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小哥送外卖途中摔伤可以认定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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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小哥送外卖途中摔伤可以认定工伤吗,第1张

外卖小哥外卖途中摔伤可以认定工伤
导读:你好,属于工伤,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不过,通常情况下,外卖员是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站点的,外卖员与劳务派遣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因此,在认定工伤时应以劳务派遣公司为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另外,外卖小哥还得注意,正常情况下,外卖站点每天都会给小哥

你好,属于工伤,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

不过,通常情况下,外卖员是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站点的,外卖员与劳务派遣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因此,在认定工伤时应以劳务派遣公司为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

另外,外卖小哥还得注意,正常情况下,外卖站点每天都会给小哥购买意外险,申请工伤后,外卖小哥还应及时报保险,进行理赔,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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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外卖骑手在送餐工作中出现意外伤害事故算不算工伤问题,在全国各地的外卖骑手中普遍存在。要想知道属不属于工伤?责任由谁来承担?前提是要理清外卖骑手与外卖平台之间的关系问题,也就是判断两者之间是不是劳动关系。据了解,目前在我国外卖行业中,骑手主要分为两类:属于配送平台的正规骑手和通过平台本身注册打工的骑手。“骑手直接受雇于平台或供餐者,发生工伤时,送货平台或供餐者有义务承担骑手的工伤保险赔偿责任。”但是,目前在外卖行业中,骑手大部分是为自己注册的兼职骑手提供中介服务,骑手履行下单后与商户签订的运输服务合同,而不是以与平台公司的劳动关系为基础完成工作任务。这种模式与目前盛行的网络签约车、网络厨师等自主订购模式相似,自律性很大。因此,法院在判定相关纠纷时,一般不承认平台和骑手之间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平台就不会承担赔偿责任。

例如,2019年1月,西安发生美团车手猝死事件。法院判决,送饭平台仅为信息发布服务平台,与骑乘者签订《众包平台服务协议》的第三方科技公司仅为众包平台各项电子服务的所有者和经营者,为骑乘者提供网络信息服务在众包平台注册,不参与实际经营和交易行为,不参与实际经营活动的商户、消费者和众包者,既不是劳动用工的主体,也不是劳动报酬的支付者。在平台上注册交易的商家和消费者是实际的劳动方和支付方。因此,法院认定骑手与上述公司并不存在劳动关系,驳回了骑手父母要求美团众包平台以及第三方科技公司共同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外卖员在送餐途中出了事故,可以认定是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你好,属于工伤,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

不过,通常情况下,外卖员是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站点的,外卖员与劳务派遣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因此,在认定工伤时应以劳务派遣公司为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

另外,外卖小哥还得注意,正常情况下,外卖站点每天都会给小哥购买意外险,申请工伤后,外卖小哥还应及时报保险,进行理赔,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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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骑手”

送餐受伤劳动争议

案情简介

赵某某入职江苏省苏州市昆山某站点做“外卖骑手”,约定按单计酬,每单6元。下班途中,赵某某接到了站点的电话,告知线上爆单,希望其加班送餐。赵某某同意了加班安排,但在送餐途中不慎骑车撞到了非机动车道护栏,倒地受伤,后自行前往医院就诊。赵某某是孤儿,无钱住院治疗,被迫忍痛回家养伤。期间,外卖站点没有为其申报工伤,还停止发放工资。赵某某迫于生计压力,一个月后无奈忍痛继续上班。 

在一次送餐过程中,赵某某得知法律援助能帮助自己维权,于是来到仲裁委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咨询。了解到赵某某孤儿和农民工的身份,昆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对其免于经济困难审查,先受理再补材料,第一时间决定提供援助,并指派江苏华峡律师事务所沈伟伟律师承办此案。

援助律师接案后,根据当事人的陈述发现赵某某在证据方面处于不利地位:一方面赵某某没有在受伤后第一时间报警,另一方面因刚入职,赵某某还没有工资流水记录,没有书面劳动合同,也没有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援助律师通过深入调查取证发现,赵某某有受伤后上班时,有一笔通过北京某第三方公司发放的工资流水,以及就受伤事故跟外卖站点沟通的录音等。结合以上证据,援助律师准备先帮助赵某某确认劳动关系,再进行工伤认定和理赔,受援人表示认同并希望尽快追索到未发放的工资以维持基本生活。

进入仲裁阶段后,因“网约”、“派单”这样的新型工作模式不同于传统的“打卡”、“坐班”模式,劳动关系的确认成为本案的关键。

援助律师从确定劳动关系“三要素”着手,提出三点论证:

