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公司安排培训,签下培训协议标明参训人未按协议执行提前离职支付违约金是合法的,其协议具备法律效力,如未满2年离职,应当赔付违约金,未支付违约金的,用人单位可以对其违约行为进行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
公司安排培训,签下培训协议标明参训人未按协议执行提前离职支付违约金是合法的,其协议具备法律效力,如未满2年离职,应当赔付违约金,未支付违约金的,用人单位可以对其违约行为进行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提供专项培训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合法的两大设立违约金的条件之一。“专项培训”是指专业技术培训,包括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等,员工的上岗培训、安全生产教育不属于此列。一般来说,公司使用国外机器或引进国外项目,把劳动者送到国外去培训,以便将来从事此工作,是比较典型的“专项培训”。《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如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也就是说,公司培训员工时可以与员工签订《培训协议书》,且对于服务期的长短,国家没有上下限限制。签订培训协议需要注意的事项有:第一、培训协议应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如果培训协议的服务期限未到,企业与职工在续签劳动合同时应将培训服务期限与劳动合同期限一致。第二、对试用期员工一次培训费不要太大,只进行一些入职培训即可。 第三、企业在与员工签订培训协议时要注意写清培训名称、培训的具体起止时间、培训后的服务期限的起止时间也要清楚。第四、 对于中途退学(因个人原因)的员工要有明确的处罚标准并要在培训协议中写明。第六、 要写明根据时间长短培训结束后或中途对于员工本人要有一个评价,本人要写一份学习总结。对于重要的培训在培训结束后要注明企业根据考核有权调整工作的权限或给予有关职位。第七、 对于服务期限要明确标明,特别是参加了多次培训要应用有关数学公式将培训服务期限写明,要注意累加计算问题。另外,根据国家有关培训服务期限的规定培训费用是逐年递减。第八、 企业在签订有关培训协议时要注意一个现实问题,即很多人因交纳不起培训费用就不辞而别,这里建议可采取担保人制度:对于担保人要有明确的规定包括担保人年龄、有无房产、财产、收入、身体、身份、家庭、主要的****等做明确规定。如是本公司员工担保还要写明对本人有关劳动合同的约束等等条件。要注明不能一人多保,参加培训人员不能互保等。另外,要注意在确定培训对象的同时一定要确定担保人,避免在出国培训护照取得后因找不到担保人而影响行程。第九、树立保存好原始凭证的意识,以在可能发生的纠纷中作为证据。第十、委派员工出国培训,应尽可能让员工到投资方的外商方总部受训,以便管理。若条件不成熟,企业与国际培训机构签订的委托培训协议中要约定保证受训人员回国、回委托企业的有关事宜。如培训合格证书、职称证书等应交企业,由企业发给经委派培训的员工。尽量避免受训人员在培训期间发生跳槽、出逃等事件。十一、违约责任要明确,注意培训协议与公司有关具体规定是否有相悖之处及如何处理等。
若没有签订培训协议,则是不需要赔偿的。
从法律政策上来说,送员工外出培训,只有签订了培训协议,里面约定了赔偿事项,若违反了里面的规定,则需要赔偿,现在没有签订则不需要赔偿。
但公司不排除会在离职时卡主,不批准,或者一时不给你结算工资,会拖,不发是行不通的。但站在情理上若不是公司原因,你选择离职,则是讲不通的,会在职场留下非常不好的印象。
出外培训合同一般是单位出资送员工出国或到其他大学、科研院所参加培训某项技能或考取某个紧俏热门证书。单位害怕员工培训回来后立即辞职而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和人才流失,就会和员工签一个服务期合同,约定员工培训回来要在单位工作几年,否则要承担多少违约金。
如果你说的是这样的合同的话,那么是有法律效力的,也是《劳动合同法》认可的劳动者需要支付违约金两种情况中的一种。这样的合同一是约定了违约金,二是可以修改劳动合同期限,比如劳动合同本来是12年5月31日到期,假如这时候单位要拍员工出国培训,期限1年,并约定回国要至少在该单位工作5年,那么劳动合同无需重签,而自然就顺延至6年后的今天了。
员工在合同期内,经公司出资、委派参加学习培训的,应相应增加服务期。在国内学习培训期在3个月以内的,服务期增加半年;学习培训在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服务期增加1年;学习培训期在6个月以上12个月以下的,服务期增加2年;学习培训期在12个月以上的,服务期增加3年;在国外学习培训期在2个月以下的,服务期增加3年;学习培训期在2个月以上的,服务期增加6年;有协议的按协议规定确定。
在服务期或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劳动合同因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而解除的,员工须偿还公司提供的学习培训费用。自培训结束日起员工为公司服务每满1年,可减少偿还培训费用的20%,有协议的按协议执行。
培训费用是指学习培训期间公司支付的工资、生活费、交通费、考试费、学费、考察费等。参加多次培训的,各次培训费用累计计算。
你好,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所以,首先你们所签订的培训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如果你们单位和你签订的培训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你三个月工资)不高于公司为你提供专项培训所支付的费用的,如果你不满 一年提出离职是需要赔付违约金的。
如果未和此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就去其他单位工作,此公司是可以追究你的违约责任的。
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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