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公司不给回家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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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年公司不给回家怎么处理,第1张

过年公司不给回家怎么处理
导读:法律分析:在春节期间根据国家的放假通知是有三天的法定节假日的。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员工是否回家由员工本人决定,并没有规定不允许员工回家的。如果过年公司不让回家,是属于违法行为,你可以进行投诉。可向劳动部门投诉或仲裁处理可向劳动部门投诉或仲裁处理

法律分析:在春节期间根据国家的放假通知是有三天的法定节假日的。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员工是否回家由员工本人决定,并没有规定不允许员工回家的。如果过年公司不让回家,是属于违法行为,你可以进行投诉。可向劳动部门投诉或仲裁处理可向劳动部门投诉或仲裁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九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到一万元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可以采取这些方式:

灵活用工+排班制度

企业需要在春节前两到三个月统计员工的休假安排,同时掌握春节期间分别需要最大的员工数来进行人员的合理调配。

再辅以灵活用工管理与排班制度,有序而高效地进行安排。

春节期间,员工可以分批休假,这种做法不仅能保证春节期间企业正常运转,还保证了员工的休假权益。

来点“实在的”

合理的年终奖金,加班奖金和年后假期安排,有助于安抚员工心情,鼓励员工春节期间坚守自己的工作岗位上。

员工不来上班跟春节没有必要关系,有影响是肯定的,只是个契机吧,其实员工早就不想干了。或者可干可不干,想解决,还是要从根源着手,提高员工待遇,关注员工发展,让他觉得在你这里工作有前途是很重要的。

员工过年提前几天回家,若根据单位制度提出申请而单位没有任何合理理由拒绝申请不支付员工正常上班工资的,员工可以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并要求单位支付本人工资。

根据劳动法规定,员工正常上班的工资单位是不可以以任何理由进行克扣,因此单位因为员工提前申请回家而克扣工资是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以到相关部门进行投诉。

对于请假问题,员工若按照单位合法手册提出申请,单位无法给予合理理由而拒绝的情况下,也属于违反单位制度的,若遇到特殊情况(如相关业务办理必须当事人处理否则影响到单位损失情况下)可以跟个人协商处理完业务才可以请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工厂应该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告诉他们这不是工厂的决定,而是政府的要求,是为了你们自己的健康,为了你们家人的健康,为了大家的健康,一定要请大家克服困难,坚持原地过春节,共同打赢这场防疫战。

  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的形式给用人单位邮寄一份辞职书,保留好快递详情单以及复印一份辞职书,辞职到期以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资以及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