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孩子送到市里上学一定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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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孩子送到市里上学一定好吗,第1张

孩子送到市里上学一定好吗
导读:这个可是你的认知能力上升到一定高度的问题,农村孩子是在镇上上小学,所以你的孩子一开始就给市里孩子一样,平起平坐,然后见识到市里的各种优越感,你就会感叹农村是真的回不去了。虽然市区里也有考不上大学的孩子,但是市里长大的孩子,知道多见世面广,出

这个可是你的认知能力上升到一定高度的问题,农村孩子是在镇上上小学,所以你的孩子一开始就给市里孩子一样,平起平坐,然后见识到市里的各种优越感,你就会感叹农村是真的回不去了。虽然市区里也有考不上大学的孩子,但是市里长大的孩子,知道多见世面广,出门知道东西南北。

今天吃晚饭时母亲提了一下,小孩过两年要去城里上小学了,我就说镇上的小学也不错,母亲就和我急了,但我认为学习还是要靠自己,靠家庭教育。我为了小孩放弃外地薪水还不错的工作,举家从上海回到家乡创业,目前收入还算比较稳定。

在农村生活不愁,城里也有房,但我更喜欢农村,独门独院300平装修的还不错,至少能给小孩一个很大和自由的生活空间,不像城里鸟笼子一样的房子。母亲又说,这样孩子见识会比城里小孩少,我就不明白的5线小城有什么新鲜的事物能让小孩增长见识。

更何况每周我们都会开车去城里购置生活物质,20分钟路程,路况也很好,如果想让孩子增长见识,每年可以计划去其他城市旅游一下。中国正处于城镇化高速发展时期,一半以上的农民进城安了家,房价也飞速上涨,这还将持续一段时间。

但纵观欧美的发达国家,他们也经历过一段城镇化的时期,但后面中等收入家庭纷纷又回到郊区,农村买地建房,因为他们也意识到,什么才叫生活。农村创业一段时间,我发现农村有很多机会,只是年轻人都不愿回来。我就不明白父母这代人怎么那么向往城市。

也许他们没有挤过早上的地铁,没有体会过为了陪领导吃饭在陆家嘴高楼大厦下醉的和烂泥一样。但生活本应该这样吗?难道不应该是种种花草,在田里抓个青蛙钓钓龙虾。

我老家是内地的,我小孩是土生土长的林芝人,在八一上的幼儿园、小学,目前上四年级。客观的讲,八一的幼儿园、小学的条件无论是硬件还是软件与内地的一流学校相比有一定的差距,但与内地的普通学校相比,并差不到哪里去,但初中、高中相对而言学风差一点,因为这里小学毕业有很多优秀学生送到内地西藏班了。但子女的教育成败并不是绝对的,除了教学质量之外还与小孩本身、家庭等因素有关。

香港籍孩子指的是孩子拥有香港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并且没有内地户籍的,和父母的身份没有关系的:

第一,孩子可以在国内接受基础教育,必须上小学,初中,高中,和内地学生同等的待遇,可以有学籍,有高中毕业证书,这是教育部规定,唯一的区别是不能参加所在省份的高考。

第二,香港籍学生其实是分为两类的,一类是在内地就读,一类是在香港本地就读(高中),对于在香港本地就读的学生,也就是本土化的港生,来国内上大学的途径更多,在此不再赘述,你可以百度北京博飞华侨港澳台学校,有相关资讯。

第三,在内地就读香港学生要想上国内大学,有以下几种途径,其一,港澳台全国联招,以2018年为例,有317所大学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没有公安和国防院校,总结为一句话,部分大学的部分专业,并非是全国的任何一个学校你都可以报考,但是这317所大学,基本上涵盖了国内的重点大学,每个学校对港澳台开放的专业也是有限的。其二,是参加暨南大学和华侨大学的两校联招,只能报考这两个学校,其三,是参加香港本地的中学文凭试,通过这个成绩来申请内地大学,如果你高中都是在内地上的话,这个途径基本没什么用处

由于百度自动把正体字转换简体字,还请谅解

一下是港生来大陆就读的规定:

