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心在家被家暴,父母想抛弃孩子,孩子可以去孤儿院吗?

孩子 0 82

担心在家被家暴,父母想抛弃孩子,孩子可以去孤儿院吗?,第1张

担心在家被家暴,父母想抛弃孩子,孩子可以去孤儿院吗?
导读: 1、担心在家被家暴,父母想抛弃孩子,孩子可以去孤儿院吗?2、去孤儿院可以带来哪些好的影响?3、孤儿院里有健康小男孩吗?4、父母没死可以进孤儿院吗5、养不起孩子可以送孤儿院吗6、父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把孩子给孤儿院?7、孤儿院有正常健康的孩子
  • 1、担心在家被家暴,父母想抛弃孩子,孩子可以去孤儿院吗?
  • 2、去孤儿院可以带来哪些好的影响?
  • 3、孤儿院里有健康小男孩吗?
  • 4、父母没死可以进孤儿院吗
  • 5、养不起孩子可以送孤儿院吗
  • 6、父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把孩子给孤儿院?
  • 7、孤儿院有正常健康的孩子吗?

孤儿当然得是孤儿才行,你的父母健在当然是去不了的,而且你也说了是担心在家被家暴这种事情,在没有发生的情况下,就不是事实,是不成立的,而且要想去孤儿院,应该是既没有父母,也没有直系学习,爷爷奶奶也都不在,经村委会或者是乡村街道的处理,才能去孤儿院,有一定的行政程序

我觉得现在的小孩真是活得太好了

有父母关怀,有优越的生活条件

又不愁吃穿~~~还在这里大发父母的牢骚(指的就是我了)

昨天和朋友们去了一趟孤儿院

说真的很不忍

看到孤儿院的那些被父母遗弃的小孩

几乎全是女的,男孩子就是瘫痪了的

我真的觉得那些父母很讨人厌

既然要抛弃,为何当初还要生

还有很多是健康的女孩子都被抛弃了

幸好有很多善良的人把那些健康女娃给领养出国了

不知那些抛弃子女的无良父母看见

会不会在二十年后来一场认亲活动~~~~~~~

超级鄙视他们

那些被抛弃的小孩,不知他们懂事了会怎么想

"是因为我残疾,所以被父母抛弃"

"因为我治不好,所以父母不要我"

那里有几个兔唇很严重的孩子

我听说兔唇的小孩做手术要趁早,

晚了会影响以后的生活

可是我们这些学生实在无能为力

用的是父母的钱只能叫父母多多关注那些小孩

我们很想去帮那些小孩申请嫣然天使基金可是不知是否申请得到

全中国有这么多的兔唇小孩,他们真的会帮那些小孩吗

还有那个半身瘫痪的可爱小女孩,姐姐希望以后可以看见你双臂挥洒,双脚跑步的样子~~~

那些感染了病毒的可怜小孩,希望姐姐以后有能力去帮助你们

希望社会上的好心人士,媒体多关注那些被抛小孩

他们只有几个养老院的老人照顾,而那些老人也没有经济来源

只能靠一些好心人的捐助来照顾小孩

而那些得了病的小孩要用的药很贵,

这些老人根本没有多余的钱去照顾小孩~~~~

我衷心的希望社会多给那些小孩一点帮助吧~~~

等我有能力自己赚钱之后,我一定会帮助那些小孩~~~

一定会的~~~~~~

希望采纳

孤儿院里当然有正常的小男孩了。因为孤儿院里面的孩子有一些是被父母遗弃的有问题的孩子,但是有些孩子是因为父母双亡的,送到孤独院的,所以还是有正常的孩子的,只是少部分而已的。有一些孩子并非是因为疾病或者是残疾而被生父母抛弃,有可能是因为原生家庭没有抚养能力或者是走失等种种因素,而造成其成为了一个孤儿。因此,福利院是有正常、健康的孩子的。涉及领养自愿的原则,因此福利院领养孩子是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健康的小孩领养的。但是,对于在福利院领养孩子的收养人而言,是必须符合一定的要求和资格才能进行领养的。首先必须年满30周岁,有抚养孩子的能力,而且不能患有无法抚养孩子的疾病。其次,倘若是男性领养女孩,必须双方年龄差在40周岁以上。除此之外,还要经过福利院的一系列考核和评估,提交一系列的申请,在符合法定程序的情况下,才能进行领养。

父母没死可以进孤儿院。父母没能力抚养孩子是不能送孤儿院,但是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可以将小孩送养。并且在送养子女时,除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外,生父母必须协议一致,才可以送养子女。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相关法律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不可以。不能因为自己无力抚养孩子就将孩子送到福利院去。如果孩子的父母因为身体原因确实无力抚养孩子,可以将孩子送养给他人,但是送养需要获得孩子双方父母的同意,除非另一方失踪或者去世。

对于直接抚养子女但却有困难不能抚养的情况来说,有抚养权的一方可以请求变更抚养权。在另一方也无抚养能力的情况下可以请求亲戚收容领养,或请求政府代为收容。无能力抚养小孩送孤儿院是不被允许的。

离婚后直接抚养权的变更

在离婚以后,父母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变更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一方也可以单独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抚养关系,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目前在我国,只有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残疾儿童、弃婴才能进入体现国家监护制度的儿童福利院,其他未成年人还无法获得国家的监护。

接受孤儿、弃婴、残疾儿童进入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实行审批制度。

市、县(市、区)民政部门具有接收孤儿、弃婴进入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的批准权利。

孤儿院肯定有正常的孩子。孤儿院很多孩子都是因为身体有残疾或是有疾病被家人抛弃,被送到孤儿院。也有一些孩子是正常的,没有疾病或是残疾,而是因为一些特殊原因被丢弃(如未婚先孕等),被发现后送到孤儿院。孩子是上天赐予的天使,希望所有的孩子都能健康幸福快乐!

孤儿院里怎么会没有正常的孩子呢?有许多孩子生下来,父母因为没有能力抚养,或者因为身体有残疾而狠心丢弃,这种父母是极为不负责任的表现!还有的情侣没到法定结婚年龄就有了孩子,就放弃了孩子,所以说孤儿院里的小孩有很多不管身心还是身体都是健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