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第八条 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
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第八条 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第十条 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用人单位会在安节假日的时候给劳动者一定的慰问,而慰问一般是以货币或者物品的方式支付的,而用人单位的福利支出有些是需要交税的,那么给员工节日的慰问金需要交纳个税吗下面由我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给员工节日的慰问金需不需要交纳个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
近据一些地区反映,《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所说的从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由于缺乏明确的范围,在实际执行中难以具体界定,各地掌握尺度不一,须统一明确规定,以利执行。经研究,现明确如下:
一、上述所称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二、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一)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三)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三、以上规定从1998年11月1日起执行。
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对象有哪些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一)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有所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多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收入所缴税款如何计算
工资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8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在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的是5-45%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如下:
1、稿酬的计税方法。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稿酬所得按次计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例如:某员工得稿酬4000元,应缴税为:4000×;20%×;(1-30%)=560元。获稿酬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例如:某员工得稿酬2500元,应缴税为:(2500-800)×;20%×;(1-30%)=238元。
2、劳务报酬的计税方法。劳务报酬包括个人从事设计、会计、咨询、审稿、演出、广告等。劳务报酬所得采取按次计税的方式,计税前先减除一定的费用,减除的数目根据所得额的不同而不同。如果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则减除费用为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减除20%的费用。一次收入畸高的,实行加成征收,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款后,再按应纳税款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例如:某员工得劳务报酬100000元,则应缴税为:100000×;(1-20%)×;40%-7000=25000元。
3、除以上项目要征个人所得税外,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不计入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但是用人单位以现金形式发给员工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要计征个人所得税。
需要的,公司需要缴纳增值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相当于固定资产清理;个人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税上牌照时候要缴纳。
(1)增值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视同销售是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2所得税也需要看用途,基本没有离开企业不用视同销售;
(2)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五条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以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3)个税:”
1、企业为股东购置汽车。企业为股东购车,税务处理实务中要视企业的经济类型分别进行处理:
1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为个人投资者购车。《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2其他企业为个人投资者购车。财税〔2003〕158号规定,对投资者取得的所得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并允许合理减除部分所得。
3企业为非股东雇员购车。企业为非股东雇员购车,员工应将取得的所得计入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实物向雇员提供福利如何计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15号)规定,企业为符合一定条件的雇员购买车辆,车辆发票均填写雇员姓名,并商定该雇员在企业工作达到一定年限,该汽车的所有权完全归雇员个人所有。个人取得实物所得应在取得实物的当月,按照有关凭证上注明的价格并入其工资、薪金所得征税,可按企业法规取得该财产所有权需达到的工作年限内(高于5年的按5年计算)平均分月计入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它虽然符合视同销售行为,但因为它是免税的,也就是税率为0,那它视同销售的销项税额也就是零了。
所以,不用交销项税额。
事实上,这种情况在实务中是很少的,因为增值税免税商品很少,只有避孕药具、古旧图书等。谁拿这些东西发福利呀?
但是,如果是直接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进免税“农产品”发福利,那企业就要视同销售交纳销项税了。因为农产品的免税只是针对直接生产者而言,其他企业销售农产品是不免税的。这时,视同销售适用13%的低税率。
给员工的慰问金需要缴纳个税。
企业给予员工的慰问金属于个人劳动所得的范畴,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慰问金包括但不限于生日慰问、婚嫁慰问、生育慰问、病患慰问、公益慰问、节日慰问等。
如果慰问金的发放标准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的标准,可以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例如,对于企业为员工发放的生育慰问金,如果发放标准符合规定,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但如果慰问金发放标准超过规定标准,超出部分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应当按照规定记录和备案慰问金的发放情况,并按照规定进行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
缴纳个税的条件:
1、有应纳税所得:个人应当有应纳税所得,即在规定的税务期间内从各种来源获得的所得,包括工资、薪金、稿费、特许权使用费、股息红利、房屋租金等各种形式的所得;
2、达到规定的纳税起点:根据国家规定,个人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800元时,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3、身份符合规定:个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税务机关的规定,身份证明清晰,纳税申报真实完整,其所得来源合法合规等。
综上所述,慰问金的缴纳个人所得税是企业应当承担的义务。对于员工而言,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申报时进行补缴,也可以在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进行结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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