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福利进项税转出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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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福利进项税转出的会计分录怎么做,第1张

员工福利进项税转出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导读: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在看是哪个部门的分配到部门的福利费用。不可以抵扣的项目政策依据: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91号)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在看是哪个部门的分配到部门的福利费用。

不可以抵扣的项目政策依据: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91号)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第(四)项、第(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本通知附件规定的内容,除另有规定执行时间外,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进项税额转出的几种情况包括: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非正常损失所对应的进项税;特殊政策规定不得抵扣的进项税。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2、非正常损失所对应的进项税,具体包括:

(1)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2)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进项税额转出摘要写法:

若是出现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况,财务人员需要在摘要栏里主要说明转出进项税的原因,如: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管理不善导致毁损、用于职工福利等。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进项税额=(外购原料、燃料、动力)×税率。

在同一个科目,一个借方,一个贷方,抵消了,没有体现“增值税进项转出”,没有体现实际业务。

如果出现了进项转出的情况,则此前增值税进项税额应该计入购入原材料、库存商品或固定资产等成本之中。

企业外购货物被用作福利使用的话,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在账务处理上则可以通过库存商品和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进行核算,具体会计分录应如何编制?

外购商品发放给职工时所做账务处理

1、购进时的账务处理: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2、发放给职工时的账务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期末计提职工薪酬时的账务处理:

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外购商品用于职工福利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集体福利或者应税劳务;因此,将应税劳务或者购进货物用于个人消费或者集体福利行为的,不视同销售;将自产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用于个人消费或者集体福利的,要视同销售。外购商品用于职工福利,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年底申报纳税时,应进行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纳税调整。

视同销售是什么

视同销售是指在会计上不作为销售核算,而在税收上作为销售,主要用来确认收入计缴税金的商品或劳务的转移行为。

购买的商品发给职工,属于集体福利,外购对内,看作自己消费,进项税不得抵扣。

购买的赠送给个人,这个人如果不是企业职工,外购对外,视同销售计算销项,因为商品的所有权发生转移,企业处于流转环节中,自然要计算销项;如果这个人是企业职工,又回到属于集体福利,外购对内的情况,是企业拿外购商品结算职工薪酬,企业自己使用了,这个商品在企业手中没有产生增值,自然不要视同销售计算销项,而是作为消费者承担了增值税,进项税不得抵扣,要转出。

购进的商品用于员工福利怎么计算进项税额

购进的商品用于员工福利的进项税不能进行抵扣,只能坐进项税转出

进项税额转出的计算

(1)若原外购货物全部成本据按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了进项税额,则按需要转出进项税额的外购货物账面成本乘以外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计算转出

(2)若原外购货物全部成本按支付价款乘抵扣率抵扣了进项税额,则按据需转出进项税额的外购货物的账面成本÷(1-抵扣率)×抵扣率计算转出

(3)若原外购货物是根据多种凭证抵扣的进项税额,为了最大限度的体现公平,可以需转出进项税额的外购货物的账面成本×综合抵扣率计算结转进项税额转出

其中综合抵扣率=本期外购货物全部进项税额÷本期外购货物全部成本×100%

(4)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可按以下办法计算结转进项税额转出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或产成品成本×(本期在产品、产成品当中外购货物成本÷本期在产品、产成品全部成本)×外购货物或应税劳务综合抵扣率

(5)兼营免税项目或非应税项目(不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而无法明确划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可按以下办法计算结转进项税额转出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合计÷当期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6)外商投资企业兼营出口与内销,不能单独核算或划分不清出口货物进项税额的,可按以下办法计算结转进项税额转出

出口货物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出口免税货物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7)因购买货物而从销售方取得的各种形式的返还资金,可按以下办法计算应冲减的进项税额

当期应冲减的进项税额=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

一般在财务报表计算过程中采用以下的公式进行进项税额计算:

进项税额=(外购原料、燃料、动力)税率进项税额是已经支付的钱,在编制会计账户的时候记在借方

进项税额是指当期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在企业计算时,销项税额扣减进项税额后的数字,才是应缴纳的增值税因此进项税额的大小直接关系到纳税额的多少

福利费进项税为什么不能抵扣

1、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2、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4、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