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把客户带走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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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把客户带走违法吗?
导读:法律分析:违法,对于把以前公司的客户带到了新的竞争行业的公司那里的话,可能会涉及到违法的行为,因为这个已经给以前的公司造成了一些商业秘密上面的危害。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

法律分析:违法,对于把以前公司的客户带到了新的竞争行业的公司那里的话,可能会涉及到违法的行为,因为这个已经给以前的公司造成了一些商业秘密上面的危害。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十七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损害的经营者的赔偿数额,按照其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经营者恶意实施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经营者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六条、第九条规定,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权利人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一、员工私自收钱如何进行处理

      1、是职务侵占行为,数额达到10000元以上构成犯罪,建议先协商,再考虑诉讼或报警。

      2、法律规定:《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怎样遏制员工私下收钱

      1、建立监督机制,由主管监督,层层负责。

      2、如果你收费的商家是固定的,建议办理统一的银行卡账户,银行可以按时按月扣除对应账户上相应的钱款。

      3、添加微信或QQ群,上门收钱及时通知,收到费用及时反馈,保证和客户的沟通渠道畅通。

      4、用人单位虽然不收取员工的押金,但是要签订临时劳动合同,保存员工身份证扫描件和复印件,携款私逃者,无论数额多少,一经发现,立即报警或起诉。(写在合同中,至少起到震慑作用)

      5、财务签发上门收费凭证,当天未收回款项的,凭证必须上交,杜绝了员工收到费用后,以未收费进行拖延。直至卷款私逃。如果收到费用,当天必须把收费回执和钱款上缴。

      实际上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员工在工作过程当中私自收取金钱是属于职务侵占行为,但是收取到金钱数额不大到1万元以上不会构成犯罪,所以建议公司可以与其协商完成处理,而如果数额较大的建议可以联系律师,

不是诈骗行为,是职务侵占行为,构成犯罪,还要数额达到10000元以上,\x0d\法律依据: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1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x0d\可以这样理解: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包括利用自己主管、分管、经手、决定或处理以及经办一定事项等的权力;\x0d\2、非法占为己有,是指采用侵吞、窃取、骗取等各种手段将本单位财物化为私有:\x0d\3、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如河南是一万元,南方城市1—2万元不等。

如果有证据报案吧,依据刑法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1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1997年刑法第271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行为人利用自己在本单位所具有职务所产生的方便条件。对于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实践中一般表现为侵吞、盗窃、骗取等非法手段。构成本罪,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这里的数额,应当累计计算。

应当注意,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本罪的立案标准规定了一个幅度,即非法占有的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的,应当追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应当会同当人民检察院,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上述数额幅度的范围内,及时确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执行的数额标准,并上报备案。

属于侵犯公司利益谋私利的行为,公司可以依据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其处理,若该员工有私自使用、刻制公司公章类行为的,则涉嫌犯罪,可走法律途径处理。

温馨提示:以上解释仅供参考。

应答时间:2021-06-11,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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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的员工和别人网店还把你的客户带走,说明你们的关系以前是比较好的,但后来就估计发生了一点小小的意见,所以你的员工就和别的人合伙,拉走你的人,这样的人,我觉得人品不够好,该开除就开除,如果你真的舍不得,那么你就不要纠结了,重新招人就行,因为他对你怎么样?你比别人都清楚,这样的事,只要你放开就行了,不要想不开,想不开,对自己也不好,关键是人品,不管你做什么人都要先看人品再去用,祝你好运。

这事在我店里也有出现过而我的处理方式是事情发现之后工作之余私下找这位同事询问事情的经过要确认物品在谁的手上本是将去何处先从员工的口中去了解他的意思(就算自己明知道是他私吞)这样做要的是让这个员工主动认错主动把事情交代清楚,是人都会犯错不要因为一次的犯错而错误的把个人定性在某一阶段上 听完员工的阐述之后再按经过来进行合理的沟通无论是礼品也好物品也好只要是有明确的定为公司物品私吞就等于是偷窃行为要把事情的严重性告知员工不是吓唬而是纠正员工的心态和行为 合理处理事情之后每周的员工会议上把公司的一些守则再次带出给员工知晓让员工知道公司的规章制度但不必把那位同事的事情带出也不必公布名字这是对员工的一种善待一是让员工之间不会出现猜疑和分歧二是让那位员工有台阶可下之后这位员工的去留就看他自己的想法我们当管理的并不是用来讨伐这些员工的错与不是而是要纠正其工作态度使公司业绩上升,培养下一代人才为公司做更多的盈利 这是我个人的观点也是我工作的手法希望这些可以给你一点小小意见希望接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