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Amy的女儿并非是博士的。她是一名虚构的角色,没有在《神秘博士》时间线中出现。一些粉丝认为Amy的女儿可能是未来的博士的妻子,这仅仅是因为在Amy和Rory的时间线中,Amy最后一次见到博士是在2015年的圣诞特别篇中,而在2013年圣诞特
Amy的女儿并非是博士的。她是一名虚构的角色,没有在《神秘博士》时间线中出现。一些粉丝认为Amy的女儿可能是未来的博士的妻子,这仅仅是因为在Amy和Rory的时间线中,Amy最后一次见到博士是在2015年的圣诞特别篇中,而在2013年圣诞特别篇中,Amy认为自己“老了,当她遇见11岁的Martha”并把她的父母称为“爷爷和奶奶”。但这只是一种猜测,并不能说明Amy的女儿是博士的妻子。
近日,东莞一个女子拍摄视频,为了感谢工作两年的月嫂,豪横赠送了一套房子,房子是3室两厅,这个大小足以把家人接过来一起住了,是的,这个女子就是想让月嫂把家人接过来一起生活,这样也避免了奔波。东莞女子说经常看到月嫂发朋友圈不能照顾到老人和家人,她就想要圆了月嫂的梦,视频里月嫂喜极而泣,让人很是感动,这样的情谊值得彼此珍惜。
这个视频一发,引起了很多网友的质疑,大部分人觉得东莞女子在炒作,更或许两个人是亲戚,随后月嫂回应,雇主生第三胎的时候遇到自己,那个时候因为她照顾的周到,回头就把她叫到家里,两年来两个人如同姐妹一样相处,很亲近,不是亲戚。个人觉得,不管是不是炒作,这样大张旗鼓的拍摄,肯定是不对的。
虽然月嫂也表明后续雇主会办理合同事宜,但是大部分人还是觉得不可能是真的,毕竟房子不同于其他产物。也难怪网友们会质疑,如今网络上的剧情段子横行,人们已经很难分辨什么是真什么是假了,但回头想想这件事是真的,那么东莞女子也是有情有义的,对于她房子可能承载了月嫂的梦想,她真心实意的帮助一个人,也是可以理解。
月嫂的工作就是救产妇于水火之中,月子里面能够把雇主照顾好,把孩子看好,这无疑是给家里分担了许多的责任,这是一个好帮手的存在,雇主也没有必要去做戏。这样的情谊都能继续维持,还是真的让人很感动,毕竟两个人相识了两年,也差不多知根知底,雇主有能力,月嫂很有心,这就是人之间的真诚相处,这种关系能够一直维持下去,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虽然这件事情发生在东莞,按理说房价要更高一些,但是这套房子在市场上的售楼价是在80万元左右。不过赠送房子的行为对于女子来讲就是一个还人情的现象,因为月嫂在自己怀孕期间的精心照顾属实感动了这名女子,所以看中月嫂的老实人品之后,决定赠送一套房子当作礼物。不过这样的现象并没有得到大家认可,甚至一部分网友表明是在炒作。
这个女子的家庭是非常优渥的,而且手上也有很多的钱,所以才会这样面不改色的将一套价值80万的房子赠送给月嫂。因为月嫂要经常性和女性朋友进行交流,所以就了解到了月嫂的情况,毕竟在照顾女子和孩子的时候,都是尽心尽力。另外这样一套房子也并不是女子单独去购买的,而是自己名下的房产,但是这种现象确实体现出对于月嫂的重视以及感谢。
根据月嫂的言语可以了解到女子手上是有几十套房子的,也是一个不缺钱的存在,原本是打算将这些房子开发成公寓,但是后来因为一些其他的原因就一直存放在某个地区。不过这些房子并没有小区房应有的房本,算是一个拆迁房,因此对于女子来讲,一套房子也并不是什么值得炫耀的事情。但是很多人就恶意揣测女子的心理,不过女子也是在着手帮助月嫂和当地的相关部门签订购房合同。
这样的女主人得到了大家的关注,而且网友也表示自己怎么就遇不到这样一个好的老板呢?甚至有些人看到这样一件事情之后,表明自己也要去东莞当月嫂。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讲,一辈子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就已经很了不起了,更别说随随便便将一套房子赠送给一个陌生人。如果小编是这个女子名下有这么多套房子,也并不会在乎这一套房子。
房屋赠与本身婚姻没有直接关系,但是在赠与时若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就不仅仅是一个人单方面的赠与问题了。房屋赠与在正常情况下,一旦进行产权变更,就不能随意撤销。但以下两种情况需具体分析:
一、婚后送给第三方但配偶不知情,房子能要回来吗?
