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聚餐,自己开车了就没喝酒,领导让不喝酒的人开车送喝酒的同事回家,应该拒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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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聚餐,自己开车了就没喝酒,领导让不喝酒的人开车送喝酒的同事回家,应该拒绝吗?,第1张

单位聚餐,自己开车了就没喝酒,领导让不喝酒的人开车送喝酒的同事回家,应该拒绝吗?
导读:我因为开车,所以公司聚餐的时候没有喝酒,可又因为我没有喝酒,老板就让我把所有的员工挨个送回家。我拒绝了公司老板只用了一句话,当时别提有多风光,了不到两周的时间,我就因为在公司当中犯了一个小错误被开除了。第1点,我的真实经历。在两年前也就是我

我因为开车,所以公司聚餐的时候没有喝酒,可又因为我没有喝酒,老板就让我把所有的员工挨个送回家。

我拒绝了公司老板只用了一句话,当时别提有多风光,了不到两周的时间,我就因为在公司当中犯了一个小错误被开除了。

第1点,我的真实经历。

在两年前也就是我大学毕业之后的两年时间里面,我通过自己的辛苦总算是能够买得起一辆车了,只不过当时我也明白汽车是一个消费品,如果买太贵的实在不划算。

所以我花了2万块钱买了一辆二手的杂牌的汽车,大家不用笑话我,当时2万块钱已经是我的极限了。

因为买了车之后得上保险,还需要买停车位,我们这个小县城里面公共停车位基本没有,如果把车随便停在外面,马上就有贴条的过来给你贴条子。

所以你买停车位就得买两个,一个是自己家的停车位,另外一个就是公司旁边的停车位。

买了车之后到后面花销很多,所以在买车的时候我只有一个原则,这个车能开就行。

以至于我自己开着那辆车刮蹭了好几次,只要不影响到车的整体,哪里坏了就坏了吧,反正2万块钱买得也不心疼。

而且当天公司准备团建的时候我就知道,因为我需要开着车回老家,当天正好是周六,周六晚上吃完饭一般是晚了9点左右我开车再回老家,差不多12点能到家,在家里休息一天,等周一的时候再来公司上班。

原本我都已经做好打算了,再加上我需要开车来回地走,所以在酒桌上我是一滴酒都没有沾。

公司老板拿着酒杯跟我喝酒,我也只是端起茶杯给公司老板说,老板非常抱歉,因为我一会得开汽车回老家,所以在这就不能喝酒了,我敬你一杯茶叶。

老板听了之后点头笑了笑倒也没说什么,那一顿饭吃得还算开心,如果没有后面发生的事情。

等酒足饭饱之后公司老板突然说了一句话,老板是这样说的,那个小员工你不是没有喝酒吗?

这样吧,你把咱们公司当中的其他员工全都送回家去,然后你再回家,他们都在咱们市区里面,离得也不远,半个小时左右就能把他们送回家。

当时我们吃饭的时候一共有两桌子两桌子饭菜在那吃饭,一共有20多个人,这20多个人当中,有将近15个人是开着车过来吃饭的。

我听到公司老板这样的话之后我眉头紧皱,然后我小声地给老板说,老板实在不好意思,我一会得回一趟老家,现在已经晚上9点了。

如果我把他们全都送回家,再回老家的话,就得凌晨2点甚至凌晨3点,我的父母都睡着了,那个时候再敲门也不合适,我还是抓紧时间先回一趟老家吧。

这句话我还没说完呢,老板就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批评我,指着我的鼻子说我不顾全大局,说我不懂得奉献牺牲只是一心一意的想着自己逍遥快活。

如果老板只是说我一两句的话,倒也没什么,毕竟从小到大谁还没挨过教训呢,可是老板越说越起劲,唾沫星子乱飞。

说到最后我实在忍不了了,对着老板也大声地说了一句话,我是这样说的,我说:老板,我自己开车来,所以我知道一会得开车回去,我没有喝酒。

我就纳闷了,咱们公司那么多员工,他们不知道自己开车来了吗?知道自己开车来的还在这喝酒,就说明他们已经找好了自己的退路,要么找代驾,要么自己就想办法回去,要么就把车扔在一边,然后自己打上出租车回去,你干嘛非得难为我呢?

