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购物卡定罪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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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购物卡定罪标准,第1张

送购物卡定罪标准
导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为谋取 不正当利益 ,向 国家工作人员 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条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为谋取 不正当利益 ,向 国家工作人员 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条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二)行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3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严重危害民生、侵犯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 4向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影响行政执法和司法公正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三条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 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 单位行贿罪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公职人员收受的购物卡超过5000元,并且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的算受贿罪,如果没有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就不算受贿。《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受贿罪参照贪污罪的处罚量刑。所以,受贿数额和犯罪情节会影响量刑标准。

一、公职人员收受购物卡算受贿吗

      收受的购物卡价值超过5000元的,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的 就属于受贿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六条 受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八十三条 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二、受贿罪的审查起诉主体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九条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第一百七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间不计入审查起诉期限。

      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综上所述,公职人员收受购物卡算不算受贿的这个问题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如果是朋友在超市工作,给自己送了一张购物卡,但是,本人从始至终都没有为朋友谋取过非法利益的,肯定不能按照受贿罪定罪。

视情况而定。按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贿赂就是行为人收受或索取的财物,立法将贿赂罪的内容仅限定为财物,认为贿赂仅指金钱或可以用金钱计算的物品,而不包括其他利益。贿赂罪的犯罪对象是“贿赂”,现行刑法将贿赂罪的内容仅限定为财物,介绍贿赂罪在主观方面属于故意,即明知是在为受贿人或者行贿人牵线效劳,促成贿赂交易。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进行联系、沟通关系、引荐、撮合,促使行贿与受贿得以实现的行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第一款:“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不承认受贿收购物卡,只有行贿人证言,不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 《刑事诉讼法》第53条第1款规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法解释》第64条第2款规定:”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对被告人从重处罚,应当适用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 上述法律规定很清楚,即认定被告人有罪,必须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只有行贿人的证言,没有其他证据证明的,就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达不到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因此,就不能认定被告人构成受贿罪。

可以通过收集行为人收受购物卡时的录音录像、在场的其他人员的证言、使用购物卡的购物明细、行为人的主动供述等书证、物证等证据,来证明行为人收受了购物卡。

购物卡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是非常常见的,那么它的作用也是非常广泛的,一张购物卡不仅可以购买超市的商品,还可以作为礼品卡赠送给自己的亲戚朋友。礼品卡的出现解决了我们平时送礼的难题,对于送卡者和收卡者都是非常有益的。

送卡者不用再为送什么礼物而发愁,也不用担心送的礼物对方会不喜欢,只要一张小小的卡片,既简单又大方;而收卡者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购买自己所需要的商品,如果没有购买需求,还可以直接将礼品卡进行回收换成现金使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受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你给领导送购物卡当然是会被处罚分的。

按照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来看送购物卡是属于违法行为,但是一般来说是超过三千元以上的话才会被进行相关判刑处理。不过现在来看,不记名的购物卡一般来说只能办理1000元以内的购物卡,超过1000元以内的就需要进行记名处理。

现在对于送礼这方面都是特别忌讳的,如果你给领导送礼,最后被别人举报了,不仅是你要受到牵连,你的领导也会受到很大的牵连,所以不要做这种事情。

春节将至,

      到了年底,辛苦一年的“打工人”

      最期待的除了新年的阖家团圆

      就是年终奖和津补贴了。

      然而,违规发放津补贴

      或福利问题却屡见不鲜,

      部分党员领导干部慨公家之慷

      最终“栽”在其中。

      2015年6月至12月期间,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总工会多次以虚构活动、会议等方式,用节日礼品、劳保用品等名义开支报销,从单位经费中支出共计35万元用于购买世纪联华超市消费卡,发放给该单位职工作为工作补贴。

      2019年11月,总工会主席郑某某、委员方某某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那么,我们应享有哪些津补贴

      什么样的津补贴不能发

      违规发放津补贴的惯用手段有哪些

      会受到哪些处分

      今天,和小莲一起了解一下~

      津贴补贴,YES or NO

      2012年2月中纪委印发的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适用《中国***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以及2013年6月监察部等四部委出台《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津贴补贴的范围作出了界定,津贴补贴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和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离退休人员补贴、改革性补贴以及奖金、实物、有价证券等。

