来独往,故以肖毛为笔名。 自1985年起,撰文200多万字。译作近70万字,包括《夏洛的网》等三部怀特童话及部分怀特散文,勒奎恩童话集《飞天猫》(四部)、《伊索寓言》、《彼得金一家》等。
同名动画片(这里指剧场版,另有52集TV版):
原 片 名The Dog of Flanders
中 文 名佛兰德斯的狗(港译作《龙龙与忠狗》,CCTV引进时曾译作《尼洛和他的狗》)
导 演Yoshio Kuroda (黑田昌郎)
主 演Makoto Tsumura Nello (voice)
Sakura Tange Alois (voice)
出品年代1997
首映日期1997/03/15
国 家日本
类 别卡通
影片长度1小时42分
对白语言日语
剧情简介:
故事的背景是在19世纪的比利时 法兰德斯。有一天,一位修女造访了安特卫普镇的大教堂。这位修女仰望著鲁宾斯的「圣母升天」画,回忆一下子坠入到20年前…
小男孩尼洛和爷爷相依为命,靠给镇上的人送牛奶为生,过着清贫而快乐的生活。尼洛形影不离的伙伴是一条狗,叫帕托拉休。帕托拉休小的时候是因为生病被旧主人遗弃的,善良的尼洛和爷爷可怜它,就把本来不多饭菜的省下给它吃,救活并收养了它。另外一个最要好的伙伴是小女孩阿洛娅。阿洛娅家庭很富有,父亲是当地上层社会很有名望的人。尼洛喜欢画画,渴望看到鲁宾斯亲手画的画,梦想成为像鲁宾斯那样的画家。没有人支持他,除了爷爷和阿洛娅。阿洛娅经常给他鼓励,他们成了最要好的朋友。可是阿洛娅的父亲很反对女儿跟穷小子来往,对尼洛很不好。
光阴荏苒,两个孩子慢慢长大,终于到了上学的年龄,阿洛娅被送到镇上读书,尼洛继续帮爷爷送牛奶,送到镇上的时候,可以看到上学的阿洛娅。帕托拉休的旧主人找上门来勒索爷爷,为了让孙子的伙伴不离开,没有办法,爷爷只好把仅有的积蓄给了他。没了钱,景况雪上加霜。爷爷在困境中病倒了,留下孙子在人间他走了。尼洛愈发孤苦伶仃。
阿洛娅回家以后来找尼洛,久别重逢,两人在风车的房子里见面谈心。他们离开后,风车意外地着火了,烧掉了阿洛娅父亲的很多东西。他很愤怒,认定是尼洛干的。大家也因此认为尼洛是个坏孩子。没有人愿意给尼洛一份工作,尼洛的生活越来越困难了,不得不为生计犯愁。
这时镇上举行一次比赛,获奖的画可以得到奖金和上学学画的机会。尼洛花掉了所有的钱来准备这次比赛,阿洛娅也全力支持和鼓励他。他的作品《爷爷与狗》非常朴实感人,却被贵族家的孩子画的气势恢弘的宗教油画打败了。除了一个老师外,所有的老师都对尼洛的画不认可。奖金和学习的机会被贵族孩子拿走了。
这时已经到了圣诞节,尼洛在寒风中一个人流浪,不知道该去哪里。路上帕托拉休从雪里扒出了一个钱袋,有阿洛娅父亲的名字。原来这是父亲为重新修建风车而准备的钱。尼洛把钱送回阿洛娅家,阿洛娅的母亲对尼洛开始改变看法,阿洛娅鼓励尼洛不要因为一次失败而失去信心。尼洛把帕托拉休托付给阿洛娅,一个人偷偷溜了出去。到了教堂,因为是平安夜,教堂里遮盖油画的幕布全部打开给人们看,尼洛终于看到了鲁宾斯的画,如愿以偿。
帕托拉休思念尼洛,也从阿洛娅家跑了出来,找到了教堂。寒冷中他们抱在一起相互取暖。雪在下,风在吹,天使们在颂歌里飞下来,光环围绕在尼洛和帕托拉休周围。这时那唯一的一个老师找到了阿洛娅家,说他愿意收尼洛作学生。阿洛娅找不到尼洛和帕托拉休,跑在雪地里大喊尼洛的名字,声音被寒风卷走,消失在光秃秃的树林里……