我知道自己要回家,自己要开车,所以才没喝酒,我只能说明我的自律意识非常强,我的个人把控能力比较大。

你现在应该批评的不是我,而是那些员工那些喝了酒还要开车的员工,你现在就应该批评他们甚至开除他们,你在这里对我大吼大叫,解决不了任何实质性问题。

我马上就要开车回家了,这件事你愿意咋办就咋办,这些老员工愿意打出租车回家就回家,愿意找代驾把自己拉回去就拉回去,反正我是不会负责送他们的。

等我说完这些之后,就是感觉扬眉吐气,一下子非常的敞亮,只不过产量之后的代价也是非常大的,两周时间里面我时时刻刻被公司老板针对,而且是处处针对的那种感觉。

过不了多长时间,我就万般无奈连辞职跳槽的心都有了,可没有想到老板比我更等不起,直接把我开除了事。

就算开除的时候,老板还指着我的鼻子说,我太过自私,不懂得从大局考量。

第2点,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其一,能帮一把就帮一把。

当时的我的确有点太过较真了,所以对后面的一些责任或者后面所需要承担的后果有点想不开。

在那一段时间里面我郁郁寡欢,总是在想着是否有其他的选择可以做,在当时和老板说话的时候,是否有那么大的声音,或者是否那么彰显自我。

再后来想来想去好像也没有必要,如果不是在紧急情况的话,遇到这种情况该帮一把就帮一把,毕竟这也是和周边同事大家好关系的一种方式和措施,只不过自己苦点累点罢了。

那有人就说了我凭什么要帮助他们呀,在职场当中不是各干各的吗,在咱们之前也分析过,职场就是一个单一的利润结合体。

说得再直白一些,在职场当中你帮助别人的时候,将来你遇到困难的时候,别人才可以帮助你,或者别人才觉得有必要帮助你。

所以当时我做的这件事情的确不太妥当,也算是给大家一个反面教训和案例,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在非紧急的前提之下,能帮几个就帮几个。

但是事儿可以帮,场面话或者漂亮话也必须得说清楚,我们需要提前给公司老板表明自己可以帮助他们,但是帮不了几次。

因为吃完饭之后我也很累,如果每一次聚餐因为我开车来的,我不喝酒就需要把每一个员工都送到家里面去,我也吃不消。

这样来上几次老板心里面就有底了,最起码在关键时刻,我们能够帮助员工,如果真的能够遇到一些项目,老板也更愿意放心大胆的把项目交给我们。

在职场当中适当的吃亏是有必要的,但是不要一直吃亏,也不要当老好人。

其二,要有自己的底线,不能践踏自己的尊严。

为什么我一直说我的案例,未必是一个正确的案例?而且极有可能是反面案例呢。

因为我做的的确不好,在我们老板指着我的鼻子破口大骂的时候,我一下子情绪激动,没有控制住自己。

但是没有控制住自己,在另一个角度出发,也是一个必然情况,因为我们的老板欺人太甚,或者我们的老板不遵守规矩在前。

在吃饭之前就已经告诉老板,我一会有紧急情况可能需要早点走或者需要回一趟老家。

老板在明知这种情况的前提之下,仍然要求我把所有的员工全部送回家,且我在我表示拒绝之后,又严辞拒绝了我的拒绝,而且变本加厉。

遇到这种情况直接拒绝,从情理的角度分析,也能够说得过去,但是你拒绝了就要承受拒绝的代价。

其三,适当地喝一点酒也是可行的。

如果你身处在这样的环境当中,而且公司老板有接二连三的要求,你每一次吃完饭之后都要把这些客户送回家,且自己不太愿意明着拒绝老板的话,那么你就不妨也喝一点酒。

前提是自己不需要马上开车,自己的家离公司聚餐的这个地方比较近,再或者其他特殊情况有人来接自己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适当的喝一些酒就可以当做挡箭牌。

