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计入业务招待费或者计入销售费用均可,视你们赠送对象确定。账务处理如下》借: 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视同销售的账务处理应计算销项税额)增值税视同销售包括
计入业务招待费或者计入销售费用均可,视你们赠送对象确定。
账务处理如下》
借: 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视同销售的账务处理应计算销项税额)
增值税视同销售包括以下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二)销售代销货物;(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财税(2016)36号文件 第十四条 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三)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由此可见,视同销售并不仅仅针对取得的进项税额。
公司将采购商品赠送给客户,需要做视同销售处理,会计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综上所述,无须做收入和成本确认。
供参考。
无偿赠送视同销售如何写会计分录?
按照现行税法规定,企业将自产的货物在节假日无偿赠送他人时,应当视同销售处理。对于该行为,具体会计分录应如何编制?
无偿赠送视同销售会计分录
例如将自产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应当视同销售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哪些行为被视同销售?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什么是营业外支出?
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如固定资产盘亏、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出售无形资产损失、债务重组损失、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罚款支出、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
购进货物无偿赠送的会计分录怎么做?为了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或是为了增进与合作伙伴的感情,企业通常会选择送礼的方式来实现,那么购进货物无偿赠送的会计分录该怎么做?
购进货物无偿赠送的会计分录
1、购进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无偿赠送时: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费科目是什么?
企业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总括反映各种税费的缴纳情况,并按照应交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借方登记已交纳的各种税费,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
营业外支出科目是什么?
企业通常设置“营业外支出”科目来核算除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支出等以外的各项非营业性支出。企业发生各项营业外支出时,记入该科目的借方;期末结转损益时,从贷方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借方,结转后该账户无余额。
库存商品科目是什么?
企业应设置
库存商品
科目,核算库存商品的增减变化及其结存情况。商品验收入库时,应由
生产成本
科目转入
库存商品
科目;对外销售库存商品时,根据不同的销售方式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在建工程等领用库存商品,应按其成本转账。
外购商品赠送客户进项税可以抵扣,相关规定如下:
1、一般纳税人的商业企业将其购进的商品作为礼品赠送,按照规定计提了销项税额,如果购买该商品时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可以抵扣;
2、进项税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销项税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主要是出现在发生以下两种情况:
(1)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及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
(2)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集体福利与个人消费等。
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购进原辅材料、销售产品发生的税额后,在计算应缴税额时,在销项增值税中应减去的进项增值税额,简称进项税。进项税就是购进货物时所发生的税金,可以和销项税抵,如进项税多可做为留抵税,用于以后月份抵,若销项税多则应向税务部门交纳税款。
法律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采购商品用于赠送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有一些公司是会赠送自己的产品,有一些是外出购买别人的东西来做礼品赠送,那么采购后用于赠送的会计分录怎么做?如果你对这部分内容不了解,那就和深空网一起来学习吧。
关于外购后赠送的相关知识点
企业发生促销展业赠送礼品,属于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发生的促销展业赠送礼品等支出,计入“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科目;赠送的礼品、物品如果是企业购进的商品在计入促销费用同时,要注意两点涉税问题:
1、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将购进物品的进项税转出并转入促销费用,不准作为销项税的抵扣
外购货物用于赠送的会计分录
1、赠送礼品、物品进促销费用(包括进项税转出)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贷:库存商品
贷: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2、代缴个人所得税(企业赠送礼品不可能向受礼人索取个税,只能自己垫付)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贷:银行存款
如果赠送的礼品、物品如果是企业自己生产的产品,在归入促销费用的同时将其作为视同销售处理。
3、赠送的礼品、物品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款)
4、结账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产成品采购商品时,发生的运费应该计入哪个会计科目?
商品促销赠品,会计要怎么做账?在过去不久的“五一黄金周”中,不少商家都采用了打折促销、买一赠一、满500减50等促销方式,尤其是电商行业,经常会使用各种各样的促销方式。对于会计来说,如何做账就成为了一个大难题,今天我们就来针对常见的促销方式,来讲讲不同的促销方式的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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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一赠一
某商店为了促销,举办买一赠一的促销活动,买售价500元(不含税价)的西装,赠送售价100元的衬衫,西装与衬衫的成本价分别为400元和80元,要怎么做账呢
首先在开票上需要注意,将西装与领带的销售金额都开具在同一张发票上,并且在金额栏里分别注明西装销售金额500元,衬衫销售额100元,以及折扣额100元。
依据:
因此应纳增值税=(500+100-100)13%=65 (元)
会计处理:
1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现金 565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5
2、结转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480
贷:库存商品—西装 400
库存商品—衬衫 80
2
打折、满减
“买一件打9折,两件8折”“满100减10,满200减20”,很多商家在做促销活动的时候,经常会采用这两种折扣方式。这两种折扣方式的套路其实都差不多,在会计上,一般称为商业折扣。
由于商业折扣在销售前已发生,并不构成最终成交价格的一部分,所以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商品销售价格和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例如某商家销售A商品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每件商品标价标价为500元(不含税价),适用税率为13%,每件商品的实际成本为300元,为了促销,决定客户买两件打8折,那么,会计应该编制以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现金 904
贷:主管业务收入 800
应交税费一应交増值税(销项税额) 104
借:主管业务成本 600
贷: 库存商品 600
再次提醒一下,折扣额和销售额要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里开具喔。
3
发放优惠券、代金券
优惠券和代金券是商家让利给买家的优惠形式,买家在实际购物时,可以使用代金券减少对应的金额,但是,买家也可能不使用,所以,应当分情况来处理。
例如某套书原价100元,买家购买了10元抵20元的优惠券,并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了这张10元的优惠券,实际付款90元,那么,会计处理应当如下:
(1)收到买家购买代金券的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10
贷:其他应收款—代金券(10元抵20元) 10
(2)买家使用优惠券买书时:
借:银行存款 80
其他应收款—代金券(10元抵20) 1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54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453
(3)若到期后买家未使用优惠券,应作冲销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代金券(10元抵20) 10
贷:营业外收入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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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返礼
有些商家在买家购物时,奖励一定的积分,在积累了一定的积分之后,可以用积分兑换礼品。这种促销方式可以看成是销售的连带行为,买家在支付货款时,就为将来会兑换的商品预先支付了货款。由于买家兑换礼品的时间具有不确定性,因此,会计在做账时,同样应当分情况来处理。
例如销售一件不含税价100元的商品,赠送100积分,每100积分可兑换1元礼品。
(1)商家赠送积分时:
借:银行存款 113
贷:主营业务收入 9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
预计负债(奖励积分)1
(2)买家兑换礼品时:
借:递延收益 1
贷:主营业务收入 1
3 客户放弃积分兑换时:
借:递延收益 1
贷:营业外收入 1 延伸阅读:过年发放开门红包,会计如何做账务处理?企业所得税允许税前扣
购进货物赠送为什么视同销售
外部移送,所有权转移:外购的货物你购买时时候已经抵扣了进项,所以无偿赠送计算销项视同销售
当经济业务发生时,企业可以逐一分析其增值税、所得税、收入处理,层层抽丝剥茧,据此进行会计处理和纳税申报
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视同销售: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会计上都有视同销售的概念,但是他们的范围是不同的增值税上的视同销售:本质为增值税"抵扣进项并产生销项"的链条终止,比如将货物用于非增值税项目,用于个人消费或者职工福利等等,而会计上没有做销售处理;
企业所得税上的视同销售:代表货物的权属发生转移,而会计上没有做收入处理会计上的视同销售:是指没有产生收入但是视同产生收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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