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企业发生的礼品赠送业务,若是将购买的礼品赠送客户,则会计核算时一般通过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科目处理。相关的会计分录是什么?购买礼品赠送客户分录企业购买送客户的礼品可以根据具体的部门计入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或者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科目,如果是带
企业发生的礼品赠送业务,若是将购买的礼品赠送客户,则会计核算时一般通过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科目处理。相关的会计分录是什么?
购买礼品赠送客户分录
企业购买送客户的礼品可以根据具体的部门计入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或者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科目,如果是带有广告性质的赠送,还可以计入到广告费等科目。其具体会计分录是: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银行存款
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是什么?
销售费用是指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保险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商品维修费、预计产品质量保证损失、运输费、装卸费等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职工薪酬、业务费、折旧费等经营费用。
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发生的而支付的应酬费用。它是企业生产经营中所发生的实实在在、必须的费用支出,是企业进行正常经营活动必须的一项成本费用,但由于其直接影响国家的税收,因此税法对其税前扣除有限定,仅允许按一定标准扣除。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1、中秋福利、员工月饼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现金
2、送客户月饼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银行存款/现金
3、发给公司员工现金同1;送客户同2 (必须有发票)
没有发票不能入账,可以自己找发票,根据发票做账进行分类。
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招待费用。在本次财务制度改革以前,全国各类企业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没有统一的标准,除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中有业务招待费的支出标准外。
简介
该实施条例中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发生额的60%扣除,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千分之五)。
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了联系业务或促销、处理社会关系等目的经常发生的业务,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改变了以前的扣除比例,业务招待费作为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费用,会计制度规定可以据实列支,税法规定在一定的比例范围内可在所得税前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得扣除。
购进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赠送时:
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下列行为应当视同销售:
增值税中视同销售的确认。《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以下8种行为视同销售:
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②销售代销货物;
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④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⑦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中秋节发放月饼的会计分录: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贷:银行存款。企业以其生产的月饼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当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计量应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金额。以外购月饼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当按照该商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计入成本费用。
资料拓展
非货币性福利是指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支付给职工的薪酬,主要包括企业以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将企业拥有的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为职工无偿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等。为了反映非货币性福利的支付与分配情况,应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下设置”非货币性福利“明细科目。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的要求,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为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属于视同销售货物行为,需要确认收入并计提销项税额;如果购进的货物、应税劳务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已经抵扣的,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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