公司老板说了你要把这些员工都送到家里面去,你只要指着桌子上的酒杯,然后告诉老板,不好意思,刚才我也喝酒了,你只需要这么简单的说一句,老板就没招了。

其实也可以理解,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吃完饭之后肯定是异常,疲惫地想着休息一下或者浅睡一下都可以理解。

原本我吃完饭就比较累,这个时候你还让我把其他员工都送回家,心里的抵抗情绪肯定是有的。

但是这件事情如果做得漂亮,就能够很好地凝聚公司当中的基层员工,对于接下来自己的职场晋升还是很有帮助的。

但前提是千万不能做成道德绑架,也没有必要给自己添加过多的心理负担。

否则的话,自己明明做了好事还得给自己添个堵,那这样的好事不做也罢。

有责任,一起吃饭喝酒的人是要承担责任的。酒驾的责任是主要的,明知醉酒不能开车但是实施该行为,增加了自己的风险,而一同喝酒的人有义务制止但是劝阻义务,要承担次要责任,一同喝酒人员此时承担的也只是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酒驾出事故,一起喝酒的人有责任的。一起喝酒的人是否要承担责任,要看其对酒驾的是否有劝酒的行为;一般来说,有以下情况劝酒者会被判定有过错:强迫性劝酒 、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在明知对方醉酒的情况下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回家和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以上过错行为与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则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对于一起吃饭喝酒的朋友出事故,显然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承担法律责任的,但应当对当事人是否知情进行认定,如果当事人对朋友的违法行为或者事故原因并不清楚的,那么是不承担责任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条 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活动组织者的责任适用本法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至第一千二百零一条的规定。

周举聚餐喝酒返回家中身亡,周举的妻儿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一起参加聚餐的11个同桌承担侵权责任。近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原告万梅等诉被告王仁等生命权纠纷案,终审驳回万梅等的诉讼请求。

关于饮酒身亡的责任划分

朋友宴请或者是聚餐是一种正常的社交活动,在宴请中举杯敬酒属于合理的活动范畴。那如果认为大家只要坐在一起,在酒桌上端起酒杯喝酒,互相之间就有了法律责任和义务,这显然是不符合立法的本意的。

饮酒者,他作为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自身是否可以饮酒,酒量的多少具有判断力和控制力,特别是你明知自己的身体状况,患有疾病不能饮酒的情况下,而其他的同饮者也并不知道你的身体状况,你在不能饮酒的情况下还继续饮酒,应当对自己的饮酒行为及后果负责。

并且在民法典出台后,也已经明确了适用公平责任原则,由各方分担损失的。这一种裁判原则的适用是需要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才能够适用公平责任原则的。共同饮酒属于情义行为,不应当适用公平责任原则来。判决由各共赢者分担损失,而应当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说同饮者只有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同饮者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这个问题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去分析:

第一是需要先看这个死亡的结果与饮酒有无直接的因果关系,例如:对方身体本身就患有疾病不能饮酒或服用了不能饮酒的药物等情形。

第二要去看有没有证据去证明酒桌上有存在恶意的劝酒和罚酒的行为,对于过度饮酒的情况有没有尽到提醒制止的义务。

第三是否将醉酒者处于危险状态而没有及时将他送到医院治疗或者是妥善处置。

律师总结的,劝酒致死需要法律责任

劝酒致人死亡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是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需要承担责任的是以下几种情形

一是强迫性劝酒,明知对方不能喝酒,或明知对方身体有疾病,对方已经明确表示身体不适的情况下仍然劝对方饮酒者,要承担由劝酒引起的一切责任;

二是明知对方喝醉已经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在无人照顾的情况下存在危险,清醒酒友未将醉酒者安全送达,醉酒者一旦出事清醒者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是酒后驾车未劝阻,对于醉酒的酒友其他人应当劝阻其不得驾车,如果未加劝阻则就有可能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应法律责任;

四是宴会的主人应当确保参加宴会的每个人的安全,醉酒者一旦出现意外事故,酒宴召集者就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聚餐劝酒的注意事项

