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领养孩子需要办以下手续:1、收养人需要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领养孩子的申请书以及相关材料,具体材料有:(1)申请书。内容包括收养原因和目的,对被收养人不遗弃、不虐待,抚养其健康成长的保证;(2)意愿书。被收养人年满8周岁以上的,须提交本人愿意被
领养孩子需要办以下手续:
1、收养人需要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领养孩子的申请书以及相关材料,具体材料有:
(1)申请书。内容包括收养原因和目的,对被收养人不遗弃、不虐待,抚养其健康成长的保证;
(2)意愿书。被收养人年满8周岁以上的,须提交本人愿意被收养的意愿书;
(3)照片。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二寸合影照2张;
(4)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
(5)弃婴、儿童进入儿童福利院的原始记录和集体户籍证明;
(6)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孤儿生父母死亡或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
(7)弃婴公告;
(8)儿童医院出具的被送养人送养前的健康检查或病残证明。
2、收养登记机关对收养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并要求申请人作出保证;
3、收养登记必须严格依照分级登记制度进行;
4、收养登记机关审核通过后,办理收养关系的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未成年人未婚送养孩子,需要按照当地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具体手续包括以下几点:
1与当地有关部门联系,了解有关送养手续,办理领养资格审查等相关工作;
2准备相关材料,包括自己和被送养孩子的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
3与被送养人双方家属进行协商,确定送养意愿和操作方式,签署送养协议书等必要文件;
4送养人需要到当地民政局进行登记和公证,领取相关文件和证明,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送养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地区的送养规定和手续可能不同,具体还需根据当地规定进行。
一、自己无 抚养 能力怎样把孩子送人 自己无抚养能力想要把孩子送人,需要到当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登机和相应的送养手续。根据我国 收养法 规定,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不满十四周岁的可以被 收养 。另外,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二、收养的资格条件和条件证明 根据《 民法典 》(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养父母与养子女间要有合法的收养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 、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五)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收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六)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 解除收养关系 ,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七)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收养人的收养申请; 收养人所在街道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证明是当地居民,有收养要求; 收养人的体检,证明身体健康,有条件抚养孩子; 收养人的 身份证 和户口簿; 收养人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证明收养人无犯罪记录; 如果收养福利院的孩子,需要给福利院交一定的孩子 抚养费 。 将自己亲生的孩子送人,这个举动非常无奈,也相当的心酸。相信当父母的,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出此下策的。不过为了孩子着想,要是能给孩子找到一个家境富裕,养父母精神状态良好、家庭氛围好的收养家庭,也不错,最起码孩子能够读书,吃饱穿暖。
法律分析:未婚送养子女需要的手续有:送养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的书面意见。如果监护人是送养人的,应当提交实际监护责任证明和孤儿父母死亡的宣告书,或者证明被收养人的父母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书,以及对收养人造成严重损害的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第十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此时无论生父母之间是否是夫妻关系,都必须征得对方的同意。其中一方不同意送养的,另一方不能送养。但是,在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情况下,允许单方送养。
双方自愿送养孩子办理方法如下:
1、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2、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送养孩子应提交哪些材料
1、送养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以及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2、社会福利机构为送养人的,应当提交弃婴、儿童进入社会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或者孤儿童的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
3、生父母为送养人的,应当提交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还应当提交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送养人有特殊困难的证明。
法律分析:送养必须符合法律规定:1、所送养子女必须不满14周岁。2、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3、须双方共同送养,且意思表示真实。4、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主要是送养人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法律分析:一、送养孩子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必须是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生父母。但父母对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不受此限制(二)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自己子女。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的也不受此限制。
(三)如果被收养人是没有父母的孤儿,其监护人可作为送养人,但必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如果被收养人是无监护人的孤儿,社会福利机构可以作为送养人。
(四)生父母送养子女,须父母共同送养。但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如果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要是送养人送养孩子不满足法律中规定的条件,那么此时送养行为就是违法的,此时送养人需要实际承担法律责任。而即使在三方当事人都满足条件的情况下,也还要实际办理收养登记或收养公证,这样收养关系才会合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一千零九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
第一千零九十六条 监护人送养孤儿的,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第一千零九十七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第一千一百零四条 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当事人要办理领养孩子手续,应当去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当事人应当向民政部门递交申请表,并且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当事人、送养人,以及被送养人的身份证明等信息,民政部门收到申请表后,应当对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领养登记条件的,民政部门应当为当事人办理领养登记,当事人办理登记后,领养关系立即成立,当事人和被送养人形成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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