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家人生病住院,应该送去祈祷、祝福、鼓励、正能量话语,整理组织了一些短句,可以发在朋友圈,希望您喜欢~祈祷语句1、祝妈妈早日康复,我们一直等你!2、亲爱的宝贝,希望你能够健康的成长。愿你能够温柔的对待这个世界,也愿这个美丽的世界能够带给你更多
家人生病住院,应该送去祈祷、祝福、鼓励、正能量话语,整理组织了一些短句,可以发在朋友圈,希望您喜欢~
祈祷语句
1、祝妈妈早日康复,我们一直等你!
2、亲爱的宝贝,希望你能够健康的成长。愿你能够温柔的对待这个世界,也愿这个美丽的世界能够带给你更多的快乐。
3、我希望奶奶早日康复,天天快乐。
4、虽然不知道今生寿数几何,但自我感觉好像应该还蛮长,诚心祈求,愿意用我十年寿命,换妈妈早日恢复,健健康康!
5、鱼在游,鸟在叫,祝你天天哈哈笑。
6、送你一面镜子,让你变得可爱;送你一个微笑,让你变得愉快;送你一句问候,让你心潮澎湃。祝:早日康复,笑容常在!
7、希望妈妈早日康复,妈妈您受苦了!
8、阳光为你灿烂,彩虹为你妖娆,群星为你闪烁,月光为你皎洁。我的不变的情谊只为你!祝福你,快乐无边际!
9、天天开心,平安快乐。
祝福语句
1、人吃五谷杂粮,哪有不生病之理。不能自己吓自己,千万别对号入座。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自己一辈子不生病是奇迹,那么寻常的病痛,则极为正常。
2、愿你一切都安好,事事顺心,事事如意,健康平安,幸福快乐!
3、好久不曾联系,情谊不能淡忘,发条短信提醒你:秋来了,天凉了,要加衣保暖了,防止受凉感冒,同时别忘记多多联系,感情加加温。愿你健康!
4、愿那健康平安把你伴,愿那好运福运通通在你身边。
5、忘不了您慈爱的话语,挥不去您牵挂的眼神,舍不得您温暖的怀抱,喜欢您阳光一样的微笑。妈妈,我爱您。祝您永远开心、平安、健康!
6、希望宝宝度过这次难关,祝宝宝早日康复。
7、我真想把世界上所有的阳光都采入你的心间,把健康和快乐扎一束最美的鲜花献给你。愿你生命的每一天都健康快乐如鲜花般灿烂!
8、你是最棒的,我们相信你能战胜病魔!
9、让幸福如雨洒落你心间,让健康如水滋润你心田,让短信带去我最好的祝福:愿幸福永远陪伴你!朋友,早日康复,愿您快乐!
10、老爸心脏不好,祝愿老爸早日康复。
鼓励语句
1、没关系的,一切都会好起来!
2、你不能倒下,我们都需要你!
3、你是最棒的,我们相信你能战胜病魔!
4、生病的滋味很难受,千万要保重身体!
5、你看那么多抗癌明星,你绝不比他们差!
6、态度积极,乐观主动,是一切治疗的开始。
正能量话
1、有健康的人,便有希望;有希望的人,便有了切。
2、爱惜身体,学会感激”是我这次住院以后最深的感悟。我坚信: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心怀一颗感恩的心,我们明天一定会更加美好!
3、别忘了身体是一切,没有了健康,无法享受人生所有的乐趣,特亏。
4、健康像棵树,多晒晒阳光,它会成长,多经历些风雨,它会坚强,偶尔松土施肥,它会茁壮。生病不用怕,用心呵护,返回健康。
5、一场大病过后,最想要的就是要改变自己,改变自己不健康的生活方式。
6、生病以后觉得自己只是个个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在为自己以后做打算,能说人家错吗,不能,就你说的树倒猢狲散的悲凉感。
7、当痛苦袭遍全身,快乐就荡然无存!当钱财全部散尽,幸福就化作烟云!
