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诈骗还是行贿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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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诈骗还是行贿受贿?,第1张

是诈骗还是行贿受贿?
导读:属于行贿受贿。因为从案例来看,由于中间人证明了该钱已经给了领导,而当初你的目的就是将钱由中间人转交领导办事,不管事情办没办成,只要钱已经通过中间人交给目的人物,就不算诈骗,送钱给领导,就是行贿受贿。诈骗:利用他人的无知,对他人造成损失。如果

属于行贿受贿。

因为从案例来看,由于中间人证明了该钱已经给了领导,而当初你的目的就是将钱由中间人转交领导办事,不管事情办没办成,只要钱已经通过中间人交给目的人物,就不算诈骗,送钱给领导,就是行贿受贿。

诈骗:利用他人的无知,对他人造成损失。

如果中间人私自挪用,或者领导拒收后没有退还给你,则就是诈骗,因为中间人欺骗了你。

但是,本案钱最终还是给了领导,就是说不存在诈骗,而是标准的贿赂案。

这钱是要不回来了,你也承担着行贿的风险,有行贿嫌疑,而且存在责任。

法律主观:

被索贿构成行贿罪吗被索贿型行贿罪的特殊性在于行贿人开始并无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故意,但在国家工作人员索取后,其的确给予了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在此种情况下,判断其是否构成行贿罪,应首先判断其是否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故意,且获得了不正当利益。在索贿型行贿罪中,存在以下四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有谋取正当利益的故意,且谋取到正当利益;第二种情况,有谋取正当利益的故意,但未谋取到正当利益;第三种情况,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故意,但未谋取到不正当利益;第四种情况,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故意,且谋取到不正当利益。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的规定,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因此第一、二种情况中,行贿人的主观目的为谋取正当利益的,无论该正当利益有没有谋取到,均不构成行贿罪。第三、四种情况要注意索贿型行贿与主动行贿的区别,若是主动行贿,则有没有获取不正当利益在所不问,均构成行贿罪;但若是索贿型行贿,只有被索贿的行贿人的确获得不正当利益,才构成行贿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般情况下,被索贿是不构成行贿罪的,但是如果自己有谋取正当利益的故意的,达到法定数额的,会构成行贿罪。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法律客观: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国有企业给客户送礼品属于违法的,这种行为属于行贿罪,单位的领导应承担主要责任。

法律分析

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的行为。按中国刑法属于贪污贿赂罪。本罪主要特征:(1)行为人主观上出于故意,目的是利用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谋取私利。(2)客观上实施了以金钱、贵重物品、满足各种私欲等贿赂收买国家工作人员或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的行为。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以行贿罪论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是指谋取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利益,以及要求国家工作人员提供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帮助或者便利条件。根据这一司法解释的规定,不正当利益不仅指获得的利益本身不正当,而且要求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而谋取的不确定利益,也属于不正当利益。这里所谓的不确定利益,是指需要通过竞争获得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利益是否正当取决于程序是否正当。因此,要求国家工作人员违反程序获取这种利益,就是一种不正当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