      除此之外的津贴补贴,无论是打着过节的名义,还是其他各种名目,无论资金来源是纳入规定账簿的各项资金,还是账外资金设立的“小金库”,均属于违规。

      违规发放津补贴的手段有哪些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坚决整治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问题,着力纠正以反“四风”为名取消干部职工正常福利问题。

      1

      违规发放津贴补贴。

      (1)违反规定自行新设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的;

      (2)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的;

      (3)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公务员奖励的规定,以各种名义向职工普遍发放各类奖金的;

      (4)在实施职务消费和福利待遇货币化改革并发放补贴后,继续开支相关职务消费和福利费用的;

      (5)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未休年休假补贴的;

      (6)违反《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问题的通知》等规定,擅自提高标准发放改革性补贴的;

      (7)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8)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发放津贴补贴的;

      (9)违反规定使用工会会费、福利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发放津贴补贴的;

      (10)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者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普遍发放现金、有价证券或者与活动无关的实物的;

      (11)违反规定向关联单位(企业)转移好处,再由关联单位(企业)以各种名目给机关职工发放津贴补贴的;

      (12)其他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的。

      2

      执收执罚收入。

      将执收执罚工作与津贴补贴挂钩,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发放津贴补贴。

      3

      私分国有资产。

      以发放津贴补贴的形式,变相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

      4

      违规核算津贴补贴。

      违反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津贴补贴有关会计核算的规定核算津贴补贴。

      5

      在其他单位领取津贴补贴。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务影响,违反规定在其他单位领取津贴补贴的。

      6

      虚报、冒领财政资金。

      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发放津贴补贴。

      7

      设立或使用“小金库”。

      (1)有设立“小金库”行为的;

      (2)使用“小金库”款项吃喝、旅游、送礼、进行娱乐活动或者有其他类似行为的;

      (3)使用“小金库”款项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办公楼或者培训中心等的;

      (4)使用“小金库”款项提高福利补贴标准或者扩大福利补贴范围、滥发奖金实物或者有类似支出行为的;

      (5)使用“小金库”款项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的;

      (6)以单位名义将“小金库”财物集体私分给单位职工的。

      8

      “三个不准”。

      (1)一律不准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在国家统一工资政策之外新设津贴、补贴、奖金项目;

      (2)一律不准提高现有津贴、补贴、奖金的标准和水平;

      (3)一律不准以现金或其他任何形式发放新的福利。

      9

      违规使用专项资金。

      对于各级财政用于困难职工帮扶的资金、劳模“三金”等专项资金,要严格规范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决不允许任何转移、截留、挪用、改变资金用途等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

      10

      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严格执行会议、出差、公务接待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集中采购制度。

      (1)严禁将工会经费用于请客送礼、大吃大喝、旅游健身等;

      (2)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3)严禁报销与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

      (4)严禁以会议、培训、委托课题为名虚列支出,转移、隐匿资金或向下级工会摊派、转嫁支出,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合理有效使用资金。

      那么,违规发放津补贴会受到哪些处分

      纪法链接

      《中国***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四条

      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一)违反规定设定、发放薪酬或者津贴、补贴、奖金的;

按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贿赂就是行为人收受或索取的财物,立法将贿赂罪的内容仅限定为财物,认为贿赂仅指金钱或可以用金钱计算的物品,而不包括其他利益。

贿赂罪的犯罪对象是 “贿赂”,现行刑法将贿赂罪的内容仅限定为财物,介绍贿赂罪在主观方面属于故意,即明知是在为受贿人或者行贿人牵线效劳,促成贿赂交易。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进行联系、沟通关系、引荐、撮合,促使行贿与受贿得以实现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第一款:“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故送3000元购物卡构成贿赂罪是犯罪行为。

扩展资料:

行贿罪的刑事处罚:

1、行贿1-3万元且有向3名以上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或行贿数额为3—100万元的,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行贿数额为50万元—100万元且有向3人以上行贿或行贿100—300万元,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3、行贿数额250万元—500万元且有向3人以上行贿的情节或者行贿数额500万元以上致使国家遭受重大损失的,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贿赂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