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地区,一方为城市户口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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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地区,一方为城市户口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吗?
导读:和户口是不是城市和农村没关系  新疆生二胎政策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县(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二等甲级以上残废军人或者相当等级因公伤残人员;  (

和户口是不是城市和农村没关系

  新疆生二胎政策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县(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二等甲级以上残废军人或者相当等级因公伤残人员;

  (二)婚后不育,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汉族夫妻收养一个子女、少数民族夫妻收养两个子女后怀孕的;

  (三)夫妻一方从事井下作业五年以上,现仍从事井下作业的;

  (四)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五)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的;

  (六)经州(地、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符合规定生育的子女中有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该夫妻可以再生育的。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再婚夫妻(复婚者除外),经县(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城镇汉族夫妻再婚前合计只生育过一个子女的,少数民族夫妻再婚前合计只生育过两个子女的;

  (二)农村汉族夫妻再婚前合计只生育过两个子女的;少数民族夫妻再婚前合计只生育过三个子女的。

  注意:

  1、符合规定可以生育的夫妻,有非法送养亲生子女或者有遗弃,买卖亲生子女等违法行为的,不得再生育。

  2、生育双胞胎或者多胞胎的夫妻,其子女数已达到规定的计划生育数的,不得再生育。

  3、生育两个以上子女的,生育间隔不少于三周年。部分边远牧区执行前款规定确有困难的,经自治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适当放宽。

  4、夫妻一方是港、澳、台同胞或者外籍公民的,其生育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送养孩子的条件有

1、如果是孩子的监护人,送养孩子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

2、如果是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

3、送养人是孤儿的监护人、儿童福利机构或者是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孤儿、弃婴转送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必须由送养当事人负责与当地民政部门联系。送养当事人是指直接办理孤儿、弃婴进入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案件的公民、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村(居)委会和孤儿的法定监护人。

转送孤儿、弃婴进入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须由转送孤儿、弃婴案件当事人提出申请、并出具表明孤儿、弃婴的证明、文件、证件和其它有关材料,包括

(一)两上以上见证人对捡到的弃婴的地点和弃婴的性别、年龄(月龄)、健康状况、体貌特征、衣着的证明;

(二)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查找不到弃婴父母、家庭住址的证明、并由经办民警签字;

(三)弃婴案件见证人的本人单位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四)残疾儿童应由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残疾状况证明,并附残疾儿童照片;

(五)孤儿案件须有孤儿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县级人民法院宣告孤儿父母死亡的证明;

(六)孤儿的父母生前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盖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章的证明;

(七)孤儿法定监护人单位出具的证明监护人身份的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法律分析:合法收养孩子之送养人具备的条件: (1)如果被收养人是没有父母的孤儿,其监护人可作为送养人,但必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如果被收养人是无监护人的孤儿,社会福利机构可以作为送养人。 (2)生父母送养子女,须父母共同送养。但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如果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3)必须是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生父母。但父母对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不受此限制; (4)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自己子女。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的也不受此限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法律主观:

一、哪里可以领养孩子

到孤儿院和福利院都可以。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五)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收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六)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七)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领养的孩子有继承权吗

有的,即使是收养的孩子也是具有 继承权 的。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依据法律拟制形成了一种父母子女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具有抚养、赡养的义务,也有相互 继承 财产的权利。养子女和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成立而消除。也就是说,养子女和生父母虽然有血缘关系,但从法律上讲,他们从与养父母确定合法收养关系起,父母子女之间就不存在抚养和赡养的义务及其继承权了。一般情况下,养子女只能继承养父母的遗产,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领养的孩子是有继承权的,可以继承养父母的遗产,但是不能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因为领养的孩子与养父母之间构成了抚养关系,所以可以继承养父母的遗产。

三、领养亲戚孩子需要什么条件

(一)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二)年满三十周岁。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

(三)无子女。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也可不受此限制。或者虽有一名子女,但该名子女患有精神病等严重疾病,将来无法尽赡养义务的,也可收养一名健康的小孩。

(四)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如有正当的职业或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照顾被收养人的生活并可负担其相应的经济开支等。

法律客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4条的规定,不满14周岁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作为被收养人(被领养人)。您可以到孤儿院、儿童福利院或是儿童救护站领养孩子。当然您也可以领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当然领养孩子也涉及一些其他问题,如领养手续,领养外国孩子,外国人领养中国小孩的问题,如果您有需要可以给我们专业律师电话咨询,如果是为了图省事也可以委托律师办理。

孩子送养需要以下相关手续:若为生父母送养其子女的,应当有生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与收养人达成协议,并进行收养登记,若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按照前述程序办理收养。

法律分析

需双方一同到民政局办理送养手续。1、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组织作监护人的,提交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2、提交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社会福利机构为送养人的,应当提交弃婴、儿童进入社会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或者孤儿童的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监护人为送养人的,应当提交实际承担监护责任的证明,孤儿的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或者被收养人生父母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对收养人有严重危害的证明。生父母为送养人的,应当提交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还应当提交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送养人有特殊困难的证明。其中,因丧偶或者一方下落不明由单方送养的,还应当提交配偶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的证明;子女由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收养的,还应当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或者经过公证的与收养人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零九十七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孩子是婚姻的纽带,也能给黑白无趣的生活带来色彩。没有生育的夫妻且非常想要孩子的,会去合法的领养机构领养孩子。通常领养人会优先选择刚出生或者出生一段时间没的,那么哪里有孩子领养刚出生下面为大家介绍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一、哪里有孩子领养刚出生

      您可以到孤儿院、儿童福利院或是儿童救护站领养孩子。

      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作为被收养人(被领养人)。

      当然您也可以领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

      二、领养刚出生的孩子流程是怎样

      收养关系当事人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

      办理登记所需材料:

      1、家庭户口簿;

      2、身份证;

      3、婚姻状况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的证明;

      4、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证明;

      5、捡拾经过证明;

      6、弃婴发现地派出所出具的弃婴证明;

      7、市计生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收养人必须年满30周岁,如果年满30岁后,即使是单身的人也可收养子女。但是单身男性收养女孩年龄必须相差40周岁,单身女性则没有这方面的限制。单身收养人同样要符合有固定收入、固定居所,身体健康,无不良行为记录等条件。民法典的目的和原则是不得违背社会公德,要最大限度的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和有利于他们健康成长。

      三、领养的条件有哪些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被收养人的范围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送养人的范围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的条件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零九十九条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子女的特殊规定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和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以上就是为大家介绍的哪里有孩子领养刚出生的相关内容,领养小孩可以去福利院和儿童福利救助站、儿童救护站。也可以领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