若干年后,阿洛娅长成了婷婷少女,可始终忘不了尼洛。她到修道院做了修女,和一群孩子们在一起,总是在思念尼洛。尼洛儿时的两个朋友会从村子里来看他,带来村子的消息。孩子们从教堂门前跑过,惊起洁白的鸽子呼呼啦啦绕着教堂飞向蓝天。歌声响起。
一、小樽的快乐
故事发生在日本的小樽。
一个美丽的海滨城市。
明莉,一个清纯可爱的小女孩,天生爱笑,笑起来的样子,眼睛眯成一条缝。
明莉,14岁的年龄,正是开心快乐的童年时代。
一天,放学回家,和往常一样,明莉怀着高兴的心情,蹦蹦跳跳地回到了小樽的家,轻轻地推开玻璃窗,“我回来啦……”,满以为会有妈妈的回应,结果,电话铃响了,电话的那一头,传来爸爸的声音:“妈妈住院了,住在了我工作的医院”。
如同当头一棒,打在了明莉的头上,习惯了妈妈在家的气息,没有了妈妈的日子,该是多么孤独和寂寞。
爸爸是位名医,手术非常厉害,工作很忙,经常忙到深夜才能回家,每天连跟女儿说话的时间也没有,更谈不上陪伴自己的女儿啦。
妈妈是一位非常热爱生活的女子,很会照顾家庭,把家打理得干净整洁,院子里种满了各种花草,尤其是一树的樱花,粉白粉白的,有风吹过的时候,花瓣会随风飘荡,落在院子的地板上,很美。
小樽的家在妈妈的打理下,很有生活的气息。
然而,日子并非美好,妈妈却因为生病了,宣告了自己已经来日不长啦。
在偶然的一次聊天中,明莉谈到了自己喜欢狗狗,希望以后自己能够养一只狗狗。妈妈注意到了,于是,跟邻居家的爷爷商量好了,让爷爷送一只狗狗给明莉。
在确定养狗狗之前,妈妈告诉了明莉,既然决定要养它,那就需要遵守与狗狗的十个约定:
1,要仔细聆听我的话。
2,信赖我,就像我信赖你一样。
3,多和我做游戏。
4,永远都不要忘记我。
5,不要吵架,要是真打的话,也是我胜利。
6,对我说的话,我没有听见,一定是有原因的。
7,你有学校,还有朋友,可是我只有你。
8,请和我做好朋友。
9,我的生命,只有十年左右,所以,在一起生活的时间,很重要。
10,不要忘记,和你在一起的事情。在我死的时候,一定要在我身边。
明莉答应了。妈妈给狗狗取了一个名字,叫做“socks~索克斯”。
从医院回来,妈妈在家里住了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里,妈妈陪着明莉,还有索克斯,一起去海边散步,一起聊天,一起拍照。
妈妈最喜欢做的事情,便是让爸爸睡在自己的身边,把头枕在自己的大腿上,跟他掏耳朵。掏耳朵的时候,估计是两个人可以彼此说话的最好时刻吧,最幸福的时光,莫过于可以让彼此安静下来,用身体的触摸,感受彼此的温热,和跳动的心。
想起自己的小时候,每次回到外婆家,勇舅舅最喜欢做的事情,也是跟我们俩姊妹掏耳朵。风和日丽的日子,我们姐妹俩坐在堂屋的大门口的椅子上,把头侧卧在舅舅的腿上,任他用掏耳勺轻轻地在耳朵里捣鼓。
那个年代,没有手机的干扰,一家人,在一起,除了聊天还是聊天,很纯粹。
很怀念儿时那段质朴的时光。
病魔终究要夺去人的生命啊,妈妈,再一次住院,从此再也没有回来,留下来的是书桌前一张穿着白色衣服的照片,照片上的妈妈,亲切地微笑着,一切安详。
