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购买的商品赠送给客户税务视同销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二)销售代销货物;(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
购买的商品赠送给客户税务视同销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法律分析:是的,需要视同销售。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所得税也需要看用途,基本没有离开企业不用视同销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的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外购商品用于赠送客户视同销售。
法律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1外购货物赠送客户,要做视同销售。2 视同销售和进项税转出效果,名义上是一样的但计算依据是不一样的:进项转出的依据是以购进时的成本为基准的。视同销售时要计算的销项税额是以正常销售时的价格(或公允价格)为基准的,因为正常情况下,销售价是高于购进价的。所以视同销售所计算的销项一般都是大于进项转出的。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二)销售代销货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有时会将自己的产品送给客户,这样的行为可以做视同销售处理,会计人员应如何编制具体的会计分录?
赠送库存商品给客户的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视同销售的行为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非同一县(市),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9、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什么是库存商品?
库存商品是指企业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合乎标准规格和技术条件,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以及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
管理费用是什么?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种费用。
企业应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管理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该科目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管理费用,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
商店销售买一赠一的产品,会计应该做什么处理?该怎么做账?
小编最近收到一位粉丝的留言,他们公司是销售商,专门在门店零售一些日用品,但是最近他们店在三八妇女节的时候做了一次优惠的活动,商品买一赠一,但是不知道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做?怎么开发票?今天小编就拿这个案例来说一说,一起来看看吧。
据这位粉丝描述,买的商品是一个玻璃饭盒,赠品是一双筷子(玻璃饭盒和筷子都是有标价的)。
(一)买一赠一的会计处理如下:
1、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玻璃饭盒
—筷子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玻璃饭盒
库存商品—筷子
(二)发票应该怎么开?
1、开具发票的时候,商品的销售金额和折扣金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注明,按折扣后的金额征税。
2、对于买一赠一的商品,应该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比例均摊确认赠品和商品的销售收入。
以上是有关销售商品是买一赠一的情况应该怎么做会计分录和发票应该怎么开具的一些情况说明。大家要注意,如果没有在发票的金额栏注明折扣的金额的,只在备注栏注明的,折扣金额不得从销售收入中扣除;如果销售价款和折扣额未在一张发票上注明的,以销售价款为销售额,不得扣减折扣金额;如果折扣金额另开一张发票的,也不得从销售金额中扣除折扣额;买一赠一的销售方式,不属于捐赠。
大家要一定要注意以上几点,避免做账报税的时候出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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