咱就是说,这宴请聚会喝酒本属一种情谊行为,每个喝酒的人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负有最高的注意义务,作为共同喝酒人,彼此之间应该相互提醒、劝阻,提醒不让其过量饮酒,劝阻不让其过量饮酒哈。

饮酒要文明、适度,千万不要赌酒、斗酒、劝酒,以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和影响。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对自己的酒量有足够的认识,也应该意识到酒后可能产生的后果,在喝酒的过程中量力而行,避免类似悲剧的发生。

聚会喝酒致人死亡,如果同喝酒的人不存在劝酒等引导行为,那么不用承担责任,但如果饭店的老板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如下:

1、第二十四条 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2、第三十七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扩展资料

1、案情

2015年12月初,曹某被河南省西平县某酒店聘为副总,12月23日晚,曹某召集同事郭某等五人在县城另一酒店聚餐,聚餐时其六人(三男三女)共饮用牛栏山二锅头白酒3瓶半,曹某喝的较多。聚餐结束后,郭某等人将曹某送回西平县某酒店即离开,次日中午曹某被发现在宿舍已死亡。

尸检表明,曹某鼻腔内有呕吐物,颈部衣物上有呕吐物附着,余未见明显异常。之后曹某近亲属周某等三人以侵害生命权为由起诉至河南省西平县人民法院,请求判令郭某等五人赔偿死亡赔偿金等经济损失29万元。

2、裁判

河南省西平县人民法院认为,郭某等人与曹某饮酒后,一起将曹某送到宿舍,已尽到了看管照顾义务,其后曹某在宿舍死亡,原告无证据证明系饮酒致死,其死亡与共同聚餐饮酒的五人不存在因果关系。故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请。

原告不服,上诉至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驻马店中院二审认为,曹某聚餐当晚喝酒较多,不久后死亡,期间并无其他情况发生,应认定其死亡与饮酒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郭某等五人认为曹某并未饮酒过量,酒后也未尽到相应的注意和照顾义务,轻信不会出现问题而离开,导致曹某最后死亡,故对曹某的损害后果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曹某作为成年人,自身存在重大过失,应承担主要责任。酌定曹某自负80%的责任,郭某等五人承担20%的责任。遂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郭某等五人赔偿原告119万元,郭某等五人互负连带赔偿责任”等。

判决生效后,郭某等五人不服,以“已尽到看管照顾义务,曹某死亡与共同聚餐饮酒不存在因果关系等”为由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河南高院经审查认为,从曹某聚餐中过量饮酒、到休息场所无人陪护、呕吐、窒息死亡等过程来看,醉酒是致其死亡的原始根由;郭某等人在聚餐中喝酒、劝酒的作用大小难以区分,且将曹某送回酒店宿舍后轻信不会出现问题,未对曹某作出相应的安全护理措施,致曹某醉酒后处于无人照顾的危险状态,导致死亡后果发生。故郭某等人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遂裁定予以驳回。

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中国法院网—饮酒致死未尽到注意义务的共同饮酒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遥怜故园菊,应傍战场开。根据查询中国古诗词网显示,无人送酒来出自《行军九日思长安故园》古诗,其下一句是遥怜故园菊,应傍战场开。《行军九日思长安故园》是唐代诗人岑参创作的一首五绝古诗。

这是一个很尴尬的问题,因为酒后失态可能会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良的影响。酒后失态可能会让自己失去理智和控制,做出一些不恰当或者不礼貌的言行,比如哭泣、吵闹、打架、吐槽、泄密、调情等等。这样的情况,不仅会影响自己的形象和信誉,也会影响自己的工作和人际关系。那么,酒后失态,应该怎么挽回呢?我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可以尝试:

