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1、企业送出礼品时:如果企业送礼品给其他单位,会计分录为:借:营业外支出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如果企业送礼品给员工,会计分录为:企业购进礼品时:借: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企业送出礼
1、企业送出礼品时:
如果企业送礼品给其他单位,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如果企业送礼品给员工,会计分录为:
企业购进礼品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企业送出礼品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企业收到礼品时:
借:库存商品
贷:营业外收入
根据相关税法规定,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时,应当作视同销售处理,需确认对应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很多企业都会在节日时举办活动,活动会设定一些奖品。对于举办活动发放的奖品产生的费用一般计入销售费用科目处理,相关的会计分录是什么?
举行活动发放奖品的会计分录
1、如果这批礼品属于促销活动的赠品,例如:买产品赠送该礼品,则这笔礼品费用应该属于广告费,分录如下:
借:销售费用——广告费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2、如是用于员工内部活动的礼品,如抽奖、员工生日的礼品,则这笔礼品费应该属于福利费,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3、如果这批礼品用于赠送客户的,可以归入到招待费,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招待费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什么是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是指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保险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商品维修费、预计产品质量保证损失、运输费、装卸费等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职工薪酬、业务费、折旧费等经营费用。
销售费用的借贷方向
销售费用是损益类科目,借方登记本期发生的各项销售费用,贷方登记期末结转本年利润的各项销售费用,若有余额,应在借方,表示尚未结转的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是什么?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种费用。企业应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管理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该科目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管理费用,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该科目按管理费用的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一、现在新会计制度,记入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借:管理费--职工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现金/银行存款
二、计入工资代扣个税
或者自制产品发放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库存商品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如果是采购后发放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库存商品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扩展资料:
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等,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企业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 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
企业向职工支付职工福利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科目。
企业支付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工会运作和职工培训,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向职工给予的补偿,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应付职工薪酬
企业为了更好地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一般都会定期举办集体活动,活动过程中所发放的奖品,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公司举行活动发放奖品怎么做账?
1、如果这批礼品属于促销活动的赠品,例如:买产品赠送该礼品,则这笔礼品费用应该属于广告费,分录如下:
借:销售费用——广告费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2、如是用于员工内部活动的礼品,如抽奖、员工生日的礼品,则这笔礼品费应该属于福利费,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3、如果这批礼品用于赠送客户的,可以归入到招待费,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招待费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管理费用指企业的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经营而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和福利费、公司折旧费、修理费、技术转让费等。
年会奖品要交税吗?
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因此,年会单位发的奖品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另外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年第74号)规定,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前款所称礼品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三条规定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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