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 1、领养孩子在什么机构2、亲戚家孩子因经济困难要送养可以领养孩子吗?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3、如何领养一个孩子领养孩子在孤儿院、儿童福利院、儿童救助站等社会福利机构或者是一些在民政部门进行过登记的领养家庭进行。收养不满14周岁的孩子,必须要到
- 1、领养孩子在什么机构
- 2、亲戚家孩子因经济困难要送养可以领养孩子吗?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
- 3、如何领养一个孩子
领养孩子在孤儿院、儿童福利院、儿童救助站等社会福利机构或者是一些在民政部门进行过登记的领养家庭进行。收养不满14周岁的孩子,必须要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进行登记。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1、孤儿的监护人;
2、儿童福利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一、领养亲戚的小孩需要什么手续
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收养小孩需办理以下手续:
(一)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二)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
(二)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2、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生母结婚的证明。
(三)收养登记必须严格依照分级登记制度进行:
1、涉及到内地公民与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由孩子户口源头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办理;
2、涉及到港、澳、台、华侨与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由地级市(州)民政部门办理;
3、涉外的收养登记,由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民政部门或经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级市(州)的民政部门办理。
(四)当事人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关系。
二、可以领养小孩需要什么条件
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
(1)无子女。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4)年满30周岁。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通过上文的解释,我们可以了解到就是领养小孩首先自身必须要符合收养的条件,这个是很重要的,然后再去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相关的手续。以上这些就是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华律网相关律师。
可以这样领养一个孩子:一,通过福利院收养陌生人的孩子。二,收养亲戚的孩子。三,收养亲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四,继父、继母收养继子或者继女。夫妻收养孩子,不能私下进行,必须到被收养孩子的亲生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到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成立,未办理登记手续的,收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一、领养孩子可以通过哪些途径
收养孩子有以下方法:
1、通过福利院收养陌生人的孩子;
2、收养亲戚的孩子;
3、收养亲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法抚养的子女;
4、继父和继母收养继子或继女。
夫妻收养子女不能私下进行,他们必须到被收养子女的亲生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未办理登记手续的,收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二、想收养一个孩子,怎么找
(一)申请。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收养登记申请书,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二)审查。收养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后,应当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收养人、送养人、被收养人的条件是否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进行审查,并进行必要的询问和调查。询问或调查应当制作询问笔录和调查记录。(三)登记。经审查,符合民法典律规定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登记申请次日起30日内,为申请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人的条件: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2、年满三十五周岁。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3、无子女4、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5、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6、年满30周岁。夫妻双方7、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被收养人的条件:1、不满十四周岁。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2、丧失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或者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肠子女不受此限制的小孩3、被收养人年满十周岁的,须征得其本人同意。被收养人已有配偶的须征得其配偶同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四条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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