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外购设备无偿赠送给客户,一次性收取客户3年技术服务费并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账务处理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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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外购设备无偿赠送给客户,一次性收取客户3年技术服务费并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账务处理该怎么做呢?,第1张

将外购设备无偿赠送给客户,一次性收取客户3年技术服务费并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账务处理该怎么做呢?
导读:账务处理如下购进时借:固定资产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2无偿赠送时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一次性收取3年技术服务费时借:银行存款贷:预收账款--服务费贷:应交税费-

账务处理如下

购进时

借:固定资产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无偿赠送时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一次性收取3年技术服务费时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服务费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每月分摊计入服务费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税后服务费收入  

贷:预收账款--服务费   (3年服务费/3年/12月)

如果赠品与采购的是同一种商品,那可以将赠品与采购商品一样作为库存商品处理,重新计算价格,新单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赠品数量),如果不是同一种商品,可按其公允价值冲减当期管理费用或是作为捐赠利得处理。借:库存商品贷:管理费用(或: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

供应商是向企业及其竞争对手供应各种所需资源的企业和个人,包括提供原材料、设备、能源、劳务等。

它们的情况如何会对企业的营销活动产生巨大的影响,如原材料价格变化、短缺等都会影响企业产品的价格和交货期,并会因而削弱企业与客户的长期合作与利益,因此,营销人员必须对供应商的情况有比较全面的了解和透彻的分析。供应商既是商务谈判中的对手更是合作伙伴。

《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供应商是指直接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及相应服务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包括制造商、经销商和其他中介商。或称为"厂商",即供应商品的个人或法人。

供应商可以是农民、生产基地、制造商、代理商、批发商(限一级)、进口商等,应避免太多中间环节的供应商。例如:二级批发商、经销商、皮包公司(倒爷)、或亲友所开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