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一) E签证:\x0d\E 签证是给与美国有双边投资或贸易条约的国家之公民来美投资或进行贸易活动的非移民签证。E签证可以在申请人所在地的美国领事馆提出申请,也可以直接在美国国内向移民局提出转换为E 身分在美国工作。\x0d\1 E-1条约
(一) E签证:\x0d\E 签证是给与美国有双边投资或贸易条约的国家之公民来美投资或进行贸易活动的非移民签证。E签证可以在申请人所在地的美国领事馆提出申请,也可以直接在美国国内向移民局提出转换为E 身分在美国工作。\x0d\1 E-1条约贸易签证:要求E-1申请人必须来美进行“贸易”活动,而且申请人所作的国际贸易,50%以上必须是在美国和贸易条约国之间进行。E-1不一定要是高级主管,申请人可以来美作主管级的工作的员工,也可以是因为有特殊技能需要来美帮助公司顺利运转的员工。\x0d\2 E-2签证 : E-2签证则是给予和美国有投资条约的国家之公民来美国进行非永久性的投资活动。E-2签证与劳工移民第五优先的投资移民EB-5两个截然不同的身分。E-2是非移民短期身分,是让你在美国有合法工作的工作许可,而投资移民申请是永久的居留身分也就是绿卡。\x0d\E-2签证的基本要求和E-1大致相同。也就是申请人的国家和美国必须有有效的双边投资条约。如果是法人来美投资,法人的50%的股权必须被条约国公民掌握。除此之外,在美国的投资必须是积极的,消极的投资在地产,股票等都不能用来申请E-2。除此之外,虽然移民法没有明确的要求E-2申请人的投资必须创造就业机会。但是E-2 的投资是不能是“边缘化的”(marginal)。申请人最好有详细的计划,证明将来有能力创造就业机会。\x0d\通常E 签证比L 签证的要求要低一点, 也容易申请。有些不符合L 签证的申请人可以在L 签证到期前考虑改提出E 签证的申请。\x0d\(二) H-1B 工作签证:\x0d\H-1B工作签证是所有非移民身份中最常见也最有弹性的身份之一,更是许多学生转到绿卡的第一步。H-1B申请必须由雇主为你提出工作许可的申请,申请程序与基本要求如下:\x0d\1 在向移民局提出H-1B的申请之前,公司必须先向劳工部提出LCA申请,证明其付给H-1B工作者的薪资符合当地同一职位的最低薪水要求。\x0d\2 申请人必须证明有美国学士或同等学位或经验: 如果你是在美国以外取得学位的话,必须有等同美国学士以上学位认证,才可以提出H-1B的申请。如果申请人没有学士或同等学位,可以用过去的工作经验来抵学历。从移民局过去审理案件来看,可以用三年工作经验等于一年的本科学。\x0d\3 工作本身需要大学或以上学位的人才能胜任: H-1B 的申请要求符合H-1B 特殊技能工作(需要大学毕业者才能胜任)才能提出申请 通常常见的工作职位为:各类工程师,各类计算机人才,各类分析师,会计,医生,建筑师,设计师,教师等。\x0d\2017财年的H-1B名额已经在2016年4月1日开放申请,并在开放申请后五个工作天内用完。移民局将在2017年4月1日开始接受新的H-1B 名额申请,开始工作日为2017年10月1日。移民局继续接受过去六年曾经有过H-1B 名的H-1B 申请,H-1B 转换雇主,延期及不需要名额的H-1B 申请。想获得在美工作机会及H-1B签证,可以将您的资料提交给宏景国际教育,我们将有专人为您评估。\x0d\(三) L-1A跨国企业主管签证:\x0d\L-1A 是签给跨国企业的经理主管人员以及对公司运作,公司产品及其在国际市场有特殊知识的人员的非移民签证,申请L-1A者所需具备条件如下_\x0d\1 在美国必须成立注册股份有限公司之分公司;\x0d\2 L-1A申请人必需在过去三年中至少一年以上在国外总公司任经理级以上的职位;\x0d\3 国外总公司必须成立至少一年以上公司稍具规模并雇有所需员工。\x0d\4 国外总公司的股份须占美国分公司51%-100%。\x0d\在提出L-1A的申请时,必须详细解释这个外派来美国工作的高级主管在国外及未来在美国的工作内容,以及国外总公司及美国分公司的详细数据及组织架构。一般来说 L-1A 的申请时间约需一至三个月的时间,如果有需要可以多付申请费要求移民局加速审理。如果申请人在美国可以回本国领事馆签证,人在国外的话核准后移民局会直接通知国外领事馆,之后由领事馆安排面谈。