关 於 来 港 就 读 的 入 境 签 证 / 进 入 许 可 申 请 , 如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可 获 考 虑 批 准 :

申 请 人 已 获 一 所 根 据 《 教 育 条 例 》 ( 第 2 7 9 章 ) 或 《 专 上 学 院 条 例 》 ( 第 3 2 0 章 ) 注 册 的 私 立 学 校 取 录 ( 除 大 专 院 校 外 , 来 港 就 读 公 立 或 资 助 学 校 的 申 请 不 会 获 得 批 准 ) ;

申 请 人 为 :

( i ) 年 龄 5 岁 8 个 月 至 1 1 岁 , 申 请 入 读 小 学 ; 及

( i i ) 年 龄 2 0 岁 以 下 , 申 请 入 读 中 学 ; 以 及

申 请 人 持 有 学 校 的 取 录 信 , 证 明 已 获 取 录 修 读 某 项 课 程 。

35 这 项 入 境 安 排 并 不 适 用 於 :

在 内 地 及 台 湾 的 中 国 居 民 ;

在 一 九 七 九 年 一 月 十 四 日 以 後 定 居 澳 门 的 前 内 地 中 国 居 民 ; 以 及

阿 富 汗 、 亚 尔 巴 尼 亚 、 柬 埔 寨 、 古 巴 、 老 挝 、 朝 鲜 、 尼 泊 尔 及 越 南 的 国 民 。

然 而 , 内 地 居 民 、 澳 门 居 民 以 及 台 湾 的 中 国 居 民 , 可 申 请 来 港 修 读 :

本 地 经 评 审 的 全 日 制 专 上 课 程注 1 ; 或

为 期 不 多 於 一 年 的 全 日 制 学 士 学 位 或 以 上 程 度 的 交 换 生 课 程 ; 或

短 期 课 程 , 但 须 按 以 下 条 件 办 理 :

有 关 课 程 由 拥 有 学 位 颁 授 权 的 香 港 高 等 教 育 院 校注 2( 不 包 括 院 校 的 持 续 及 专 业 教 育 部 门 ) 开 办 ; 以 及

学 生 修 读 短 期 课 程 的 累 计 修 业 期 , 在 任 何 12 个 月 内 不 得 超 过 180 日 。

此 外 :

申 请 人 ( 内 地 居 民 除 外) 可 申 请 修 读 经 本 地 评 审 的 兼 读 研 究 院 修 课 课 程 ;

内 地 居 民 可 申 请 修 读 在 大 学 教 育 资 助 委 员 会 资 助 院 校 开 办 的 经 评 审 的 兼 读 研 究 院 修 课 课 程 ; 以 及

内 地 居 民 亦 可 申 请 , 在 内 地 老 师 陪 同 下 , 来 港 修 读 经 教 育 局 批 准 为 期 不 多 於 两 星 期 的 中 学 交 换 生 课 程 。

注 1 内 地 和 香 港 就 高 等 教 育 学 位 互 认 所 达 成 的 协 议 并 不 适 用 於 副 学 士 、 专 业 文 凭 及 高 级 文 凭 等 课 程 。 内 地 居 民 是 在 国 家 并 不 禁 止 公 民 以 私 人 身 份 赴 境 外 各 类 教 育 机 构 进 修 的 情 况 下 来 港 就 读 这 类 课 程 。

注 2 包 括 八 所 大 学 教 育 资 助 委 员 会 资 助 院 校 、 香 港 公 开 大 学 、 香港 树 仁 大 学 、 珠 海 学 院 和 香 港 演 艺 学 院 。

36 以 学 生 身 分 提 出 申 请 的 人 士 必 须 提 名 一 位 本 地 人 士 作 为 保 证 人 , 而 该 保 证 人 须 同 意 签 署 承 诺 书 , 承 诺 会 负 责 该 学 生 的 生 活 费 及 住 宿 。 此 外 , 保 证 人 亦 须 负 责 在 有 需 要 时 把 该 学 生 送 返 其 原 居 地 。 为 此 , 本 处 在 处 理 学 生 申 请 时 , 会 要 求 保 证 人 提 交 其 经 济 状 况 和 住 宿 证 明 。

