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法律主观:《 增值税 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下面 网 小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问题 商业零售业送出的 公司 自身销售的商
法律主观:
《 增值税 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下面 网 小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问题 商业零售业送出的 公司 自身销售的商品给客户,请问要视同销售还是进项税转出计税基础是什么 解答 1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将购进的商品无偿赠送给客户,需要视同销售处理。 2《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条 纳税 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属于应征 消费税 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根据上述规定,视同销售时,销项税额的计税基础应按贵公司最近时期销售该商品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网进行 律师在线 咨询。
将自产的货物无偿捐赠给别人的会计分录
这里是视同销售,视同销售是针对纳税的,并不是所有视同销售都要计收入,将自产货物无偿捐赠他人是不做收入的。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将自产的货物无偿捐赠给别人的会计分录怎么做?会计分录这样做;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会计分录是指对某项经济业务标明其应借应贷账户及其金额的记录,简称分录。按照复式记账的要求,对每项经济业务以账户名称、记账方向和金额反映账户间对应关系的记录。
在借贷记账法下,则是指对每笔经济业务列示其应借和应贷账户的名称及其金额的一种记录。会计分录是指经济业务发生时,按照记账规则的要求,确定并列示应借应贷账户的名称及其金额的一种简明记录。
会计分录的格式和要求是:先借后贷;借和贷要分行写,并且文字和金额的数字都应错开;在一借多贷或一贷多借的情况下,要求借方或贷方的文字和金额数字必须对齐。
会计分录是指对某项经济业务标明其应借应贷账户及其金额的记录,简称分录。按照所涉及账户的多少,分为简单会计分录和复合会计分录。
根据会计分录涉及账户的多少,可以分为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
简单会计分录指只涉及一个账户借方和另一个账户贷方的会计分录,即一借一贷的会计分录
复合会计分录指由两个以上(不含两个)对应账户所组成的会计分录,即一借多贷、一贷多借或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
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对外捐赠的会计分录应该是视同销售的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增值税
自产捐赠会计分录自产商品对外捐赠不确认为企业收入,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上要做视同销售处理。会计分录贷方应该是库存商品、应交税费;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营业外支出主要核算的内容:
1、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损失,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盘亏损失、罚款支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等。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包括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和无形资产出售损失。
2、公益性捐赠支出,指企业对外进行公益性捐赠发生的支出。
3、盘亏损失,主要指对于固定资产清查盘点中盘亏的固定资产,查明原因并报经批准计入营业外支出的损失。
4、罚款支出,指企业由于违反税收法规、经济合同等而支付的各种滞纳金和罚款等。
5、企业应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营业外支出的发生及结转情况。该科目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贷方登记期末结转入本年利润的营业外支出。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该科目应按照营业外支出的专案进行明细核算。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怎么列会计分录?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关于货物无偿赠送的会计分录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等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增值税。按同类货物的成本价和销项税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等科目;按货物的成本价,贷记“产成品”等科目;按同类货物的销售价格和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计算的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将自产的产品赠送给客户当促销赠品,会计分录怎么做借: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将自产产品A产品1000件无偿捐赠给希望小学。A产品单位生产成本60元,市场售价100元。请问会计分录怎么做?税法规定将自产产品用于无偿捐赠应该视同销售。
借:营业外支出 117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60000
贷:库存商品 60000
收到投资人无偿捐赠的装置会计分录您好,会计学堂李老师为您解答
借固定资产 贷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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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将自产货物做为礼品赠言给客户会计分录怎样做借:销售费用-礼品 (贷方数之和)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视同销售销售 (该货物平均售价数量17%没有售价按成本加成)
贷:产成品 (该货物成本)
分录第二个对;
将自产的设备赠送客户,本单位没有同类设备销售价的按其他纳税人同类设备销售价,其他纳税人也没有的按组成计税价格。
销项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成本×(1+成本利润率)×税率
=10×(1+10%)×17%
企业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可能涉及将外购产品无偿赠送或将自产的商品进行无偿赠送的业务。在会计核算上,应通过“营业外支出”等科目核算,具体怎么做账?
企业用自产的商品进行无偿赠送时的会计分录
企业将自己生产的商品,无偿向他人赠送时相关的会计分录如下:
1、企业在确认收入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营业外支出是什么?
营业外支出是企业除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支出等以外的各项非营业性支出。企业可以按照“营业外支出”科目支出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期末,企业应将该科目余额结转至“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该科目无余额。
企业的自产商品用于无偿赠送他人是否需要征收增值税?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道: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视同销售货物,是需要征收增值税的。
增值税是一种价外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增值税最终由消费者进行承担,具有征收的普遍性和连续性,有利于国家普遍、及时、稳定地取得财政收入。
赠送自产货物应当视同销售(税法的规定)缴纳增值税,视同销售了,那么收入就要增加80万元,成本增加50万元,案例上说的增加业务招待费计提基数的意思是: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可抵扣的业务招待费按销售收入的万分之五和业务招待费的百分之六十熟低抵扣,由于视同销售收入增加了80万,当然计提基数就增加了80万。对于将自产的货物赠送客户可按自行情况看是否记入业务招待费。
对于外购的货物赠送给客户,无需视同销售,并且将该购入成本记入业务招待费中。不懂的再追问哦
普通增值税率为17%
如是普票则是含税价(如普通发票1170元,则换算成不含价为1170/(1+17%)=1000,税为100017%=170元)
你现在赠送视同销售,再纳170元的税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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