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溺爱导致的恶果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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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溺爱导致的恶果是?,第1张

中国式溺爱导致的恶果是?
导读: 1、中国式溺爱导致的恶果是?2、母亲把自己的娃儿送人,父亲不同意,父亲犯法吗犯法吗3、父母溺爱孩子的典型案例4、如何解决狱中家长的孩子教育问题溺爱的严重危害:一是培养了孩子们怪异、孤僻、懒惰、自私、专横、缺乏责任感的性格。被过度宠溺的孩子
  • 1、中国式溺爱导致的恶果是?
  • 2、母亲把自己的娃儿送人,父亲不同意,父亲犯法吗犯法吗
  • 3、父母溺爱孩子的典型案例
  • 4、如何解决狱中家长的孩子教育问题

溺爱的严重危害:一是培养了孩子们怪异、孤僻、懒惰、自私、专横、缺乏责任感的性格。被过度宠溺的孩子,性格怪异孤僻,根本不听大人的话,自己想做什么就一定要做成,谁都拦不住的,喜欢独自玩耍,排斥其他人参与其中。这样的孩子基本都很懒惰,作业基本上都是一拖再拖,从不帮忙大人做家务。由于长期被父母的溺爱所包围,根本不知道为别人着想,不会将心比心,不会站在他人角度考虑问题,一切以自我为中心,自私自利。

孩子被宠溺直接的后果就是骄横,由于父母一切让步,也满足其一切要求,包括很多的无理要求,其骨子里就养成他是“老大”的思想,父母都得听他的,敢于骑在父母头上说话做事,不懂得让步,不懂得宽容,更受不了委屈,性格骄横目中无人,行为霸气专横。孩子从小就受“众星捧月”式的呵护,往往形成“自我中心化倾向”。有的父母认为自己已把所有的爱给了孩子,孩子已得到爱的满足,无需与同伴交往;有的父母爱子心切,当孩子在与同伴交往中受委屈,不分青红皂白,马上上前保护而不去了解原因。长此以往,所教育出来的孩子只追求自我感知的满足,待人缺乏真诚,极少考虑他人感受,不会明辨是非、缺乏责任感。

二是生活自理能力较差,过度依赖。长期生活在父母的呵护宠溺下,不会洗衣服,不会做饭,不会料理自己的生活,做事要大人陪伴。从小不知道什么是困难,因为一切都有父母代为解决,一旦遇到困难就会手足无措,性格变得懦弱,根本无法成大器,成不了大事业,经受不了任何一点“风吹雨打”,就像温室里的花朵,一旦开温室就必然被暴风雨摧毁。

首先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未成年人只有在父母双亡、入狱服刑又或者经济极度困难、完全无力抚养等少数情况下允许被收养,其余情况都是不允许被收养的,其父母即为其唯一法定监护人,需要负抚养的法定义务,该项义务不可转移。且即便要将孩子过继给他人,这也是需要依法履行指定的手续的,不是简简单单送人就完事的。

如果未履行指定手续就将孩子送人,无偿的话可能构成遗弃罪,有偿的话则甚至会构成贩卖人口罪,这都是得蹲大牢的。所以在您提供的这个案例里,母亲肯定是犯法的,而若父亲自始至终并未同意,且在自己能力所及范围内尽到了劝阻义务,则不必承担法律责任。若父亲最后也被说服了将孩子送人,又或者明明有能力阻拦犯罪行为的发生却未尽义务的,则也需要和母亲一样承担法律责任。

如有用请采纳。

 父母溺爱孩子的事例 非常典型值得一看!如果家长们看到自己对待自家的孩子的行为,在生活表现出了以下任何一种,那就说明是在溺爱孩子,这时候就应该及时改变,以防宠坏孩子。

  1 包办代替

 我曾问一些妈妈,要不要求孩子劳动,有的竟说:“我疼都来不及,还忍心让孩子劳动?”也有的说:“叫‘小东西’做事更麻烦,还不如我帮他做了。”所以三四岁的孩子还要喂饭,还不会穿衣,五六岁的孩子还不做任何家务事,不懂得劳动的愉快和帮助父母减轻负担的责任,这样包办下去,必然失去一个勤劳、善良、富有同情心的能干、上进的孩子。这决不是耸人听闻。

