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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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违法吗,第1张

虚拟货币违法吗
导读:虚拟货币不违法。虚拟货币在国内是合法存在的,但如果利用虚拟货币从事非法的活动那就是违法的。比特币在国内被定义为一种特殊的互联网商品,现阶段,各金融机构不得提供比特币相关的产品或服务。比特币不能且不应该作为货币使用。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

虚拟货币不违法。

虚拟货币在国内是合法存在的,但如果利用虚拟货币从事非法的活动那就是违法的。比特币在国内被定义为一种特殊的互联网商品,现阶段,各金融机构不得提供比特币相关的产品或服务。比特币不能且不应该作为货币使用。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

虚拟货币是指非真实的货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的通知、公告,虚拟货币不是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公民投资和交易虚拟货币不受法律保护。

市场上的虚拟货币主要有四类:

1、由游戏运营商开发,供玩家在网络游戏中作为交易媒介而使用的游戏币;

2、由门户网站或者即时通信工具发行,供本运营网络空间内使用的专用虚拟货币;

3、既可以在虚拟货币发行主体内使用,又可以向非发行主体购买商品和服务的交互式虚拟货币;

4、基于密码学和现代网络P2P技术,通过复杂的数学算法产生的,特殊的电子化的、数字化的网络密码币。

网络虚拟货币大致可以分为:

1、游戏币,在单机游戏时代,主角靠打倒敌人、进赌馆赢钱等方式积累货币,用这些购买草药和装备,但只能在游戏机里使用,自从互联网建立起门户和社区、实现游戏联网以来,虚拟货币便有了“金融市场”,玩家之间可以交易游戏币;

2、门户网站或者即时通讯工具服务商发行的专用货币,用于购买本网站内的服务;

3、互联网上的虚拟货币,如比特币(BTC)、莱特货币(LTC)等,比特币是一种由开源的P2P软体产生的电子货币,也有人将比特币意译为“比特金”,是一种网络虚拟货币,主要用于互联网金融投资,也可以作为新式货币直接用于生活中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分析:比特币矿机本身是不违法的。若用比特币矿机作为噱头,来进行传销或非法集资,就属于违法的工具。比特币挖矿机是指,专门用于运算生成比特币的机器设备。在比特币的世界里,大约每10分钟会向公开账本记录一个数据块。矿工们则利用其所拥有的挖矿机,争夺打包这个数据块提交,谁最终成功生成那个交易记录块,谁就可以获得伴随这些交易而生成的交易费用,外加一笔额外的报酬,这笔额外的报酬就是比特币新币的发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分析:比特币在中国是不合法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的规定:现阶段,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包括:为客户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接受比特币或以比特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开展比特币与人民币及外币的兑换服务;开展比特币的储存、托管、抵押等业务;发行与比特币相关的金融产品;将比特币作为信托、基金等投资的投资标的等。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

一、正确认识比特币的属性

比特币具有没有集中发行方、总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四个主要特点。虽然比特币被称为“货币”,但由于其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二、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比特币相关的业务

现阶段,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包括:为客户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接受比特币或以比特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开展比特币与人民币及外币的兑换服务;开展比特币的储存、托管、抵押等业务;发行与比特币相关的金融产品;将比特币作为信托、基金等投资的投资标的等。

三、加强对比特币互联网站的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等服务的互联网站应当在电信管理机构备案。

电信管理机构根据相关管理部门的认定和处罚意见,依法对违法比特币互联网站予以关闭。

四、防范比特币可能产生的洗钱风险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应当密切关注比特币及其他类似的具有匿名、跨境流通便利等特征的虚拟商品的动向及态势,认真研判洗钱风险,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各分支机构应当将在辖区内依法设立并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等服务的机构纳入反洗钱监管,督促其加强反洗钱监测。

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等服务的互联网站应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对用户身份进行识别,要求用户使用实名注册,登记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各金融机构、支付机构以及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等服务的互联网站如发现与比特币及其他虚拟商品相关的可疑交易,应当立即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并配合中国人民银行的反洗钱调查活动;对于发现使用比特币进行诈骗、赌博、洗钱等犯罪活动线索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五、加强对社会公众货币知识的教育及投资风险提示

各部门和金融机构、支付机构在日常工作中应当正确使用货币概念,注重加强对社会公众货币知、识的教育,将正确认识货币、正确看待虚拟商品和虚拟货币、理性投资、合理控制投资风险、维护自身财产安全等观念纳入金融知识普及活动的内容,引导社会公众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

各金融监管机构可以根据本通知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各地方性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本通知执行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比特币交易是不违法的,在中国并没有禁止比特币交易,但是不鼓励国民进行比特币交易。各国对于比特币的态度也有不同。比特币不是一种法定货币,而是作为一种虚拟商品,消费者如果想要交易比特币,必须自行承担其所带来的风险。

我国法律没有明确禁止比特币,但其交易不是完全合法。我国范围内有比特币存在,单纯持有比特币是不违法的,只是我国已经限制了比特币的交易,一般只能在个体之间交易转让,不允许公开向公众发售,因为其存在比较大的投资管理风险。

比特币的特点如下:

1、去中心化;

2、全球流通;

3、专属所有权;

4、交易费用低;

5、稀缺性;

6、成本透明性。

比特币不能兑换成人民币的原因如下:

1、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

2、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 总而言之,在我国,没有法律规定购买比特币合法,也没有规定购买比特币违法,因此,根据法不禁止即自由的原则,可以购买比特币,通过正规的渠道和平台购买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人民币管理条例》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