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机动车辆过斑马线时候,不减速不礼让行人,会被扣三分,并处罚款200元。对于这样一个处罚决定,我个人觉得非常合理。只有加重处罚力度,才会让所有司机引起重视,并积极主动遵守交通规则,做到礼让行人,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概率。浙江天台一位男子,抱着婴儿
机动车辆过斑马线时候,不减速不礼让行人,会被扣三分,并处罚款200元。对于这样一个处罚决定,我个人觉得非常合理。只有加重处罚力度,才会让所有司机引起重视,并积极主动遵守交通规则,做到礼让行人,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概率。
浙江天台一位男子,抱着婴儿过斑马线,本是极为正常生活出行,却因为一辆不遵守交通规则车辆,险些酿成大祸。车辆看到男子过马路,并未减速慢行,更不用说礼让男子和孩子。这样一个决定,使得男子怀中孩子坠落受轻伤,男子也因此受到伤害。
涉事司机也因为自己不文明行为,被民警依法处罚。除此之外,司机还需要承担,男子及幼婴因此带来损失。
不礼让行人,扣分罚款处罚合理我们在驾车出行路上,途经十字路口,以及村庄、学校、小区门口时候,都应该减速慢行,遇到有行人、牲畜通行,还应该停车让行。这是交通法规内容之一,也是每一个司机应遵守规则。
针对不礼让行人司机,进行严厉处罚,个人觉得很合理,也非常有必要。这种处罚能够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概率,也能够最大限度,保障行人人身安全。
扣分加罚款处罚,才能督促司机自觉遵守随着车辆普及,司机群体数量,也在不断增多。在每一个城市中,绝大多数司机,都非常善良有爱心,能够遵守交通规则通行。也有极少部分司机,喜欢开快车,不愿意礼让行人。
对于这部分司机,仅仅依靠口头教育批评,所起到效果甚微;如果单纯罚款,也不能令其汲取教训,只有扣分这一处罚,会让对方慎重,不敢轻易违反交通规则。
不同城市对于“车让人”管理不同,有城市在路口增加了摄像头,专一拍摄这类违章行为。为了不让自己被扣分罚款,我们最好做一个有礼貌司机,开车时候文明出行。
法律分析:小孩子乱跑被撞是孩子的监护人的责任,根据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近日,北京海淀法院宣判一起车祸赔偿案。虽然事故涉及的车辆投保了强行险,但保险公司因驾驶人无证驾驶,拒绝在强行险范围内进行赔偿。
一辆特殊汽车的司机撞上了一位同事。
蒋先生有特种车辆驾驶证。平日里,妻子开私家车接送孩子上学。2008年4月的一天,蒋先生的妻子突然感到身体不适,蒋先生只好开车送孩子上学。
我不想在学校门口打人。“我马上报了122交通事故报警台。交警来处理的时候,我才意识到我撞的人是跟我一个单位的。”蒋先生说,交警做出了责任认定,他负全责。江先生和被撞的同事都没有对这个结论表示反对。
随后,伤者住院治疗,并与蒋先生约定,治疗结束后一次性结清费用。
经确定,无证驾驶保险公司拒绝支付赔偿。
2008年10月,伤者向蒋先生做了一份8000多元的理赔清单。蒋先生认为金额不合理,双方矛盾激化,最终走上法庭。
本案被告姜先生追加保险公司为被告,希望保险公司在强制保险范围内予以赔偿。
2009年4月13日,北京市海淀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PICC律师突然发现蒋先生在事故发生时所持有的驾驶证是专用驾驶证,普通车辆不能按交通法规行驶,于是指出蒋先生属于无证驾驶。随后,保险公司在回复中提出,鉴于姜先生的普通机动车处于无证驾驶状态,属于《交通保险条例》规定的免责范围,保险公司拒绝对此事故进行赔偿。
强制保险赔偿是否应该成为焦点?
庭审中,保险公司是否应在强制保险赔偿范围内对此案进行赔偿,成为争论的焦点。
姜先生的代理律师,北京市盈嘉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李因认为,交强险的保险标的是车辆,而不是车辆的驾驶人。因此,当被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交强险应无条件赔偿受害方。
但保险公司代理律师认为,根据《交通保险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驾驶资格的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应当免责,不予赔偿。
即使提前支付抢救费用,也可以按规定向驾驶员追偿。
《交通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加害人要求赔偿:
驾驶人不具备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被保险机动车在被盗、被抢期间造成事故的;
被保险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获得了赔偿。
北京市海淀法院认为,本案原告主张的赔偿金额不在合理范围内,法院不予支持。保险公司应承担责任,并在赔偿金额范围内,向原告支付汽车修理费280元和误工费500元。
查询豁免条款
[不合理]
蒋先生的代理律师李因表示:交强险中规定的免责条款不合理。
根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驾驶的,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已先行支付抢救费用的,有权追偿。
尹律师指出,从该条款来看,强制保险是为机动车驾驶人投保的,对机动车驾驶人有明确的规定。这与强制保险的初衷背道而驰。
尹律师说:“作为公民个人,一旦被车辆撞了,是不是要先问司机有没有驾照?如果非司机或者酒驾撞人,司机身无分文,受害人不就能得到赔偿吗?”