从此,明莉的生活里,顿时失去了光泽,少了妈妈的依靠,该如何度过?思念就像绵长的雨,明莉躺在床上,不吃不喝,想以此来抗拒母亲的离开,结果落枕导致脖子不能转动,这给正在上学的明莉带来了诸多不便。
正在这个时候,索克斯和明莉一直以来的游戏“向左向右转”,开始啦。索克斯示意明莉转动脖子,结果奇迹出现,明莉在它的指引下,轻松地完成了转动,从此,脖子被治愈好了。
索克斯原来还有神奇的治愈能力。
有了索克斯的陪伴,虽然少了母亲的照顾,明莉的童年过得依然很快乐。
二、札幌的无趣
爸爸因为业务能力的出色被调到札幌,要去胜任更加重要的工作,毕竟,人,还是需要朝着自己的事业去奋斗的,因为事业,才有名望,才有权利。
小樽的房子不能住了,索克斯也不能再喂了,因为札幌的宿舍不能养宠物,于是,索克斯被寄养到明莉的同学,也是最要好的朋友阿进家,让阿进帮忙照料。
阿进,一位出生于吉他弹奏世家的小男孩,为了满足父母的期待,要立志当一位著名的吉他演奏家,于是,每天刻苦练习。
对于明莉,他总是很谦让,也很照顾。他答应了明莉的要求,决心好好地帮她照顾好索克斯。
来到了札幌,住进了宿舍。爸爸,工作更忙了,回家更晚了。大部分的夜晚,都是明莉一个人在家,独自度过。每天最开心的时候,莫过于看看阿进寄过来的跟索克斯在一起拍的照片,还有就是接到的阿进的电话。
上学的日子,就这么无聊的过着。没有了索克斯的陪伴,生活,少了很多光泽。
三、重回小樽
阿进要去巴黎进行吉他深造学习。临行前,明莉答应去机场送他。
爸爸爽快地答应了明莉,说一同去机场。结果在半路上,接到医院领导的电话,说要马上回去做一个手术。无奈,只好让明莉转坐计程车,让她一个人去机场。最后,阿进终究没能等到明莉的出现,沮丧地离开。留下了一张纸条,给明莉,告诉她,他一直在等她的出现。
因为父亲的失信,因为错过了阿进的送别,明莉很受伤地回到了札幌,那个无聊的宿舍。
她知道,这一别,是怕再也见不到阿进君了。
而索克斯,因为阿进的离开,受不了要被阿进的父母要将它寄养到别人家的命运,于是,从阿进家开始了逃离,它一路狂奔,居然找到了小樽的家,但是,小樽的家已是人去楼空,主人都已不再,只留下紧锁的大门,和出租的招牌,在风中摇曳。
最后,索克斯成了一只流浪狗,被派出所收留了,因为索克斯的脖子上挂着的明莉写的联系电话,派出所的人找到了爸爸。
接到派出所的电话,爸爸和明莉欣喜若狂,二话不说,把索克斯接回了家。
从此,一家再次团聚,爸爸说。
为了更好地照顾女儿,让女儿有一个幸福的生活,给女儿一个完整的家的陪伴,爸爸决定从医院辞职,放弃自己的工作,重新回到小樽,开一家属于自己的诊所,从此,既可以重新从事自己的事业,又可以照顾好女儿,还有索克斯。
四、向往的工作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成长路径。
狗狗的十年,对于一个孩子来说,意味着不断长大。
明莉结束了自己的大学生涯,选择了去旭川的动物医院,当一名兽医。因为对于动物,天生就有一种热爱,所以,她知道,自己这一生,注定是要与动物在一起的,这是索克斯给她的启示。
动物园有太多的动物需要照料,工作很忙,明莉没有时间回家,更没有时间照顾爸爸,还有索克斯。
