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今天是个快乐的日子,是一个令人骄傲的日子,也是一个让我们一家人难以忘却的日子。今天,你已经乘车奔赴南国花城,走进你梦寐以求的高等学府,成为许多孩子一直向往的一名大学生了。儿子,18年前,在那个炎热的夏天,当我们第一眼看到那个不着一缕的你时,
今天是个快乐的日子,是一个令人骄傲的日子,也是一个让我们一家人难以忘却的日子。今天,你已经乘车奔赴南国花城,走进你梦寐以求的高等学府,成为许多孩子一直向往的一名大学生了。
儿子,18年前,在那个炎热的夏天,当我们第一眼看到那个不着一缕的你时,我们就知道,从此,你将是我们心中最深的牵挂。儿子,谢谢你,因为你的到来让我们拥有“父亲”“母亲”这个神圣的称号!
儿子,你还小的时候,多少次在夜里,我们注视着你熟睡的憨态,轻轻抚摸你浓浓的眉毛,红嘟嘟的小嘴巴……从此,你的蹒跚学步,你的信手涂鸦,你在幼儿园里第一次得到的小红花,所有有关你的点点滴滴,都成为我们生命中的珍藏。
从小你就很懂事,和我们一起干家务活,照顾家;从小你也喜欢和我们一起写写划划,读书、背诗歌、写作文、唱歌;从小你就会体贴我们,还记得你上一年级的时候,妈妈发烧,你给妈妈用凉毛巾降体温;妈妈头晕,你化红糖水给妈妈喝;爸爸颈椎病犯了,你给爸爸捶肩膀,爸爸这辈子也忘不了。
儿子,我们给你哥儿俩的爱有多少,你哥儿俩带给我们的快乐和感动就有多少……
大学是你新的征程 相信你一定行
儿子,你知道吗?就在今天,当我们将你送上火车的时候,我们突然意识到,你一下子就长大了:这次,你带着行囊只身前往千里之外的地方,独自一人乘火车去上学,途中还需要转车多次,对初次出远门的你而言,真的是考验!可你说,你行,并要我们放心。
儿子,我们想说的是,我们相信你,你行,你一定能行!
儿子,记得当你呱呱落地的时候,我们就决心要把你培养成为一个有思想、有理想的人。爸爸给你取名的时候就开始设想你的人生,努力给你提供最好的生活条件,给你创造最好的学习环境,希望你长大成为社会有用之才。
但最重要的是,你要有一个快乐的人生、一个有意义的人生!
大学,是人生的转型期和黄金期。我理解,科学基础、人文素养、实践能力是人才成长的知识和能力要素,而养成理性的思考习惯和独立的判断力等人格品质,将有助于面对问题和未来,并把知识转化为智慧。
因人而异吧,是否要送孩子出去,具体还是要看孩子自己的性格,和孩子的独立生活能力。留在身边和送出去各有各的好处,留在身边可以更多关心和掌控孩子的生活和学习,而送出去的孩子会受到更多周边环境的影响。
一般已经形成事实的收养关系的,是无权继承亲生来父母的遗产。但还是有特殊情况:
1若被继承人有立遗嘱,且遗嘱中表示有过继子女的份额,则其可以继承。
2若无遗嘱,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
一、送养的孩子有继承权吗
1、送养的孩子一旦与养父母成立收养关系的话则对养父母享有继承权,但是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则消除。
2、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3、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二、养子女如何继承养父财产
1、如果当事人与其养父有合法的收养关系,也就是当事人的养父在收养当事人时,依法办理了收养手续,双方之间的收养关系合法成立,且当事人的养父生前未留有合法有效遗嘱的情形下,当事人有权依法成为其养父母的法定第一继承权人,与其他法定第一继承权人分割当事人养父的遗产。
2、当事人的养父母法定第一顺位继承权人包括:养父的父母(如果尚在世)、养父的合法配偶、养父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予以分割。
3、分割原则为,对被继承人(养父母)生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多分。有扶养条件和扶养能力而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少分或不分。丧偶的儿媳或丧偶的女婿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有权以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的身份参与遗产分割。
三、被收养的子女能否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1、被收养的子女不享有继承权。
2、养子女与其生父母间虽然有着血缘关系,但是从法律上讲,他们从与养父母之间确立合法收养关系时起,父母子女间就不存在抚养和赡养的义务以及继承权了。因此,一般情况下,养子女只能继承养父母的遗产,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3、被收养的子女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可适当分得遗产。
4、这种扶养不是法律上必须履行的义务,而是出于道德心,自觉自愿提供的帮助。而遗产的分配则根据对死者生前扶养的具体情况和遗产的数额、其他继承人所尽的义务等方面作分析和处理。
法律依据:
《继承法》
第7条规定
“继承权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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