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1,在中国国内,商业活动中的赠送礼品或邀请活动受到刑法中的商业贿赂罪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限制,原则上讲禁止经营者以不正当的利益引诱交易,单方面赠送礼品或者邀请活动如果针对具体的交易,通常被认为是贿赂,但是如果双方都明示入账计入销售成本的除外2
1,在中国国内,商业活动中的赠送礼品或邀请活动受到刑法中的商业贿赂罪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限制,原则上讲禁止经营者以不正当的利益引诱交易,单方面赠送礼品或者邀请活动如果针对具体的交易,通常被认为是贿赂,但是如果双方都明示入账计入销售成本的除外
2,就金额而言,在有 奖销售中赠送的礼品价值不得超过人民币5000元,其他时候没有具体的限制,但是即使明示计入账册,折算后的商品价格不得低于成本销售,否则构成不正当竞争
指出公司章程自由是公司章程的本质属性,并在此基础上对公司章程自由的理论展开论述,寻求公司章程自由的实现机制,进而提升公司章程在我国公司实践中的地位。
1、为了答谢你对我公司(或店)的长期厚爱,致此中秋节到来之际,祝您和您的家人身体健康,心想事成,万事如意。特备小小薄礼一份,请您于XX时间来我公司(或店)来领取。
2、尊敬的客户您好,我是公司,值此中秋节日来临之际,给您送上礼品一份,愿您节日快乐,工作顺利!
3、尊敬的客户,您好!值此中秋佳节来临之际,为您送上一份礼物,谢谢您一直以来对我们的惠顾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4、亲,好久不见了,我们公司(店)在中秋节有个活动,诚邀您参加,同时我们还为您准备了一份精美的礼品哦,期盼与您再次相见!某某
5、中秋开业大酬宾,诚心诚意诚邀您。到场即送神秘礼,期待您的光临。xx公司,地址,日期,电话。
先弄清楚来你店里购买商品的主要是哪些人,促销礼品就针对这些要购买的人来设定,假如是居家女性为主要购买人群,可以用生活用品如牙刷杯、启瓶器、围裙、收纳盒等来当促销品。
再根据单次购买金额进行折扣优惠,或者累计购买不同积分兑换不同礼品等形式来为后续常态化销售做准备,很多地方采用的是办会员卡的形式,不过不少消费者会觉得比较麻烦,还需要提供自己的信息,每次还要带卡使用,不很方便。
最后,店面生意最主要的就是留住老客户,让客户多次回店购买,所以处理客情关系很重要,让客户感觉店家平易近人、处事实在,不斤斤计较,然后大家才有可能多次回头光顾。
1、向优秀员工颁发现金奖励
年会期间,企业向本年度评选出的优秀员工颁发证书以及现金奖励,属于年终奖的,可以选择单独计税或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年终奖金以外的奖励,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制造费用等——奖金
贷:应付职工薪酬——奖金
实际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奖金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2、外购礼品赠送客户
企业外购礼品赠送客户,增值税需做视同销售处理;会计做账计入“业务招待费”;企业所得税方面,外购礼品无偿赠送客户,发生所有权的转移,应视同销售确认视同销售收入,同时针对业务招待费支出税前限额扣除(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且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购进时:
借:库存商品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赠送时:
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增值税方面,对于企业为一般纳税人,礼品供应商同为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等于视同销售销项税额,实际承担增值税为0;当企业为一般纳税人,礼品供应商为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专票的情况下),此时视同销售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在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企业承担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方面,企业确认的视同销售收入为确认的业务招待费的全额,而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最高仅能扣除实际发生额的60%,剩余40%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方面,企业赠送礼品,应作为扣缴义务人,按照礼品价值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按“偶然所得”,适用20%税率),实务中,这部分税款是由企业承担,计入“营业外支出”,借:营业外支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3、外购礼品赠送内部员工
外购礼品年会期间发放给本单位员工,账务上计入福利费,增值税方面,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增值税(购进货物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以及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企业所得税方面需要视同销售,个税并入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无法量化的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购进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发放时,根据员工所在部门,计入相应的成本费用类科目: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企业购进商品时,也可以直接在增值税综合服务平台选择“发票不抵扣勾选”,此时做账时,直接将进项税额计入“库存商品”,后期无需再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4、企业将自产货物发放给员工
会计处理上,企业将自产的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相关收入、成本的确认和结转和正常销售产品一致。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货物发放给员工,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均需视同销售。具体账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等成本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成本
贷:库存商品
5、自产产品无偿赠送客户
企业将自产产品无偿赠送给客户,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均需视同销售,账务上不确认为收入(不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入企业),直接计入费用支出,同时注意业务招待费用扣除限额的规定以及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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