第一,赵某某是该站点的专职人员,提供的外卖送餐服务属于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第二,赵某某接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站点对其有上下线的时间要求。 

第三,赵某某虽不设底薪,但由站点统一确认接单数量并结算,仅是委托第三方支付,属于从事站点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故而应当认定赵某某和外卖站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同时,援助律师积极与用工单位沟通,陈述赵某某生活窘迫的实际境况,希望公司能够依法进行申报工伤,尽快进行工伤赔偿。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终止劳动关系,由外卖站点在三日内结算赵某某剩余工资,缓解其生活困境,站点同时配合申报工伤,并在鉴定后两个月内给予工伤赔偿。

案件点评

“互联网+”在改变着人们的生活,为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的同时,催生了新型的就业形态和雇佣关系,如网约车司机、外卖送餐员、快递员等新工种应运而生。这类新型工种渠道更多元、形式更灵活,与传统劳动关系下的工时制度无法完全匹配,劳动关系的确认裁判标准不一,具有争议性,成为法律界面临的新问题。本案中援助律师从认定劳动关系的“三要素”着手,结合证据材料帮助受援人成功确定与外卖站点之间的劳动关系,并积极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这是新业态模式下法律援助对劳动者权益的一次成功维护,考验着法律援助机构和援助律师的业务能力,对处理同类案例具有参考意义。

推荐理由

本案中援助律师从认定劳动关系的“三要素”着手,结合证据材料帮助受援人成功确定与外卖站点之间的劳动关系,并积极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这是当下新业态模式下法律援助对劳动者权益的一次成功维护,考验着法律援助机构和援助律师的业务能力,对处理同类案例具有参考意义。

专家评析

“互联网+”在改变着人们的生活,为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的同时,催生了新型的就业形态和雇佣关系,如网约车司机、外卖送餐员、快递员等新工种应运而生。这类新型工种渠道更多元、形式更灵活,与传统劳动关系下的工时制度无法完全匹配,劳动关系的确认裁判标准不一,具有争议性,成为法律界面临的新问题,本案为新业态模式下依法确认劳动关系提供了借鉴,具有典型性和示范价值。

送外卖出车祸算工伤。

外卖送餐员发生交通事故属因工外出期间,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应依法认定为工伤。因为按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事故的话,必须是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为履行工作职责受伤。

一、单位出现工伤事故怎么处理。

1、发生工伤事故后,企业单位首先要及时报告工伤和职业病情况,不得瞒报和漏报;

其次,工伤职工或其亲属申请认定工伤和享受工伤待遇;

第三,企业工会组织可以代表工伤职工提出申请。

2、报告、申诸的时间要求:从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或职业病被确诊之日起,企业单位应在15日之内报告,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应在15~30天之内申请。在此时间之内,报告和申请要越快越好,这有利于及时调查取证,有利于工伤职工及时享受有关待遇。

3、调查取证和认定工伤:劳动行政部门接到工伤报告和申请后,应抓紧调查取还,一般应在7日内,特殊情况下延至30日,作出是否认定工伤的结论,认定工伤以书面形式通知。调查取证材料要包括:职工申请并对有关问题进行核实;医院或医疗机构治疗工伤和职业病的诊断书及有关资料;企业的工伤报告和现场调查情况。

4、工伤争议处理:对两种争议应适用不同的程序。一是企业单位不同意工伤职工的要求时,职工或其亲属应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论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应向法院上诉。二是企业或职工对于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工伤或者确认支付待遇的决定不服的,应向上一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结论不服的,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二、根据我国相关规定,认定工伤的程序如下:

1、用人单位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提交相关材料;

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

4、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三、个人工伤认定材料要哪些

1、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

2、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3、《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4、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

5、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

6、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7、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

8、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9、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你好,属于工伤,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

不过,通常情况下,平台外卖员都是外包的,外卖员很难与平台成立劳动关系,外卖员是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站点的,外卖员与劳务派遣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因此,在认定工伤时应以劳务派遣公司为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

另外,外卖小哥还得注意,正常情况下,外卖站点每天都会给小哥购买意外险,申请工伤后,外卖小哥还应及时报保险,进行理赔,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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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属于工伤,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

不过,通常情况下,外卖员是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站点的,外卖员与劳务派遣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因此,在认定工伤时应以劳务派遣公司为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

另外,外卖小哥还得注意,正常情况下,外卖站点每天都会给小哥购买意外险,申请工伤后,外卖小哥还应及时报保险,进行理赔,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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