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去孤儿院看望小朋友们 我应该需要带点什么?不同年龄段的孩子们 我带什么他们能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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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去孤儿院看望小朋友们 我应该需要带点什么?不同年龄段的孩子们 我带什么他们能幸福?,第1张

第一次去孤儿院看望小朋友们 我应该需要带点什么?不同年龄段的孩子们 我带什么他们能幸福?
导读:应该带点实用的东西,第一次去就带点容易分享的东西,一定要带够份数。我建议带蛋糕,散装称重、现烤的那种,健康实惠。糖果对小朋友成长不好,只是适合哄小孩子。如果有条件下厨做饭当然很好,但请确定你的中餐厨艺,这里不需要精致的摆盘和卖相。你是用你的

应该带点实用的东西,第一次去就带点容易分享的东西,一定要带够份数。我建议带蛋糕,散装称重、现烤的那种,健康实惠。糖果对小朋友成长不好,只是适合哄小孩子。如果有条件下厨做饭当然很好,但请确定你的中餐厨艺,这里不需要精致的摆盘和卖相。你是用你的爱心去看望他们,不是施舍。他们应该经常会被看望,可能吃些平时根本没见过或很少吃过的东西,分到些捐的旧衣服,管理人员肯定会要求小朋友道谢,长此以往,他们不会真心感谢,只是把它当拿到吃的、衣服的方式。所以,不要纠结于一些谢谢的词句。你也不是为了听这些才去看望他们的吧。顺便说一句,不管你带什么,他们都不会感到幸福的,只是短暂的开心满足而已。所以,有时间,有条件就多去几次吧,那是你得到的感谢才是发至内心的。

把孩子放在孤儿院或者福利院门口,一走了之的行为是涉嫌遗弃的!如果本人确实无力抚养,可以办理送养手续。

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由生父母作为送养人。生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对被收养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由被收养人的监护人作为送养人。社会散居孤儿由其监护人作为送养人。

提交送养材料时,送养人可以直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交,也可以由受委托的社会福利机构转交。受委托的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协助送养人按照要求提交送养证明材料。

送养人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及被收养人的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生父母或监护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见附件1),并根据下列情况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一)生父母作为送养人的,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证明;

2生父母与当地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计划生育协议。

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证明是指生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村(居)委会根据下列证件、证明材料之一出具的能够确定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相关证明:

(1)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重特大疾病证明;

(2)县级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重度残疾证明;

(3)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死刑的判决书。

生父母确因其他客观原因无力抚养子女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关证明可以作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证明使用。

(二)如生父母一方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的,送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

1死亡证明、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出具的下落不明的证明;

2经公证的死亡或者下落不明一方的父母不行使优先抚养权的书面声明(见附件2)。

(三)生父母以外的监护人作为送养人的,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生父母的死亡证明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能够证明生父母双方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文书;

2监护人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监护人实际承担监护责任的证明;

3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姐)出具的经公证的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见附件3)。

生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还应当提交生父母所在单位、村(居)委会、医疗机构、司法鉴定机构或者其他有权机关出具的生父母对被收养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证明。

合法的送养孩子,要求严格,主要是父母亲很能证明自己无力抚养,建议和社区,民政部门联系沟通。

未婚生育,婚外生育,孩子的抚养问题可以通过法律救济。

领养孩子具体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

5、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福利机构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领养孩子具体手续;

1、领养人婚姻状况证明、有无子女证明;

2、单位工作证明;

3、领养人到指定的医院检查身体;

4、领养人身份证、户口本;

领养孩子需要的材料:

1、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

2、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证件和材料: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领养流程包括:

1、申请,收养子女的当事人双方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收养登记;

2、审查,登记机关要对申请收养当事人进行全面的审查;

3、登记,符合规定的,准予登记,发给收养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不予登记的,也应向当事人说明理由,进行必要的法制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四条 

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第一千一百零一条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