  2 大惊小怪

 本来“初生牛犊不怕虎”,孩子不怕水,不怕黑,不怕摔跤,不怕病痛。摔跤以后往往自己不声不响爬起来继续玩。后来为什么有的孩子胆小爱哭了呢?那往往是父母和祖父母造成的,孩子有病痛时表现惊慌失措,娇惯的最终结果是孩子不让父母离开一步。这些孩子就打下懦弱的烙印了。

  3 剥夺独立

 为了绝对安全,父母不让孩子走出家门,也不许他和别的小朋友玩。更有甚者,有的孩子成了“小尾巴”,时刻不能离开父母或老人一步,搂抱着睡,偎依着坐,驮在背上走;含在嘴里怕融化,吐出来怕飞走。这样的孩子会变得胆小无能,丧失自信,养成依赖心理,还往往成为“把门虎”,在家里横行霸道,到外面胆小如鼠,造成严重性格缺陷。

  4 害怕哭闹

 由于从小迁就孩子,孩子在不顺心时以哭闹、睡地、不吃饭来要挟父母。溺爱的父母就只好哄骗,投降,依从,迁就。害怕孩子哭闹的父母是无能的父母;打骂爸妈的孩子会变成无情的逆子,在性格中播下了自私、无情、任性和缺乏自制力的种子。

  5 当面袒护

 有时爸爸管孩子,妈妈护着:“不要太严了,他还小呢。”有的父母教孩子,奶奶会站出来说话:“你们不能要求太急,他大了自然会好;你们小的时候,还远远没有他好呢!”这样的孩子当然是“教不了”啦!因为他全无是非观念,而且时时有“保护伞”和“避难所”,其后果不仅孩子性格扭曲,有时还会造成家庭不睦。

  6 特殊待遇

 孩子在家庭中的地位高人一等,处处特殊照顾,如吃“独食”,好的食品放在他面前供他一人享用;做“独生”,爷爷奶奶可以不过生日,孩子过生日得买大蛋糕,送礼物这样的孩子自感特殊,习惯于高人一等,必然变得自私,没有同情心,不会关心他人。

  7 过分注意

 一家人时刻关照他,陪伴他。过年过节,亲戚朋友来了往往嘻笑逗引没完,有时候大人坐一圈把他围在中心,一再欢迎孩子表演节目,掌声不断。这样的孩子自认为自己是中心,确实变成“小太阳”了。家里人都要围着他转,并且一天到晚不得安宁,注意力极其分散,“人来疯”也特别严重,甚至客人来了闹得没法谈话。

  8 轻易满足

 孩子要什么就给什么。有的父母还给幼儿和小学生很多零花钱,孩子的满足就更轻易了。这种孩子必然养成不珍惜物品、讲究物质享受、浪费金钱和不体贴他人的坏性格,并且毫无忍耐和吃苦精神。

  9 生活懒散

 允许孩子饮食起居、玩耍学习没有规律,要怎样就怎样,睡懒觉,不吃饭,白天游游荡荡,晚上看电视到深夜等。这样的孩子长大后缺乏上进心、好奇心,做人得过且过,做事心猿意马,有始无终。

  10 祈求央告

 例如边哄边求孩子吃饭睡觉,答应给孩子讲3个故事才把饭吃完。孩子的心理是,你越央求他他越扭捏作态,不但不能明辨是非,培养不出责任心和落落大方的性格,而且教育的威信也丧失殆尽。

  11 当他的`摇钱树

 若金钱对他们而言太容易到手,想买东西时只要他们摇一摇、吵一吵钱就掉下来了,不让孩子明白金钱是要靠自己的努力去赚取的,如此要他们如何能了解“钱歹赚”,如何使他们能有正确的金钱概念。

  12 满足他所有的口腹之欲

 当你自始至终永远满足他的需求时,你会发现一次的拒绝,就足以对他造成伤害极大的挫折感。

  13 永远站在他这边

 站在孩子这边固然是好的,但要永远吗?当孩子真的犯错时呢?你能想象这种心态“都是别人不好他们都对我的孩子有偏见”会造成他日后一生多少问题吗?永远站在孩子这边,永远教他与邻居师长警察对立,不过是提早让他走上不归路罢了。

  14 我就是拿他没办法

 当孩子们闯了大祸犯了大错,若你只是一次又一次拿这句话来搪塞,替自己的不是找借口找台阶下,孩子们以后如何能尊重你呢?他难道不会想,“既然没办法,那就干脆让你一辈子都没办法好了”。

