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送员工工伤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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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送员工工伤怎么赔偿,第1张

闪送员工工伤怎么赔偿
导读:闪送员工工伤赔偿标准: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4、其他的费用也是各自的标准。如果是劳动关系

闪送员工工伤赔偿标准: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其他的费用也是各自的标准。

如果是劳动关系,因为工作时间工作原因发生事故的话,建议及时申请工伤,不要错过一年的申请时限;认定工伤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定赔偿项目、计算赔偿数额,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是劳务关系,可以向雇主提出损害赔偿请求,通常可以主张的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护理误工费、财产损失费、交通费、辅助器具费,如果构成伤残可以主张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项目,具体可以计算确定;如果提供劳务时存在过错或过失,可以减轻雇主的损害赔偿责任。

一、闪送员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1、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护理误工费、社保补缴费、重新入职损失费、重新找工作短期生活费、暂时失业费。住院采购费、返乡跨省交通费、县内交通费、跨县交通费、护理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跑腿费、起诉取证跑腿费、差旅费、因伤服药缝合输液对人体产生的危害和疼痛费、各类复印费、衣物报废或财产损失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2、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

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

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应当赔偿维修费;因局部损失导致贬值的,还应当赔偿贬值部分的损失;对于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

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例如,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3、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精神损害是一种外人无法计量的无形伤害,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无法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因此,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只能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区经济环境,当事人的身份,当事人的家庭背景,当事人在案件中责任的大小,社会影响力等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确定。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工伤?

作为快递员或者是闪送员,大部分都是通过骑电动车送货,在送货的过程中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是工伤吗?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作为快递员而言大部分工作地点是室外作业,如果快递员在送货过程中遇到交通事故,同时非本人主要责任造成的交通事故,在大部分人看来,快递公司需要承担快递员的医疗费。

三、闪送和闪送员之间是劳动关系吗?

回答这个问题前,我们先了解下闪送,“闪送”服务属同城必应旗下的一个项目,用户通过手机app下单发出送件需求,由系统根据客户需求基于位置信息就近分配闪送员上门为其服务,用户可以通过手机客户端全程监控闪送员端位置,闪送员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包裹的送达。

在手机客户端上下载闪送应用程序后,可以申请成为闪送员。闪送员可以手机上查看快递业务信息并自主选择承接快递业务。

对于闪送员承接的每笔快递业务,同城必应公司在应用平台上收取用户支付的快递服务费20%作为信息费,其余部分由闪送员收取。闪送员必须使用合法、合规且证件齐全的交通工具,交通工具自己提供。

通俗理解就是闪送是一个交易撮合平台,用户发起订单,闪送员接受订单,闪送平台收20%信息费,比如20元的快递费,闪送提取4元信息费,闪送不提供交通工具,送货过程中的油费或者电费,闪送员自己承担。

注册闪送员时必须在线签署《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对双方的合作模式、收益分成比例有明确的约定。通过协议内容可以得出,“闪送”与闪送员之间是平等的合作关系,而非劳动关系。二者属于承揽合同关系,应该按照《合同法》处理。

闪送员作为承揽人,“闪送”是定作人,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定作人不赔偿,意味着“闪送”是不用承担闪送员在送货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造成他人的伤害。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仅是合作关系?

厄运来袭,“高薪自由”显得不堪一击。

近日,江苏苏州闪送员石哄龙被电动车电池炸伤的新闻引发外界关注。石哄龙全身烧伤面积达98%,医疗费预计要400万到500万。

对此,闪送平台相关负责人表示,已经第一时间派人上门慰问,并积极协助家属找电池厂商理赔。不过,对于媒体提出的闪送平台是否会为闪送员采取购买保险等措施,该负责人表示自己正在休假中,不愿对此回答。

此前,“闪送”平台运营商北京同城必应 科技 有限公司(简称“同城必应”)在多个场合对外宣称:“闪送员与平台之间系平等的商业合作关系、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据闪送App的《合作协议》,“闪送员在同平台合作的过程中,由于患病或者工作期间负伤,闪送员应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与平台无涉。”

不过,仅凭上述协议,闪送平台似乎并不能将责任撇得一干二净。时间 财经 注意到,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判决一起交通事故案时,就明确指出,“ 闪送员因履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赔偿责任理应由同城必应公司承担。

百万闪送员“隐忧”

公开资料显示,同城必应公司是一家移动互联网的高新技术企业。“闪送”服务属同城必应旗下项目,致力于为用户提供全程可监控的专人直送服务。用户通过手机App下单发出送件需求,由系统根据客户需求基于位置信息就近分配闪送员上门为其服务,用户可以通过手机客户端全程监控闪送员端位置,闪送员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包裹的送达。“叫个闪送”公众号还表示,“加入闪送,一对一急送,高薪自由!”

