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企业购买礼品赠送给本企业职工是应当做视同销售处理还是作为管理费用福利费支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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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企业购买礼品赠送给本企业职工是应当做视同销售处理还是作为管理费用福利费支出处理?,第1张

请问企业购买礼品赠送给本企业职工是应当做视同销售处理还是作为管理费用福利费支出处理?
导读:购买礼品赠送,本身是一种视同销售行为,所以不论是赠送给何人,都要按视同销售计算并缴纳增值税或计算销项税额,同时礼品的进项也是可以抵扣的。另外赠送礼品给职工的确是可以列入企业职工福利费的,这与视同销售计提销项税额不矛盾,只要是在规定标准以内,

购买礼品赠送,本身是一种视同销售行为,所以不论是赠送给何人,都要按视同销售计算并缴纳增值税或计算销项税额,同时礼品的进项也是可以抵扣的。

另外赠送礼品给职工的确是可以列入企业职工福利费的,这与视同销售计提销项税额不矛盾,只要是在规定标准以内,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

 ZI XUN RE XIAN

您好,正值新年来临,我企业购进一批大米,作为企业福利发放给员工,请问企业购进大米发放给职工是否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专业解答

根据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的有关规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依据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的有关规定,用于集体福利的购进货物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企业外购的大米作为集体福利发放给职工不需要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购进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我们知道国家是会要求公民义务依法纳税,不同的行为所进行的缴纳的标准也存在差异。我们最经常缴纳的税就是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和印花税,不同的税计算方式也不同。那个人所得税的缴纳项目一般都是工资,红利等方面,那企业向员工发放实物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吗接下来我就来为大家介绍相关知识。

一、企业向员工发放实物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吗

      是需要缴纳,根据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十条的规定,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因此,您单位节假日向职工发放的礼品等实物,应按规定并入发放当月员工个人的工资薪金收入中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所得税

      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征税对象

      法定对象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征税内容

      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包括四个方面: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城乡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二)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营业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三)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既个人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四)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税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象、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济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纸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这里所说的“作品”,是指包括中外文字、、乐谱等能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的作品;“个人作品”,包括本人的著作、翻译的作品等。个人取得遗作稿酬,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税。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作者将自己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税。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是指个人的存款利息(国家宣布2008年10月8日次日开始取消利息税)、货款利息和购买各种债券的利息。股息,也称股利,是指股票持有人根据股份制公司章程规定,凭股票定期从股份公司取得的投资利益。红利,也称公司(企业)分红,是指股份公司或企业根据应分配的利润按股份分配超过股息部分的利润。股份制企业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股息、红利即派发红股,应以派发的股票面额为收入额计税。

      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财产转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自有财产给他人或单位而取得的所得,包括转让不动产和动产而取得的所得。对个人股票买卖取得的所得暂不征税。

      偶然所得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取得的所得是非经常性的,属于各种机遇性所得,包括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含奖金、实物和有价证券)。个人购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中国体育**,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0000元的,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10000元的,应以全额按偶然所得项目计税(截止至2011年4月21日的税率为20%)。

      其他所得

      除上述10项应税项目以外,其他所得应确定征税的,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国务院财政部门,是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截止1997年4月30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有:

      (一)个人取得“蔡冠深中国科学院院士荣誉基金会”颁发的中国科学院院士荣誉奖金。

      (二)个人取得由银行部门以超过国家规定利率和保值贴补率支付的揽储奖金。

      (三)个人因任职单位缴纳有关保险费用而取得的无偿款优待收入。

      (四)对保险公司按投保金额,以银行同期储蓄存款利率支付给在保期内未出险的人寿保险户的利息(或以其他名义支付的类似收入)。

      (五)股民个人因证券公司招揽大户股民在本公司开户交易,从取得的交易手续费中支付部分金额给大户股民而取得的回扣收入或交易手续费返还收入。

      (六)个人取得部分单位和部门在年终总结、各种庆典、业务往来及其他活动中,为其他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现金、实物或有价证券。

      (七)辞职风险金。

      (八)个人为单位或者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报酬。

      个人取得的所得,如果难以定界是哪一项应税所得项目,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查确定。

五、个税缴纳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免征额是50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5000

      扣除标准:个税按50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1]

      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个人所缴纳的社会保险金额数—5000)×3%—0=个人应缴纳所得税金额数。

这个算正常的经营范围内的支出,不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劳动保护费 就可以了。

如果你觉得不算劳保,就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 就好了。

两个科目都是可以的。

因为自产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属于视同销售行为。需要按照市场售价缴纳增值税。这样一来,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的金额就应该包含增值税的金额了。如果是外购的商品用于职工福利,就按不含税金额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取得的进项票税额做进项转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