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 1、疫情期间企业购买口罩消毒液的账务处理2、绍兴口罩预约购买系统瘫痪是怎么了附相关问题解答3、疫情期间口罩走什么会计科目?会计分录怎么做?疫情期间,很多企业都大量采购了口罩、消毒液等物品供员工使用,其中涉及的账务处理,作为财务人员,必须了
- 1、疫情期间企业购买口罩消毒液的账务处理
- 2、绍兴口罩预约购买系统瘫痪是怎么了附相关问题解答
- 3、疫情期间口罩走什么会计科目?会计分录怎么做?
疫情期间,很多企业都大量采购了口罩、消毒液等物品供员工使用,其中涉及的账务处理,作为财务人员,必须了解。下面一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疫情期间企业购买口罩消毒液的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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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口罩消毒液账务处理购买口罩税务的处理口罩消毒液税前扣除问题账务处理的案例分析
疫情期间企业购买口罩消毒液如何入账
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等——劳动保护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现金
案例分析:
疫情期间,B企业为了进一步保障员工的人身健康,购买了一批价值30000元的N95口罩和价值8000元的消毒液,用于职工上班使用。请问,B企业该如何做账务处理
B企业购买口罩消毒液的账务处理如下所示:
答:应纳增值税=(30000+8000)×13%=4940(元)
借:管理费用——劳动保护费30000
管理费用——办公费用8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940
贷:银行存款42940
注意:借方需根据使用部门具体划分,并非全部录入管理费用,除管理费用外还可记入销售费用、生产成本等科目。
疫情期间口罩消毒液没发票能否税前扣除
问题:公司在防范疫情过程中从多渠道采购了酒精、口罩、消毒液等用品,但有些没有取得发票,请问在此特殊时期是否能税前列支,有什么政策可以支持
答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九、十三条的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税务总局对应税项目开具发票另有规定的,以规定的发票或者票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的,若支出真实且已实际发生,应当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要求对方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补开、换开后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符合规定的,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疫情期间企业购买口罩如何做税务处理
疫情期间公司买口罩发放给员工,属于工作直接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可得,买口罩等防护用品支出属于劳动保护支出。具体税务处理如下:
1、个人所得税
按照相关规定,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肺炎的药品、防护药品等实物,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所以疫情期间公司买口罩的支出,允许免征个税。
2、企业所得税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可得,企业发生的劳动保护支出,如果取得了合法的税前扣税凭证,则准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即,疫情期间购进的口罩取得合法的税前扣税凭证的情况下,是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
3、增值税
劳动保护费支出在可以申请抵扣进项税额的范围内,对于疫情期间购进的口罩,在取得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条件下,其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疫情期间企业购买口罩账务处理典型案例
案例一:
公司为员工统一购买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的医用口罩,共计10000元,并且已取得合规增值税发票10000元,增值税额为1300元。会计怎么做账呢
借:管理费用——劳动保护费10000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1300元
贷:银行存款11300元
案例二:
近期,为预防新型冠状病毒,公司将会对所有员工进行口罩补贴的发放,要求每位员工自行购买并自觉上班进行佩戴。这时候会计又该如何做账呢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11300元
贷:银行存款11300元
以上方法,你们公司用哪一种做账呢
在疫情的关键时期,人们最为缺少的是什么呢是的,就死出门必须要用上的口罩。民众最为紧俏的口罩,各个地方都在想方案来解决避免交叉感染跟把口罩真正送到有需要的人手中。
该怎么解决既能满足老百姓对口罩的需求,同时又能最大限度防止新的交叉感染风险呢这不,有的地方就想出了网上预约购买的方式。绍兴可以说并不是第一家这样做的地方。此前已有厦门等地采取了网上预约、线下购买的做法。这次绍兴可以说做的更好,不但实行实名预约销售,而且也不用市民再去现场领取,而是实行当天预约,次日送达的上门服务,真是非常贴心,当然也更加安全。
实名制,可以保证每一个口罩都卖到需要的人手中,让黄牛囤货难上加难;线上预约,先来后到,人人有份,更是让口罩发放公平合理,同时也避免了不必要的无序哄抢;不用来回奔波,自有快递送货上门,则是解决了防控感染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把感染病毒风险降至了最低。
不得不说,在现在这个非常时期,能有如此“口罩创新”,真是安全又贴心!