8、一场大病,让我看清楚了谁是最爱的那个人,看来是时候做出抉择了。
根据各省总工会制定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不同省份的不同情况发放的慰问品也不尽相同。慰问品包括有节日慰问品、生日慰问品、符合法律政策的结婚、生育慰问品、生病住院慰问品、员工或直系亲属去世慰问品、员工退休慰问品。
扩展阅读:
上海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
第二章 工会经费支出
第八条 职工活动支出是指基层工会组织开展职工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和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
(四)其他活动支出。用于劳动模范和先进职工疗休养补贴,逢年过节和会员生日、婚丧嫁娶、退休离岗的慰问等职工集体福利支出等。
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节日慰问品为符合中国传统节目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不得购买发放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明令禁止的物品。年度发放总金额不得超过基层工会当年度留成经费的50%。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可以为实物或到指定地点限时领取确定物品的提货凭证,所发放的节日慰问品需附本人签收的清单,不可发放现金、购物卡等。
基层工会可于会员生日当月给予慰问,每人每年不超过300元标准,可发放生日蛋糕等实物,也可以发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
工会会员结婚、生育头胎时,基层工会可以进行实物慰问,标准每人不超过800元,生育二胎的,标准不超过1000元。
工会会员生病住院,基层工会可以进行慰问。普通疾病慰问金标准每人每次不超过1000元,大病慰问金标准每人每次不超过2000元,一次住院,限慰问一次。工会会员去世,工会可给予一次性不超过3000元的慰问金。会员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基层工会可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金。生病住院、去世慰问另可购不超过200元的实物。
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基层工会可以座谈会等形式进行欢送,并可发放不超过1000元的纪念品予以慰问,但不得购买有关规定明令禁止的物品。
各基层工会应结合实际情况,完善慰问制度规定,统一明确慰问标准和方式,不得搞特殊化慰问。
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二、职工集体福利项目
第三条 职工集体福利项目包括过节类项目和慰问类项目。过节类项目指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慰问类项目指会员生日、会员生病住院、会员婚丧嫁娶、会员退休离岗的慰问。
基层工会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的全年支出金额的比例一般应控制在当年本级工会经费预算支出的30%左右,最高不超过40%,或者选择控制在基层工会留成经费的50%以内。
第四条 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如普通粽子、普通月饼、米、面、油、肉、蛋、奶、水果、干果等,年度总额一般不超过人均2500元。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但不可发放现金、购物卡、代金劵等。
第五条 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可以发放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也可以发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标准人均不超过400元。
第六条 工会会员符合法律政策的结婚、生育,基层工会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品或慰问金,标准一般不超过1000元。
第七条 工会会员生病住院,基层工会组织应予看望,慰问金和慰问品总额每次一般不超过2000元。
第八条 工会会员或其直系亲属去世时,基层工会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金,发放标准为会员去世给予不超过3000元慰问金,会员直系亲属去世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金,直系亲属指的是会员本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
第九条 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基层工会可组织座谈会予以欢送,座谈会可购买适当的干鲜水果等食品。同时可为本人发放不超过1000元的纪念品。
湖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
第三章工会经费支出
(四)职工集体福利支出。 用于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和会员生日、婚丧嫁娶、退休离岗的慰问支出等。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元,工会经费充足的企业单位工会每人每年不超过1500元。
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如普通月饼、粽子、米、油、肉、蛋、水果等。基层工会可根据需要采取发放提货券等便捷灵活的方式,但不得发放现金和购物卡。
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可以发放不超过300元的实物慰问品 ,也可根据需要采取发放提货券等便捷灵活的方式,但不得发放现金和购物卡。
工会会员结婚可以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品,工会会员生育可以给予不超过500元的慰问品。
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可以发放不超过1000元的纪念品。工会会员生病住院 ,可以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金。
工会会员或其直系亲属(限会员配偶、父母、子女)去世,可以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金。基层工会开展生病住院、直系亲属去世、会员退休等慰问活动时,须与单位行政部门做好统筹,不得重复慰问。
山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三章 工会经费支出
(四)职工集体福利支出。 用于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和会员生日、婚丧嫁娶、退休离岗的慰问支出等。
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每位会员年度总额不超过1600元。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但不可发放现金、购物卡等代金券。
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可以发放不超过300元的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也可以发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
工会会员结婚、生育时,可以分别给予不超过600元的慰问品。工会会员生病住院可以给予不超过600元的慰问金。工会会员去世时,可以给予不超过2000元的慰问金;其直系亲属(限于配偶、父母、子女)去世时,可以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金。
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可以发放不超过2000元的纪念品。
(五)其他活动支出。用于工会组织开展的劳动模范和先进职工疗休养补贴等其他活动支出。
1、标准:在职干部职工300元,其他人员200元。2、范围:(1)在职干部职工及其祖父母、父母(含配偶父母)、配偶、子女。(2)退休干部职工。3、慰问组成人员:(1)在职干部职工和退休干部职工生病住院,由局工会委员会代表前往慰问。(2)在职干部职工的父母、配偶、子女生病住院,由所在部门派出代表人员工会前往慰问。
1、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每位会员年度总额不超过2000元。
2、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可以发放不超过300元的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
3、工会会员结婚、生育时,可以分别给予不超过600元的慰问品。
4、工会会员生病住院可以给予不超过600元的慰问金。
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以保障工会组织切实发挥作用,保护、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
维权支出是指基层工会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
(一)劳动关系协调费。用于推进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和队伍建设、开展劳动合同咨询活动、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印制与推广等方面的支出。
(二)劳动保护费。用于基层工会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活动、加强群监员队伍建设、开展职工心理健康维护等促进安全健康生产、保护职工生命安全为宗旨开展职工劳动保护发生的支出等。
(三)法律援助费。用于基层工会向职工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发生的支出。
(四)困难职工帮扶费。用于基层工会对困难职工提供资金和物质帮助等发生的支出。
工会会员本人及家庭因大病、意外事故、子女就学等原因致困时,基层工会可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
(五)送温暖费。用于基层工会开展春送岗位、夏送清凉、金秋助学和冬送温暖等活动发生的支出。
(六)其他维权支出。用于基层工会补助职工和会员参加互助互济保障活动等其他方面的维权支出。
法律依据:《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第九条 维权支出是指基层工会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包括:劳动关系协调费、劳动保护费、法律援助费、困难职工帮扶费、送温暖费和其他维权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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