[不完美]
近日,记者电话采访了PICCP&C保险法律顾问梁杰,他表示,这是交强险条例执行不完善。
梁杰说,交强险的初衷是让交通事故的受害方有一个快速索赔的法律依据。
当涉及交通事故的车辆驾驶人或所有人无力赔偿时,交强险可以进行赔偿,并作为受害方的保障。
梁杰说:“即使保险公司已经支付了救援费,最终也会收回。但对于医疗费、伤残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目前所有保险公司都不支付赔偿金。”
梁杰还表示,其实在制定交通保险条例的时候,就应该成立一个保障基金会,为这类受害者提供保障资金。“但据我所知,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保证赔偿。”
记者说:“交通保险条例对医疗费、丧葬费等费用没有明确规定。”“这就是交通保险法规不完善的地方。然而,我们仍然不支付赔偿。好好想想。我们甚至不支付救援费用。我们能支付其他费用吗?”梁杰说。
相关案例
在类似案件中,保险公司获得了赔偿。
温州一家法院曾裁定一起类似蒋先生的案件,要求保险公司赔偿损失。
2007年夏天,浙江温州某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无证驾驶的司机撞死了一名路人。由于司机无法进行民事赔偿,死者家属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法院认为,交强险制度是交通事故受害人享有的社会保障,体现了交强险对受害人人身权益的保护功能。无论驾驶人是否具备驾驶资格,受害人都不承担责任,更不用说无法预防了。
最后当地法院作出判决,保险公司向死者家属支付了赔偿金。
报纸通过电话采访了审理此案的法官。据说在很多交通事故中,受害者如果因为驾驶员的一般过失而受伤或死亡,仍然可以获得赔偿。
那么,当驾驶人存在无证驾驶的严重过错时,保险公司应该进行赔偿,而不是将赔偿风险转嫁给无辜的受害者。再说了,谁能预测撞车的司机是否取得了驾驶资格?
专家意见
立法部门应该发布补充条款。
中国法学会会员张平在对蒋先生和浙江温州两起交通事故进行详细分析后表示,《交通保险条例》的规定过于笼统,会导致交通事故当事人与保险公司发生纠纷。
张平指出,根据《交通保险条例》,对于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造成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可以追缴先行救助费。
但对于随之而来的医疗费用、伤残赔偿、死亡赔偿是否给付,并没有明确规定,使得交通事故当事人与保险公司纠缠不清,要求赔偿。
张平说,法官会认为自由不受法律禁止,既然没有规定医疗费等费用,可以赔偿。这样,本文中的赔偿案例就出现了。
庭审中,被告的保险公司会认为既然连垫付的抢救费用都可以追回,其他费用就不应该赔偿。可见,这是《交通保险条例》制定上的一个缺陷。是否应该赔偿,或者立法机关是否有必要引入补充条款或者直接修改,才能有一个可操作的标准,省去了人民上法庭的麻烦。
记者曾致电中国保监会,希望保监会对交强险免责条款进行说明。
同时,该报还提出采访强制保险保障基金是否成立,保障基金是否得到补偿。遗憾的是,直到公布之时,保监会都拒绝给出任何答复。
百万购车补贴
你现在遇到的是麻烦,但就是起诉的话,也必须有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你现在就催促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然后拿着认定书到法院起诉。只要拿到认定书就好办,没有认定书也没办法起诉啊。
给你的建议是,抓紧到法院起诉,否则是很难解决的,目前看对方和交警还认识,那就更麻烦,就这么拖都能拖死你。
浙江男子抱娃过斑马线遇不礼让轿车险被撞,我认为应该是司机的责任,要知道在斑马线上车不礼让人是违反交通规则的,出现这样的情况是会被扣分和进行罚款处置的,这位司机明显没有按照交通规则进行驾驶,属于司机个人的责任,毕竟行人是在斑马线上安全行走。
这件事情发生在浙江的某个地方,司机在过斑马线的时候,看到有行人在行走,并没有停下车礼让行人,而是直接开车行驶,导致行人在慌乱中把抱在怀中的婴儿摔落在了地上,司机的这种不按照交通规则行驶的行为险些酿成大祸,导致这位抱着婴儿的大人吓得失手,婴儿被摔到地上后哇哇大哭,还好生命没有出现其他的问题,只是身体出现了轻微的受伤现象。
这件事情司机需要负全权责任,涉事的司机没有按照交通规则进行安全驾驶,司机的不文明行为也被民警依法进行处罚,扣除了三分并罚款200元。生活中出现不安全行驶的行为,不礼让行人是有扣分和罚款的处罚,这种规则也是希望司机在驾驶过程中能够做到安全行驶出现,有路人行走的时候尽量停下车后等路人行走后再驾驶,随着车辆的越来越多,司机群体的数量也明显增多,有着这种规则,能够让更多的司机明白礼让行人的重要性。
安全行驶是对自己也是对他人的一种安全保障,在前往十字路口,村庄,学校或者是人多的地方的时候,司机是需要停下车等行人过去后才可以开车行驶的,要知道是司机礼让行人而不是行人礼让司机,这是司机在开车时必须要掌握的重要规则之一,这样做可以大大的减少出现交通事故,避免给他人造成危害,也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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