第一千一百零二条 

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法律分析:把孩子送到福利院去需要的手续如下:非“三无对象”(自费寄养)的老人、残疾人、小孩,因家庭照料有困难,由本人或亲属(无亲属的则由所在单位)直接与市福利院联系,根据床位情况,双方签订寄养协议后入院。自费寄养人员入院时需办理的手续:1、本人或其亲属、单位的申请;2、进行入院体检;3、签订入院协议;4、办理入院登记;5、交纳入院费用。儿童福利院是指为孤儿和残疾儿童提供服务的社会福利事业机构。中国由国家兴办,民政部门具体管理。对收养的儿童采取统一抚养、分类分班管理的方针。对健全儿童实行养与教相结合,婴幼儿以保育为主,同时开展学龄前教育。对肢体残缺但智力发育健全者,一方面给予康复治疗,另一方面给予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对痴呆儿童,侧重训练其生活自理和从事简单劳动的能力。儿童福利院主要收养无人抚养的孤儿,弃婴和残疾儿童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在过去由外国教会和社会慈善团体所办的育婴堂、育婴院、孤儿院等慈善救济机构均属此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把孩子送到福利院去需要的手续如下:

非“三无对象”(自费寄养)的老人、残疾人、小孩,因家庭照料有困难,由本人或亲属(无亲属的则由所在单位)直接与市福利院联系,根据床位情况,双方签订寄养协议后入院。

自费寄养人员入院时需办理的手续:

1、本人或其亲属、单位的申请;

2、进行入院体检;

3、签订入院协议;

4、办理入院登记;

5、交纳入院费用。

儿童福利院是指为孤儿和残疾儿童提供服务的社会福利事业机构。中国由国家兴办,民政部门具体管理。对收养的儿童采取统一抚养、分类分班管理的方针。

对健全儿童实行养与教相结合,婴幼儿以保育为主,同时开展学龄前教育。对肢体残缺但智力发育健全者,一方面给予康复治疗,另一方面给予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对痴呆儿童,侧重训练其生活自理和从事简单劳动的能力。

儿童福利院主要收养无人抚养的孤儿,弃婴和残疾儿童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在过去由外国教会和社会慈善团体所办的育婴堂、育婴院、孤儿院等慈善救济机构均属此类。

扩展资料:

收费标准

自费寄养人员的收费标准如下:

一、护理费

1、三级护理100元/月;

2、二级护理135元/月;

3、一级护理175元/月;

4、特级护理面议。

二、床位费

1、院民楼(三人间)80元/月;

2、老年公寓(朝南二人间)210元/月;

3、老年公寓(朝西二人间)180元/月;

4、老年公寓(朝西或朝北二人间)150元/月。

-福利院

带一些玩具、衣服、学习用具、零食都可以的。

去孤儿院注意事项:

1、我们进入孤儿院、福利院后需先洗手,然后才能接触孩子; 

2、如您正在感冒、咳嗽或身体不适,请暂时不要参加活动。 

3、;千万不要随便喂孩子食物,尤其是不能喂孩子果冻和尖硬的食品 

4、抱小孩时动作要轻、柔,尤其一定要注意保护孩子的颈部; 

5、如果是第一次去,一定要先向院长等相关负责人员咨询后再亲近孩子; 

6、不能让孩子离开你的视线。他们很容易摔跤甚至滚下楼梯; 

7、不要太溺爱某一个孩子,这样不但会伤害周围的孩子,也会导致他滋生不良习惯; 

8、孩子最需要的是我们的关爱而不是怜悯,他们和我们一样,渴望鼓励、平等、参与、尊重; 

9、孤儿院对待不能自控的孩子的做法可能令我们反感,但是这是护理所必须的,请不要显示你的不理解; 

10、对孩子最有利的是长期的帮助 

11、未经院方允许,不得将孩子带出院方大门; 

12、必须尊重院方的所有工作人员和与你一起活动的一共义工朋友,服从院方和领队的安排; 

13、离开时请帮助整理周围环境,并且不要遗忘自己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