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小孩送孤儿院满足的条件如下: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5、年满三十周岁。领养证办理方法:1、领养证的办理是需要当
小孩送孤儿院满足的条件如下: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三十周岁。
领养证办理方法:
1、领养证的办理是需要当事人亲自办理手续;
2、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健康证明等资料;
3、将证明相关证明和资料提交给登记部门,提交材料后,要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收养申请书;
4、进行审查,审查完毕以后即可颁发领养证。
综上所述,当然,要建立合法的领养关系,还需要办理领养手续或者进行公证,否则成立的也仅仅是事实领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转送孤儿、弃婴进入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须由转送孤儿、弃婴案件当事人提出申请、并出具表明孤儿、弃婴的证明、文件、证件和其它有关材料,包括:
(一)两上以上见证人对捡到的弃婴的地点和弃婴的性别、年龄(月龄)、健康状况、体貌特征、衣着的证明。
(二)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查找不到弃婴父母、家庭住址的证明、并由经办民警签字。
(三)弃婴案件见证人的本人单位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四)残疾儿童应由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残疾状况证明,并附残疾儿童照片。
(五)孤儿案件须有孤儿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县级人民法院宣告孤儿父母死亡的证明。
(六)孤儿的父母生前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盖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章的证明。
(七)孤儿法定监护人单位出具的证明监护人身份的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扩展资料:
承办人员在收到送养当事人的申请、孤儿、弃婴的证明文件、证件和其它材料后,应认真进行审查。材料符合标准的,予以接受,材料不齐的,告知补充内容,材料不符合标准的,宣布不予接受,并讲明理由。
承办人员在收到孤儿、弃婴的证明材料后,应当面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并记录在案,对予能够到达现场的案件,承办人员应当去现场实地调查取证。
承办人员调查取证、确认孤儿、弃婴身份,并符合转送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条件的,应开具《孤儿、弃婴转送社会福利院通知书》,送养当事人签字领取后,由送养人到当地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办理孤儿、弃婴收养、入院手续。
参考资料:
一、社会福利院收养条件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二、如何才能收养福利院的孩子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
2、夫妻双方提出书面申请。
3、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有无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4、收养人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收养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5、收养人常住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子女情况的证明。
6、收养人(双方)健康检查证明。(指定医院)
7、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单身免冠二英寸照片各一张,合影二英寸照片一张。
8、在县级以上报纸刊登《公告》。(统一公告)
9、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经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
通过上文的叙述我们可以知道,当事人收养福利院的孩子也是需要收养人实际满足了《民法典》中规定的条件,并且还需要按照规矩的规定办理收养手续或进行收养登记之后,那么建立的收养关系才会是合法有效的
去福利院收养孩子需要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以及相关的收养证明材料,当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在收取收养人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的基础上,对于有关的资料进行审查,确认有效后,办理当事人收养孩子的手续。
对于象你所说的这种情况,各地的规定均有所不同。
按规定,具备收养条件的当事人,必须到民政机关进行登记,并办理收养证。
而是否要先送福利院,你可直接向当地民政部门咨询。如果说,能以其他的方法办理收养证,那岂不比先送福利院要方便许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1月14日印发《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