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合法领养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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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合法领养孩子,第1张

怎样合法领养孩子
导读:一、怎样合法领养孩子1、合法领养孩子的,应当依法办理领养登记手续。领养人与送养人达成领养协议后,应当去民政局办理领养手续,收养升竖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拿到领养证后,该收养关系就是合法有效的,领养人和被送养人确立法定的父母与子女关系。2、法

一、怎样合法领养孩子

1、合法领养孩子的,应当依法办理领养登记手续。领养人与送养人达成领养协议后,应当去民政局办理领养手续,收养升竖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拿到领养证后,该收养关系就是合法有效的,领养人和被送养人确立法定的父母与子女关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斗轿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吵销大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二、领养孩子的条件是怎样的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三十周岁。

(最多18字)

关于领养孩子要什么手续问题:

      收养涉及到对未成年人的抚养、教育以及孩子成人后对老人的赡养,还有遗产继承等问题。因此收养要依法进行。

      首先,收养人要符合法定条件:

      1、年满30周岁;

      2、无子女;

      3、具备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即有固定的住所,稳定的收入,没有犯罪行为记录等;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可在北京收养,也可回到您的户口所在地收养,还可以在其他省市收养,可收养福利机构的孩子,也可收养捡拾的弃婴和孤儿。

      其次,收养要符合法定程序,即依法办理收养登记,办理收养登记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双方户口簿、身份证;

      2、结婚证;3、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具备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的证明;

      4、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子女情况证明;

      5、健康检查证明;

      6、因被收养人的种类不同,还要出具不同的证件证明材料,如社会弃婴要公安部门出具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捡拾报案证明,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孤儿要提供送养协议等。

      相关法律知识:

      收养社会福利院弃婴需要哪些证明材料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

      2夫妻双方提出书面申请。

      3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有无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4收养人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收养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5收养人常住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子女情况的证明。

      6收养人(双方)健康检查证明。(指定医院)

      7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单身免冠二英寸照片各一张,合影二英寸照片一张。

      8在县级以上报纸刊登《公告》。(统一公告)

      9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经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

送养自己的孩子,需要送养人、收养人、被收养人,都符合一定的条件。

1送养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2被收养人的条件是: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3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三十周岁,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子女数量、40岁年龄差等条件的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五条 监护人送养未成年人的特殊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的条件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一、孤儿院领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

1、孤儿院领养孩子需要的条件如下: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2)年满三十五周岁。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

(3)无子女。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领养证如何办理

1、领养证的办理是需要当事人亲自办理手续;

2、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健康证明等资料;

3、将证明相关证明和资料提交给登记部门,提交材料后,要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收养申请书;

4、进行审查,审查完毕以后即可颁发领养证。

法律分析:生父母能否送养子女,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综合进行判断。

首先,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对被送人和送养人的主体范围均做出了明确规定,只有同时符合,才能送养。关于被送养人的一般范围,收养法第4条规定,以下三类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作为被送养人: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关于送养人的一般范围,收养法第5条规定,孤儿的监护人、社会福利机构、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这三类主体可以作为送养人。生父母除非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原则上不能以放弃抚养权为由,私自将孩子送养。但收养法第7条也做了例外规定,即年满35周岁的无子女的公民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4条第3项、第5条第3项、第9条和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的限制。举例来说,符合收养法规定的其他条件时,父母可以将13周岁的孩子,送养给孩子的伯父(38周岁,膝下没有子女),这属于亲属之间“过继型”送养。其次,收养法对送养子女还提出了以下要求或限制,送养需要满足相关条件。如:(一)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二)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得将其送养,但父母对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四条 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领养孩子的要求和条件:

1、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2、当事人年满三十周岁。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

3、当事人无子女。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也可不受此限制;

4、当事人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领养孩子的手续:

1、收养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到儿童福利院寄养、送养办公室提出收养申请,并填写领养申请表;

2、寄养、送养办公室人员对收养人的情况进行初步了解,并根据院内儿童情况决定是否同意收养人申请。对同意申请者,收养人应按要求提供单位证明,查体证明等有关文件;

3、公告期满后,收养人与儿童福利院就收养、捐赠等问题协商并签订收养协议书。

4、收养人持有关审批材料、公告到区民政局收养登记管理处办理有关手续。

综上所述,领养孩子的要求和条件,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