36A 申 请 人 如 不 足 18 岁 , 其 父 亲 或 母 亲 必 须 授 权 保 证 人 或 在 港 亲 友 作 为 申 请 人 在 港 监 护 人 , 并 提 交 由 父 / 母 亲 及 在 港 监 护 人 双 方 签 署 的 同 意 书 。

37 根 据 这 项 安 排 获 准 来 港 在 本 港 颁 授 学 位 的 院 校 修 读 全 日 制 学 士 学 位 或 研 究 生 课 程 的 人 士 , 如 欲 携 同 配 偶 及 十 八 岁 以 下 未 婚 及 受 养 的 子 女 来 港 , 亦 可 提 出 申 请 。 请 参 阅 下 文 第 38 至 4 2 段 。

37A 如 院 校 或 学 生 因 任 何 理 由 在 课 程 届 满 前 终 止 有 关 课 程 , 院 校 须 在 课 程 终 止 後 七 个 工 作 天 内 , 以 书 面 形 式 将 课 程 终 止 的 日 期 通 知 入 境 事 务 处 处 长 。 院 校 并 须 向 入 境 事 务 处 处 长 提 供 「 终 止 修 读 课 程 通 知 书 」 。

37B 非 本 地 学 生 从 事 实 习 工 作 和 兼 职 工 作 限 制 由 2008 /09 学 年 开 始 放 宽 。 修 读 经 本 地 评 审 的 全 日 制 学 士 学 位 或 以 上 程 度 课 程 的 非 本 地 学 生 , 只 要 修 业 期 不 少 於 一 个 学 年 , 便 可 从 事 实 习 工 作 , 但 须 符 合 以 下 条 件 :

实 习 工 作 必 须 与 学 科 / 课 程 有 关 , 而 且 须 经 学 生 就 读 的 院 校 安 排 或 批 准注 3; 以 及

实 习 工 作 为 期 最 长 一 个 学 年 , 或 有 关 全 日 制 学 术 课 程 正 常 修 业 期 的 三 分 之 一 时 间 , 两 者 之 中 以 较 短 者 为 准注 4。

在 工 作 性 质 、 薪 酬 水 平 、 工 作 地 点 、 工 作 时 数 和 雇 主 方 面 , 不 设 限 制 。

此 外 , 这 些 学 生 ( 不 包 括 交 换 生 ) 可 :

在 有 关 学 年 的 整 段 期 间 於 校 园 担 任 兼 职 工 作注 5, 每 星 期 不 超 过 20 小 时注 6; 以 及

在 暑 假 期 间 由 六 月 一 日 至 八 月 三 十 一 日 ( 首 尾 两 天 包 括 在 内 ) 接 受 聘 用 , 工 作 时 数 和 地 点 没 有 限 制 。

注 3: 必 须 经 有 关 院 校 的 指 定 人 员 批 准 , 而 非 个 别 办 事 处 、 学 部 学 院 或 学 院 成 员 批 准 。

注 4: 非 本 地 学 生 在 正 式 注 册 为 院 校 的 学 生 并 开 始 按 注 册 课 程 在 香 港 上 课 之 前 , 或 已 修 足 毕 业 所 需 的 科 目 ╱ 学 分 後 ( 例 如 刚 修 毕 最 後 一 年 课 程 ) , 不 可 进 行 实 习 工 作 。

注 5:  有 关 工 作 必 须 在 非 本 地 学 生 入 读 的 院 校 的 校 园 内 进 行 ( 只 包 括 非 本 地 学 生 入 读 院 校 的 校 园 , 不 包 括 院 校 本 身 的 任 何 附 属 及 有 关 连 机 构 或 其 自 资 部 门 的 校 园 ) ; 假 如 工 作 地 点 不 在 院 校 的 校 园 内 , 有 关 雇 主 必 须 为 院 校 本 身 。

注 6: 学 生 不 得 把 某 一 星 期 的 未 用 时 数 转 至 另 一 星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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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采纳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