  15 有求必应

 打从孩子出生开始,你就给他所有他要的东西,如此一来就算他以后长大成人还是会倔强的认为所有的一切都是世界欠他的。

  16 他出口成“脏”你一笑置之

 当孩子讲出不得体的话甚至口出秽言时,你却只是笑了笑,这将会使他认为自己很可爱他说的话很讨喜,你的反应不外乎是鼓励他下次再挑些更讨喜的话来讲。

  17 从不训练他精神独立

 从小一切帮他打点好一切事情由你来负责,等到他20岁时再突然告诉他“自己决定吧!” ,我们不难想象孩子们对这种突如其来且迟来的恩准反应会是措手不及。

  18 从不告诉他你错了

 如此将造成他日后严重的罪恶感,若我们一直避免把错字冠诸孩子的不良行为,一直不告诉他孰是孰非,待某抵触了法律,犯下了父母再也无法替他掩饰的罪行,他还以为整个社会都与他作对,是他自己受到迫害。

  19 替他收拾所有弄乱的东西

 像个名符其实的老妈子一样地跟在他后面,捡起他丢再地上的书鞋子脏衣服,帮他整理房间做东做西打理一切,养成他日后推卸责任,将别人的好意当成是理所当然的恶习。

  20 毫不限制他的读物

 小心啊,虽然碗筷洗了餐具消毒了,孩子嘴巴吃得干净,脑子吃的却是垃圾。

  21 常常当着孩子的面吵架

 日后父母离婚了家庭破碎了,你也不用为孩子麻木不仁无关痛痒的反应感到震惊与不解。

一、我国法律对服刑人员未成年于女的保护现状。

  12岁的莲莲是京郊—个农村里的女孩。5岁时起就被母亲强迫卖*,致使多次遭受强奸直至其12岁时止,有时其母亲还帮助他人强奸莲莲,其父亲不仅不管,也经常送莲莲到犯罪人的家中。2003年5月案发后,莲莲的母亲等四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9月其母被判无期。其父亲逃跑,不知音讯。案发后,莲莲被当地有关部门临时接到敬老院生活。

  北京市海淀区两个小女孩的爸爸因为抢劫和打架,被判处无期徒刑;她的妈妈吸毒被判处劳教。她们3岁的时候,就由街道来抚养她们,后采她妈妈解教把女儿领回去,几天后,又把孩子偷偷地推到一个亲戚的门口跑掉了。两个孩子后来被送往顺义儿童村。

  上述两个案例都涉及到了服刑人员子女的监护问题。还有—些孩子正处于和她们相同的困境或者还没有她们幸运,处于无人抚养的状况。可以说,我国法律对服刑人员子女的权益保护还是个空白。法律法规中涉及服刑人员子女的规定,只有(监狱法》中体现了一点,即《监狱法》第十九条:罪犯不得拂带子女在监内服刑。

  服刑人员子女的权益保护问题越来越表现凸出和受到社会的关注。他们或因父母服刑而无人监管,或因经济压力而面临失学,有的还步父母后尘,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笔者认为,对服刑人员子女的权益保障问题应当刻不容缓。对他们的权益保护,不仅是保障他们能够健康成长、避免受到任何歧视、预防他们违法犯罪的基础和关键,同时也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本文主要对服刑人员子女的监护、教育等较为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简要的探讨,希望能够引起人们对服刑人员子女权益保护的重视,以共同来关注服刑人员子女的健康成长。

  二、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保护的必要性。

  (一)有利于晨刑父母的ICll矫治。

  罪犯自服刑以后,面临着来自家庭、社会、监狱等多方面的压力,罪犯的心理变得更为复杂而不稳定。对于大多数罪犯来说,家庭是他们在狱中服刑改造的重要精神支柱,而子女更成了他们对未来的希望。他们希望自己的子女能够不因他们服刑而受到任何不良影响,希望子女能够得到关爱、不受歧视、希望子女正常的牛活、学习。在对服刑人员的情感调查中,他们感觉到自己对不起子女的占86.8%,而感觉无所谓的才占13.2%。在他们当中希望子女不受歧视的有68%,希望子女得到关爱的有32%,无所谓的只有11.7%,希望子女有个好前途的有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