针对平台一开放就出现“系统瘫痪”的问题,“浙江震元”技术人员回应,主要是因为网络通道上突然涌入大量在线人员,导致平台一时间不堪重负。为避免网络瘫痪和极个别人士恶意刷单,目前整个预约过程已采取线上排队机制。工作人员提醒,看到“排队机制”字样后即表示已进入线上排队,可不时刷新查看,一旦出现登录页面后就要停止刷新,按要求填写信息。同时,也请市民关注官方渠道发布的消息,及时掌握平台后续开放预约的时间。
值得一提的是,自“门店投放”转为“网上预约”后,震元堂总店外已不见排队长龙。
No1官方预约渠道1月30日起,每天15:00在“绍兴数字健康服务平台”(healthsxwsgovcn)凭绍兴市市民卡(医保卡)实名预约,约完为止。请大家按需预约,请勿恶意刷单。如遇网络拥堵,请耐心等待,不要反复刷新。
绍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在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全力进行手机APP预约系统的开发,让大家购买口罩更加方便。手机APP系统正式上线后将会在“震元堂”公众号及其他绍兴主流媒体上发布公告,敬请关注。
目前官方只有“绍兴健康网”网站一种预约方式,无需下载,直接登录。无电话预约、公众号预约和APP预约,浙江震元下属药店已暂停口罩销售。
No2关于配送浙江震元将以快递、物流和员工志愿送货等多种方式将预约成功的口罩送到您手上,请保持通信畅通,耐心等待。后续我们将根据广大市民的诉求,采取更加便利快捷的方式,供您选择。
家在村里的市民,在不封村的情况下一般都可以送到,如果封村,根据封村程度和配送安排个别对待,我们将尽最大努力实现配送。
越城区以外,柯桥、上虞、诸暨、嵊州、新昌区域只要符合预约条件都可以配送。
购买口罩免配送费。口罩货到付款,支持现金、支付宝、微信支付。
No3购买数量按最小包装,如每包10个口罩,那就是10天后才可再作下一次预约;如果是每包7个口罩,那就是7天后就能预约下一次了。
已经在门店排队购买过口罩的,根据每包口罩数量再选择网上预约时间,如7只/包,则7天后可作下一次预约,否则预约无效。
一个账号只能购买一人份的口罩,帮助家人预约需要再次用家人的证件进行注册和预约。
No4网络问题网址打不开、网站进不去、卡死了、预约不到等等等等(小编后台受到了几百次灵魂质问),这些问题真的不要再后台留言了,毕竟我们仅提供口罩预约成功后的配送服务。
为支持新型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多数企业都会购进口罩发放给员工使用。那么疫情期间口罩走什么会计科目会计分录怎么做本文就针对以上问题做一个相关介绍,来跟随深空网一同了解下吧!
疫情期间口罩计入哪个科目
答:疫情期间公司购买的口罩发放给员工使用,应当计入劳动保护费,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疫情期间购买口罩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等——劳动保护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疫情期间口罩账务处理案例
1甲公司购买了1万元口罩,统一发放给员工使用。其增值税发票为10000,增值税额为1300。请问公司财务人员该如何做账
借:管理费用——劳保费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00
贷:银行存款11300
2疫情期间,A公司每月给员工发放了200元补贴用于购买口罩,并要求员工上班佩戴。请问相关账务处理怎么做
答:A公司给员工发放的现金口罩补贴,应当计入职工福利费。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等——职工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3为支持疫情防控工作,C公司采购一批N95口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给武汉相关医院,请问相关账务处理怎么做
借:库存商品等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库存商品等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疫情期间,乙公司由于没有途径购买医用口罩等物资,直接向湖北相关机构和医院捐赠现金。请问相关账务处理怎么做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银行存款
公司购买的口罩可以税前扣除吗没发票怎么办
疫情期间口罩税务处理误区
误区1: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公司统一购买口罩发放给员工使用,并要求员工上班佩戴。这里的口罩费用属于“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的范畴。
分析:疫情期间口罩费用不属于“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的范畴,以上理解错误。应当属于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允许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也允许抵扣增值税。
误区2:疫情期间,公司购买一批口罩,通过社会公益组织捐赠给灾区,购买口罩时取得普通发票,没有抵扣增值税。所以对外捐赠时无需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分析:以上理解错误,按照相关规定可得,疫情期间购买口罩进行公益捐赠时,应当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误区3:疫情期间,公司复工后给每位员工发放口罩补贴,让员工自行购买并上班佩戴。这里的口罩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可得,疫情期间给员工发放的口罩补贴,应当并入当期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以上理解是错误的。
误区4:疫情期间,企业生产的一批口罩由于出现问题而报废,财物人员直接将这部分损失计入损失并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无需任何资料备存备查。
分析:按照相关规定可得,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填报《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相关资料由企业备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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