不过,根据闪送App的《合作协议》,平台与闪送员之间建立的是商业合作关系,不存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律法规调整。双方确认,由于不存在劳动关系,平台与闪送员之间不存在缴纳相关 社会 保险的义务, 闪送员在同平台合作的过程中,由于患病或者工作期间负伤,闪送员应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与平台无涉。 平台与闪送员双方一致确认,前款约定是双方订立本协议的前提条件,任何一方均无与另一方建立劳动关系的意愿,否则本协议因双方未达成一致而不发生法律效力。

平台究竟有无责任?

石哄龙的遭遇足以让百万“闪送员”们警惕,没有劳动保障,“高薪自由”恐怕只是表面光鲜。

值得注意的是,天眼查显示,近日, 北京同城必应 科技 有限公司因与胡频、王超相关生命权、 健康 权、身体权纠纷一案,而被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 此案中,法院明确指出,闪送员“因履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赔偿责任也理应由同城必应公司承担”。

这起交通事故发生在两年前。2018年10月12日下午,穿戴“闪送”标志服装和工牌的王超,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至上海市普陀区曹安路真光路东约100米处时,与胡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致胡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王超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胡某无责。

之后,胡某作为原告,将王超和同城必应公司一起告上法庭,要求被告同城必应公司赔偿医疗费、律师代理费等共计229,99289元。其理由是,被告王超为侵权方,被告同城必应公司是侵权方的雇主,被告王超是在送“闪送”过程中将原告撞伤,故是属于职务行为,要求被告同城必应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同城必应公司辩称,对事故经过及责任认定无异议,“闪送”是其所有且运营的平台,被告王超系“闪送”平台注册的骑手,认可被告王超事发时系在派送订单过程中,“闪送”平台是被告同城必应公司以提供互联网信息的服务平台,被告王超与被告同城必应公司之间系平等的商业合作关系、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被告王超与被告同城必应公司应当适用合同法中关于居间合同的规范进行调整。

对此,法院认为,其一,本案所涉的被告王超通过“闪送”平台接订单、派送订单过程均有其特殊性,这是互联网的发展对原有商业模式及企业经营模式所带来的变革,但是,这不能轻易地肯定或否定雇主替代责任对本案的适用。

其二,被告王超在派送订单过程中,无论是其着装还是相关配件上均清楚标识出“闪送”字样,同时,被告王超每接受一笔订单均系从“闪送”平台分发而来,派送费用由“闪送”平台统一收取,因“闪送”平台对订单顾客的承诺而受到派送时间的限制。因此,应当认定被告同城必应公司与被告王超之间存在监督控制关系。

其三, 被告王超的劳务直接归属于被告同城必应公司,即由被告同城必应公司直接享有被告王超所创造的价值,被告王超的派送行为明确对价于“闪送”平台每一笔订单的派送费用,而被告同城必应公司对应被告王超的则为“劳务费”,那么被告王超在派送过程中因履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赔偿责任也理应由被告同城必应公司承担。 综上,被告同城必应公司应对原告的合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一审败诉后,同城必应公司上诉。不过,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同城必应公司的请求。其理由是,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上诉人主张其与王超签订的是《合作协议》,双方之间成立的是合作关系,不应当承担雇主责任。然而,双方之间的关系应当根据实际的权利义务而确定。

本案中, 上诉人为王超制作了闪送员挂牌并对王超在闪送过程中的行为规范、配送时间等做了具体规定,且王超的收入由上诉人在收取订单费用后以劳务费的形式进行支付。因此上诉人与王超之间符合雇佣关系的构成要件,现王超在闪送途中将胡频撞伤,依法应由上诉人承担雇主责任。 上诉人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据此可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并不认可平台方与闪送员只是合作关系。那么,平台在运营过程中,对闪送员是否有意外、工伤等风险保障?就相关问题,时间 财经 致函同城必应公司,截至发稿,未获答复。(北京时间 财经 谭孜)

各个平台处理餐损赔偿的方法有所不同。以饿了么平台为例,解决餐损的方式为给用户免单,然后根据情况决定对外卖员的处罚,“用户只要投诉,不管是不是真的,直接就是罚单,而且不可申诉。罚单一般会扣十几块到五十块不等,而专送骑手会扣得更多,一百到五百都有,根据配送站点不同规则也会有所差别。但总之不比你直接按餐品原价赔钱给用户便宜。”

咱们寄东西肯定要先自己做好保护措施嘛,容易丢失破损的一些东西提前做好包装处理,如果真的在递送过程中被闪送员弄丢了,那要第一时间搜集好物品价值证明,然后联系闪送客服协调沟通,只要能够证明你的物品价值,闪送是全额赔付的,我之前解决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