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如果你已经工作并有很高的收入了,你女朋友想学车……那么钱就不是一个需要在这里来讨论的问题了,该学就去学,毕竟还要排号买车……要是去学车,也应该你和你的女朋友一起去报名学车。如果你和你的女朋友都还在读书,非要去学车,也应该学费由你们各自的监护
如果你已经工作并有很高的收入了,你女朋友想学车……
那么钱就不是一个需要在这里来讨论的问题了,该学就去学,毕竟还要排号买车……
要是去学车,也应该你和你的女朋友一起去报名学车。
如果你和你的女朋友都还在读书,非要去学车,也应该学费由你们各自的监护人(父母)去承担费用!
而不是由你们自己中的任何一方承但两个人的费用。
但是,如果你没有工作还在读书,那么你女朋友想学车并提出让你掏钱,
或是让你的家里人掏钱……那么这样做就是 不懂事 的行为了!
这样的人将来绝对不会和你一条心去面对并共同撑起生活的各种艰辛!
所以,一个不懂事的人不值得你交往。
你的女同事来你家喝醉了,你女朋友坚决不准你开车送你女同事回家,非要自己送,她做得太对了,太好了,因为她怕你送她,把持不住,犯了错误,你女朋友太明智了,你应该庆幸,除非你想和你的女同事有些那个。
希望采纳
先说一下结论,这种情况下自己开车送医是不违法的。
很多朋友看到这个问题肯定会想当然的以为这就是妥妥的酒驾,当然已经违反了法律,有可能还涉及到刑事责任。然而事实并不是大家想象的这样。
先来和大家分享一个案例。王强(化名)给老婆庆祝生日,非常的开心。在饭桌上喝了很多酒,但是到了当天晚上的11:00,老婆突然口吐白沫不省人事,这下可把王强急坏了。于是他赶忙拨打120,但是却被告知120要一个小时之后才能够到达。而周边的亲戚朋友都不会开车。王强没有办法,只能够选择自己开车把老婆送到医院。但是就在送医的路上,却遇到了查酒驾的交警。一吹直接显示酒精含量高达180mg/100ml。
王强的老婆最终被交警帮忙送到了医院,经过救治并无大碍,几天后就出院了,但是王强却没有这么幸运了。公安机关部门以危险驾驶罪立案,检察机关对其提起了公诉。但是案件到达人民法院审理的时候却出现了反转,最终人民法院判处王强无罪。
本来酒驾是很明显的违法犯罪行为,但是在遇到某些特殊情况时,却没有那么的绝对。王强的老婆突然不省人事,而周边的朋友又没有人会开车,此时王强虽然喝了酒,但是为了救助老婆而损害了公共安全,这种情况就属于紧急避险。
紧急避险,是指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损害另一法益以保护较大法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的行为。
在此次案例中,张三的老婆现在已经不省人事了,此时酒驾和救助一条人命相比较来说自然是救助人命的权益要更大一些,因此最终人民法院判决王强无罪。
除了紧急避险的说法之外,还可以从义务的角度来讲。张三救助自己的老婆是属于法定义务,而喝酒不开车也属于法定义务,这两种义务出现冲突的时候,当然是救助老婆的法定义务,要大于喝酒不开车的法定义务,因此从这种角度来讲,张三也是无罪的。
很多法律问题其实不需要技术,不需要理论,不需要特殊的分析,只需要从常识的角度去考虑就可以了。老婆现在有危险,但是我必须要遵守喝酒不开车的法律,因此我不送老婆去医院,这种情况显然是不成立的,是有悖常识的。
再举一个极端的例子,如果张三是给小三庆生,这种情况属于紧急避险吗?这种情况也是属于的,虽然从义务冲突的角度来讲,张三救助小三不属于法定义务,而是属于道德义务,而喝酒不开车是法定义务,法定义务大于道德义务,但是小三是一个生命,为了救助一个生命而违反了公共安全,也是属于紧急避险,因此即使张三冒着酒驾的风险,送小三就医也是属于紧急避险的,最终还是会被判处无罪。
不过这所有的一切都有一个前提,就是张三拨打过120,周边的亲戚朋友全部都不会开车,只有满足这些前提才能够被定义为属于紧急避险。
对于此案您有什么看法, 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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