涉及使用夫妻共同财产但配偶不知情的,配偶有权要回房产,因为配偶有平等处置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
案例回放:
小张和小王夫妻二人婚后事业有成。但随后有一天妻子小张发现丈夫小王偷偷给公司女秘书购买了一套价值200万的房子,愤怒不已的小张要求返还房产,但最终因协商不成上诉法院。
案例分析:
根据《合同法》,丈夫本身的赠与行为是成立的,但是不能忽略以下几点:
1)丈夫所用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都有处置财产权利,但丈夫处置财产时配偶并不知情。
2)丈夫小王的行为有悖于社会公德。
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婚姻法》,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赠与行为应当无效。
另外,《民法通则》中规定:民事行为应该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丈夫小王明显违反了这一点,所以妻子可以要回房产!
二、协议离婚后房产易主,但赠与方反悔还能要回来吗?
涉及协议离婚且已办完产权变更的,赠与不得擅自撤销。
案例回放:
钱某是一家企业高管,收入很高,妻子王某在家照顾年幼孩子。但是因钱某有家暴倾向,遂没多久两人协议离婚。根据协议,孩子随王某生活,钱某每月支付900元抚养费并将自己婚前的一套房屋赠与王某,作为其对王某的补偿。但不久,钱某辩称自己是为了离婚才将房子赠与王某,不是自己真实意愿的表示,遂提出撤销赠与。
案例分析:
钱某和王某离婚协议经平等协商,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而根据我国《婚姻法》以及《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钱某的赠与是有法律约束力的,不能擅自撤销。
三、婚后进行房屋赠与,应该注意什么?
婚后房屋赠与,因为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该注意:
1赠与需征得配偶同意,建议签署同意声明。
2对于没有进行不动产变更登记的赠与,即使签订赠与合同也可以任意撤回。但以下两种条件除外:
1)已对赠与合同做公证。
公证本质上来讲就是对法律行为、协议、合约的真实性及合法性的证明,并且一经公证即具法律效力。赠与合同一旦进行公证,即可标明赠与人的赠与意愿清晰,所以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
2)具备社会公益、道德义务的性质的赠与合同。
不管是否经过公证、不论是否发生产权变更,赠与人都不得任意撤销此类赠与行为。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资料来源:
《合同法》
《婚姻法》
请用英语给我一些看法。
艾米的奶奶下个周日就是80岁生日了。艾米的家人打算给她买一份生日礼物。他们考虑几个选择:1相片2黄金首饰3HSBC股票4翡翠5古玩
你这一组现在开会讨论
-每种礼物的优点
-每种礼物的缺点
-最合适送给艾米奶奶的礼物
-其他你认为重要的事情
你这个问题看着比较难回答,其实也挺简单。在这个世界上可以送你房子的人无非有三种,一是你的父母,他们是你最亲的人,他们可以拿出一生的积蓄,去给你买房,并且可以写上你的名字,不要什么回报。二是你的爱人,你的男朋友,他因为爱你,为了得到你的芳心,也可能会给你买房子,但你也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这往往包括你的青春、你的爱。这第三种可能送你房子的是你的了大奖。比较你参加某项活动,活动的奖项就是一套房子,或者是一套房子的使用权,这也可能让你有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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