\x0d\通常刚成立的公司第一次给的 L-1A 签证为一年,L-1A 签证期满前可以提出延期申请,每次有效为一年至三年。L-1A 的最长期限是七年,L-1B 的最长期限是5年,申请延期时公司必须有营业额或至少有可接受之延期理由,在审理L-1A的延期时,公司最好有多位员工来证明你跨国公司主管的重要性。持有L-1A签证一年后L-1A持有人可以申请移民签证。\x0d\(四) TN 签证\x0d\TN签证是美国_加拿大与墨西哥签订的“北美自由贸易协议”(NAFTA) 所形成的一个嘉惠加拿大及墨西哥籍人士的一种签证。TN签证没有名额限制,也不须经由移民局批准可以在边境直接办理。每次申请最长为三年, 期满可以续签,若是某加拿大公民已经用了H-1或L-1的期限,可以直接转TN 签证,不需到海外住1年。每年进出美加边境超过3次以上的TN 持有人,可以利用INSPASS方便进出。
有,美国人一般休周六和周日,也就是中国所谓的“双休日”。具体分析如下:
1、美国劳工法定的每周工作时间是40小时,一般也就是五个工作日(八小时一日)。所以他们正常的每一个周末都是休周六和周日,都是所谓的“双休”。
2、因为这是正常的休息,所以没有人称其为双休,一般就直接称“周末”(weekend)。有的人,因为工作特殊的关系,一天做十个小时。他们每周就休三天。
扩展资料:
美国:人们在双休日喜欢独往独来单独行动,范围再扩大也无非是恋人或夫妻式的双人行动,最大的队伍是一家人外出郊游。美国流行一种名叫“周末农民”的休闲新时尚,即周末在庭院栽花种菜、研究家庭园艺技术。全家一起动手,努力使家园别具一格。
在不同地区,由于宗教信仰的不同,一星期的开始时间并不完全一致。埃及人的一星期是从土曜日(星期六)开始的,犹太教和日本以日曜日(星期日)开始,把星期一看作是一个星期的第二天,在美国也有人如此认为。而伊斯兰教则把金曜日(星期五)排在首位。
在欧洲,多数国家把星期一看成是一个星期的第一天;在我国,起初也是以“七曜”命名一星期中的各天,到清末才逐渐为星期日、星期一和星期六所代替,习惯上认为星期一是开始时间。
参考资料:
在美国,full time exempt employee的意思是老板如果要求员工加班, 是合法的,而且不用给加班费。 而员工拒绝加班也是合法的。老板可以无理由解雇员工,但是不能强迫员工加班,以员工拒绝加班为理由解雇员工。
在美国的Non-exempt Employee(非豁免员工)是受"公平劳动法案"中超时条款保护的员工这些员工如果一周的工作超过40小时,公司则需要支付他们15倍的工资。
一般来说,美国公司内部大多数员工都属于这类员工,除了诸如经理、主管、外部营销人员、行政人员以及一些专业的人员(professionals)(如公司的医生、法律顾问)等,一般都属于非豁免员工(如公司生产线工人)。
美国公平劳动标准法案(Fair Labor Standards Act)于1938年颁布生效,并自颁布之日起历经数次修改 该法案的一条主要宗旨是确保美国的工人享受最低工资的保护,法律规定雇主必须保证工人的最低小时工资,并且如果工人每周工作超过40个小时,雇主必须为超过的时间向工人支付合理的加班工资(通常是15倍的工资)。
于是,在办公场所催生出两种不同的员工:豁免员工(exempt employee)和非豁免员工(non-exempt employee)。这两种员工的关键区别在于豁免员工得到的是固定的周薪、双周薪、月薪或年薪,无论他们在固定的时间或一周或一个月内工作多少小时,而非豁免员工的薪水是按照小时计算的(虽然有些非豁免员工领取的是薪水)。但是,如果非豁免员工一周的工作时间超过40小时的话,需要支付加班费。
对于exempt employee来说,如果拒绝加班,很有可能被放到公司的performance improvement plan或者下一次解雇(layoff)的名单上。被无理由解雇也不是没有可能,但是一般大公司都会先给一个30~60天的performance improvement plan,证明解雇的原因是员工的能力有问题,避免以后被告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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