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买哪种超市购物卡送人比较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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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买哪种超市购物卡送人比较合算?
导读: 1、在上海买哪种超市购物卡送人比较合算?2、给客户发放购物卡,如何账务处理?联华OK积点卡,现在都可以交水电煤等公共事业费了。除了世纪联华超市可用外,许多大的百货公司也能通用,如巴黎春天等。《意见》指出,多用途预付卡发卡人接受的、客户用于
  • 1、在上海买哪种超市购物卡送人比较合算?
  • 2、给客户发放购物卡,如何账务处理?

联华OK积点卡,现在都可以交水电煤等公共事业费了。除了世纪联华超市可用外,许多大的百货公司也能通用,如巴黎春天等。

《意见》指出,多用途预付卡发卡人接受的、客户用于未来支付需要的预付资金,不属于发卡人的自有财产,发卡人不得挪用、挤占。

发行购物卡一直被看作是商业企业的另类融资模式。商业企业购物卡所融资金或者被存进银行收取利息,或者被投入股市获取投资回报,或者被用于扩大规模。如果政策被严格执行,这种另类融资的渠道也将被堵上。

严卡发行资格:

除了实名制以外,《意见》还指出,单位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000元(含)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含)以上的,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购买,不得使用现金;不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1000元,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5000元。

针对商业预付卡的发行,《意见》作出明确规定:未经人民银行批准,任何非金融机构不得发行多用途预付卡,一经发现,按非法从事支付结算业务予以查处。金融机构未经批准,不得发行预付卡。

封堵另类融资渠道对于一些发卡企业挪用预收资金的情况,《意见》也明确要求禁止。

给客户发放购物卡,需要分几种情况。

一、外购购物卡用于发放的

这种情况,是比较常见的,主要是一般的中小企业,外购大型商场超市的购物卡,用于赠送。

购进时:

借:预付账款-购物卡

贷:银行存款等

(一)对外赠送主要是为了维护客情关系的

这类赠送完全就是为了维护关系,多数都是“悄悄地”进行,大家都懂的,企业也不会广而告之,所以实务中都是计入“业务招待费”。

但是,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该类赠送因为没有跟销量或积分等挂钩,企业赠送后需要按照“偶然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

当然,比如企业购入1000元的购物卡,不可能去刷200元,然后才去赠送800元;肯定是购入1000元的卡,然后就原封不动的赠送了,等于1000元赠送金额就是税后金额。企业在赠送购物卡的时候,也不可能要接受的人再交200元的税金吧?

因此,我们在扣缴税金与账务处理时,需要把税后金额换算为含税金额,可以解方程得出:假设税前金额为X,则:X(1-20%)=100000元,解方程:X=1250元。

借: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等 1250元

贷:预付账款-购物卡 1000元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250元

(二)赠送购物卡与消费积分等挂钩的

企业为了促销,制定促销政策,当客户达到某一规定的销售积分或销量后,即赠送购物卡。这种情况,企业一定会大力的宣传,广而告之,以便吸引更多人来消费或购物等。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规定: 个人通过使用消费积分得到的礼品,不征个人所得税 ;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1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等,事先未确认消费积分价值的,直接计入当期的损益。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贷:预付账款-购物卡

2企业执行新收入准则等,事先确认了消费积分价值的:

借:合同负债-消费积分(或:递延收益)

贷:预付账款-购物卡

二、发放的购物卡是本企业自制的

如果发放的购物卡就是企业本身自制的,比如大型商超企业发放企业的购物卡。这种发放出去的购物卡,企业虽然没有收到钱,但是发行出去就代表一项负债。

与前述的外购购物卡一样,也是需要区分两种情况的。

(一)对外赠送主要是为了维护客情关系的

同样的,也需要把面值的金额换算为税前金额。

借: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等

贷:预收账款-预付卡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二)赠送购物卡与消费积分等挂钩或购物抽奖的

1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等,事先未确认消费积分价值的,在发放购物卡是直接计入当期的损益。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贷:预收账款-预付卡

2企业执行新收入准则等,事先确认了消费积分价值的,在发放购物卡冲减负债。

借:合同负债-消费积分(或:递延收益)

贷:预付账款-预付卡

3促销抽奖的,需要按照“偶然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没有要求客人现场缴纳个税的,也需要按照面值金额换算为税前金额。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贷:预收账款-预付卡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