剩下的是爸爸和索克斯一起,相依相伴,这就是生活的写照吧。年轻的时候,父母期望儿女快快长大,长大后儿女们都要各自忙碌,父母又期待儿女能够长期陪伴在身边,不离不弃,矛盾的心理啊。
就像皓宇,我期望的是他能够努力学习,将来考上自己理想的学校,去选择自己理想的城市,去奔赴自己的前程,然而,却又希望他能够留在身边,每天可以见面,每天可以说说话,聊聊天,每天可以陪伴在一起。
人,一旦有了自己的事业,就要去义无反顾地成全,去努力,而家在心底的重量,是要慢慢减缓的。
所以,原来爸爸忙到深夜回家的角色,渐渐被明莉取代了。
索克斯的主人,变成了爸爸。
想想我们家的“豆豆”,从进入我们家庭以后,我们一家对它的陪伴,也是6年时间了,皓宇也是不离不弃,一直深深地爱着,呵护着它。如今,高中还有一年的时间,现在每周六还可以回家,看看它,跟它玩玩,陪着它一起说说话,再过一年,进入了大学的门槛,回家的日子更少了,他的心理,还会思念着曾经可爱顽皮的“豆豆”吗?他有他的新同学,他会有他的新朋友,他还会想念这个曾经留下了许多欢乐和记忆的家吗?
五、幸福的婚姻
阿进学成回家,开了自己的个人吉他演奏会,坐在聚光灯笼罩的舞台上,他深情地弹起了自己心爱的“卡农”,那一刻,全场惊叹,他终于圆了自己的梦。
明莉去了阿进的演奏会现场,听了他的演奏,回想了自己与阿进共度的时光,潸然泪下。
那一刻,他们相聚,他们彼此拥抱。
幸运之神并未完全降临到阿进身上,不久后,他出了一场小型的交通事故,人无大碍,可是,弹吉他的手却受到了影响,再也不能熟练自如地弹奏了,这对于一个吉他手来说,是一个致命的打击。
从此,吉他弹奏家的梦想是要破裂了。心理上的创伤完全笼罩在这个血气方刚的小伙子身上,他一蹶不振,对生活失去了信心。
明莉深深知道,这对于他来说,是一个多么惨痛的打击,怎么办?生活还得延续啊。
于是,她又想到了索克斯,此时,也许索克斯能够帮到什么?
她带着索克斯来到了阿进的家,让索克斯叼着自己写给阿进的信,去送给迷茫中的阿进,希望能够给阿进带来快乐的记忆,重拾他生活的信心。索克斯充满神奇地让阿进再度拿起了吉他,开始边弹边唱“时间,过后,时间”,一首明莉妈妈喜欢的歌曲,也是明莉喜欢的歌曲,“当你迷失方向,或是情绪低落的时候,试着四处找寻下,总有我在你身边……”。
一首曲子,让阿进君彻底走出了困境。
阿进君放弃了当吉他演奏家的梦想,开始执着于作词与作曲,他要把积攒的想法用音符的方式传达出来。
明莉和阿进,一个在旭川,旭山的动物园,从事饲养动物的工作;一个在小樽,从事作词作曲。两个人,各自找到了自己的人生轨迹。
照顾索克斯的,变成了爸爸。
索克斯十年了,老了,走不动了,它的使命完成了。它陪伴着明莉,度过了快乐的童年生活,而今,它在明莉和爸爸的守护下,闭上了双眼,终究去了另外一个国度。
一个生命,就这样陨落了。
阿进和明莉终于走上了婚姻的殿堂,两个人,青梅竹马的感情,彼此的关照与疼爱,终究还要走到了一起,成全了儿时的梦。
教堂里,风儿吹动着明莉的婚纱,是妈妈的气息,妈妈说,人死后,就会变成风。妈妈,也来参加婚礼了,带着爱和祝福。
索克斯也来了,爸爸把它装在镜框里,它看着这一对新婚人儿,幸福地笑了。
爱,是一种承诺和责任,既然选择相爱了,就要勇敢地接受起这份沉甸甸的责任,做到不离不弃,同生共死。
相遇在爱里,记得爱的约定!
