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如今是商品经济社会,社会上各商家的竞争日益激烈,为了吸引更多优质的客户,很多商家会赠送赠品来提升自身的竞争力,那么商家赠送的商品有质量问题可以找商家赔偿吗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一、商家赠送的商品有质量问题
如今是商品经济社会,社会上各商家的竞争日益激烈,为了吸引更多优质的客户,很多商家会赠送赠品来提升自身的竞争力,那么商家赠送的商品有质量问题可以找商家赔偿吗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商家赠送的商品有质量问题是否可以找商家赔偿
可以,商家应当承担退还或者赔偿的责任。获取货真价实的商品是消费者不可侵犯的权利。即使是附赠品,也应当具备合格、合等级、合约定的品质,商家不得以赠送为由提供不合格产品或者假冒的产品。事实上,商家用于促销的赠品大多也计入销售成本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三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二、商家赠送的商品有质量问题属于欺诈吗
所赠物品与承诺不符也属于欺诈!某些情况下,消费者在要求退货的同时还可以主张商品价值三倍的赔偿。如果给消费者造成了人身、财产损失,则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失。
赠品与所承诺不符的两个法律问题:一是赠送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应如何承担法律责任;二是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时,消费者可获得怎样的赔偿。。
实际上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如果商家所给予的赠品具有质量问题,消费者是可以要求商家进行退还或者赔偿的,如果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当面寻找更加专业的法律部门解决,读者也可以继续咨询,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可以,商家应当承担退还或者赔偿的责任。
获取货真价实的商品是消费者不可侵犯的权利。
即使是附赠品,也应当具备合格、合等级、合约定的品质,商家不得以赠送为由提供不合格产品或者假冒的产品。
事实上,商家用于促销的赠品大多也计入销售成本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
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
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
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法律分析: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一条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十二条 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的权利。
第十三条 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消费者应当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第十四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
一、因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失赔偿标准
赔偿标准没有一个具体的额度。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二、产品质量问题怎么举证
产品质量不合格引起的赔偿纠纷案件应该提供哪些证据
(1)产品原物、遗留物或照片;
(2)产品制造者、销售者的证明(产品的票据、信用卡、保修证);
(3)有关部门质量鉴定证明;
(4)人身、财产受到侵害及损害后果的证明;
(5)运输者、仓储者对他人财产、人身按时完成负有责任的证明;
(6)其他证据。
因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失赔偿标准如上,因此在遇到因产品质量问题而要争取损失赔偿的时候,当事人也可以寻求法律的帮助。
赠品有质量问题是可以向卖方索赔的,其理论依据是:
首先,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的除外。获取货真价实的商品是消费者不可侵犯的权利,即使是附赠品,也是商家用于销售的产品,亦应当具备合格的品质,商家不得以赠送为由提供不合格产品或者假冒产品。因此,对于商家用于促销的奖品或者赠品如果有质量问题,消费者同样可以要求退换或者赔偿。
其次,在网络科高速发展的今天,网购已经成为人们购买商品的主要消费渠道。不少商家为了吸引消费者的购买欲望,纷纷推出买东西送赠品的促销活动;在买东西送赠品活动中,有一些商家无视商业道德,用一些属于“三无”或假冒伪劣的商品作为赠品,而且这些商家还声明:赠品是免费的,不在“三包”范围之内,本活动解释权归商家所有。按照商家的意思,也就是说赠品有了质量问题,甚至造成了严重后果,商家不负任何责任。
从《合同法》角度来说,商家所谓“赠与”与一般的赠与不同,消费者只有根据商家要求,在指定地点、指定商品消费总额达到一定数量时,才能获得“赠与”商品,因此商家的这一“赠与”是附条件的,而不是无偿的。
最后,我们还需要明白一点,在购买“买一赠一”商品时,如果购买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而向商家提出索赔,我们所获得的赠品是要退还商家的。如果赠品已使用的,必须按商家提出的合理折价赔偿给商家。
赠品有质量问题可以要求退货或者赔偿吗
法律分析:
商家用于促销的奖品或者赠品如果有质量问题,消费者同样可以要求退换或者赔偿。
法律依据:
根据《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不得降低促销商品(包括有奖销售的奖品、赠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不得将质量不合格的物品作为奖品、赠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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