今天读了《我和狗狗的十个约定》这本书。
对于书中的关键人物,我做了一个自己的评价。
一、妈妈
妈妈是一个能够包容他人、有自己的想法和独立精神的女子,凡事情都看得很开,也看得很淡,能够自己给自己去寻找解脱,很淡然的一个女子,喜欢画画。
二、爸爸
爸爸齐藤先生是一个手术特别厉害的医生,对工作非常敬业。他能够通过手术的方法,给病人去治疗身体上的疾病。他非常爱自己的家人,包括自己的妻子和自己的女儿,在事业上有自己的成就。最近,为了照顾自己的女儿,给女儿一个温暖的家,毅然放弃自己的前程,在小樽的老家,开了自己的医院,他觉得这才是自己想要的生活。他是一个非常热爱生命的人,他没有去追求权力和名望,他愿意做的是,做一个真真切切的能够对社会对病人有用的人,同时能够去通过自己的医术,让更多人活得健康。
在他看来,治疗疾病,不光是身体上,更重要的是战胜心理上的疾病。就像袜子,它能够给人一种心理上的治愈。
他言语不多,不太善于表达。
他最后的选择回归,让我看到了一位伟大的父亲。他能够从归于自己,做自己喜欢做的,也乐意去做的事情,是多么的弥足珍贵,由此想到,家庭才是每一个人永远的港湾。
三、小光
小光是一个天生对动物有着怜悯之心的女孩,在自己的事业的追求上,没有太多自己的愿望和需求,但是愿意去从事自己所喜欢的一份工作。
我觉得对于她来说,能够去在旭川从事动物饲养的工作,是一个很完美的选择。
实际上也是自己从小的一个爱好吧,然后对于对于袜子有一种,有一种难以释怀的心里,一方面,希望自己能够去珍惜。遵守妈妈说的10个约定去不离不弃的热爱自己的袜子,带她去河边散步,永远和他在一起,那么实际上,但是为了工作也不得不放弃,所以说是一个矛盾的心理状态,同时也是非常的优秀,想想如果他也能够和父亲一样,做一名医生,回到父亲的一起,在一个家庭里面共同去做自己的事业也未尝不可,我更希望的就是,他们能够在一起,然后他依然可以每天去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每天去牵着袜子河边散步。
四、阿进
还有就是阿静,喜欢的安静,一直喜欢,但是呢,一直没有去日本。很渴望有自己的生活,也是一个非常倔强的意志力的小女孩,虽然很苦,很希望能够有人跟他说话,但是对于父亲没有更多的责备,也不吃,给他一个。所有东西都自己去承担,我觉得这也是一个非常优秀卓越的女孩,那么还有就是关于阿静,其实一开始就是没有什么活在父亲的愿望当中,希望成为一名优秀的其他手,但是最后因为一场车祸,让自己彻底的破碎,其他音乐家的梦彻底的破碎了,但是也好就这样重新重新回归自己,做自己的音乐创造和请坐,其实也挺好,回到小镇回到自己喜欢的城市,就是在这个书当中,我对小珍有一个非常好的印象,因为那片海因为那边很近,因为那里的人们还有就是因为袜子,袜子。
不应该听他们的,宠物狗也是一条生命,毕竟和你一起生活也有了感情,不能说送人就送人,再说宠物狗也是你的,你有权利决定怎么做的,要是他加小孩导致你们生病的话,难道还让他们也把小孩送走嘛,这样就是太不讲理啦,遇到事情要客观去看待,该是你们责任,你们就要承担,不能逃避的,但也不能接受他们无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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