道歉

道歉是一种对自己错误的承认和对他人伤害的赔偿。道歉可以缓解自己的内疚和后悔,也可以缓解他人的愤怒和不满。道歉可以恢复自己的尊严和信任,也可以恢复他人的友好和理解。道歉,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及时地道歉。及时道歉,就是在意识到自己酒后失态后,尽快向当事人表示歉意。及时道歉,可以避免自己的错误被放大或者传播,也可以避免他人的情绪被激化或者固化。及时道歉,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a、要选择合适的时机和场合,不要打扰或者干扰他人。

b、要选择合适的方式和语气,不要冷淡或者轻浮。

c、要选择合适的对象和范围,不要漏掉或者多余。

2、真诚地道歉。真诚道歉,就是在向当事人表示歉意时,表现出真实和诚恳的态度。真诚道歉,可以让自己更加坦诚和勇敢,也可以让他人更加感动和宽容。真诚道歉,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a、要承认自己的错误和责任,不要否认或者推卸。

b、要表达自己的遗憾和愧疚,不要冷漠或者无动于衷。

c、要说明自己的原因和动机,不要撒谎或者编造。

d、要请求他人的原谅和理解,不要强求或者逼迫。

改正

改正是一种对自己错误的纠正和对他人伤害的弥补。改正可以消除自己的错误带来的后果和影响,也可以消除他人对自己错误的怀疑和不信任。改正可以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素质,也可以提升他人对自己的评价和信赖。改正,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积极地改正。积极改正,就是在向当事人表示歉意后,主动采取行动来消除或者减轻自己酒后失态造成的损失或者困扰。积极改正,可以展示自己的责任感和主动性,也可以展示自己的诚意和效果。积极改正,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a、要根据自己酒后失态造成的具体问题和影响,制定合理的改正方案和方法。

b、要根据当事人对自己酒后失态表现出的具体反应和期待,调整合适的改正时机和频率。

c、要根据自己酒后失态造成的具体损失和困扰,提供合适的改正补偿和帮助。

2、持续地改正。持续改正,就是在采取行动来消除或者减轻自己酒后失态造成的损失或者困扰后,持续保持良好的状态和表现。持续改正,可以巩固自己的错误带来的教训和收获,也可以巩固他人对自己错误的原谅和信任。持续改正,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a、要坚持不再酒后失态或者尽量减少酒后失态的次数和程度。

b、要坚持提高自己的饮酒能力或者尽量控制自己的饮酒量和质量。

c、要坚持增强自己的理智和控制或者尽量避免自己的冲动和放纵。

感恩

感恩是一种对他人帮助和支持的感激和回报。感恩可以增进自己的幸福和满足,也可以增进他人的快乐和尊重。感恩可以提升自己的人格和品德,也可以提升他人对自己的好感和友情。感恩,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及时地感恩。及时感恩,就是在得到他人帮助和支持后,尽快向他们表示感谢和赞美。及时感恩,可以表达自己对他人帮助和支持的重视和珍惜,也可以表达自己对他人帮助和支持的认可和欣赏。及时感恩,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a、要选择合适的时机和场合,不要延误或者错过。

b、要选择合适的方式和语气,不要随意或者敷衍。

c、要选择合适的对象和范围,不要遗漏或者冒犯。

2、真诚地感恩。真诚感恩,就是在向他们表示感谢和赞美时,表现出真实和诚恳的态度。真诚感恩,可以让自己更加坦诚和勇敢,也可以让他人更加感动和宽容。真诚感恩,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a、要具体地说明他人帮助和支持给你带来了什么好处或者解决了什么困难。

b、要有感染力地传达你对他人帮助和支持的感激或者敬佩。

c、要有反馈地告知你对他人帮助和支持的回报或者奉献。

总结

过节公司聚餐,在领导和他朋友面前酒后失态,是一种不幸而又常见的现象。要挽回这种状况,需要从道歉、改正、感恩等方面入手,展示自己的诚意和效果,恢复自己的形象和信誉,增进自己的工作和人际关系。

法律分析:王某在公司聚餐喝酒后死亡的赔偿:

王某在郑州的一家饭店上班,去年1月20日,公司为感谢全体员工一年来的辛勤工作,安排大家中午聚餐。聚餐期间,王某饮酒过量,被同事送回宿舍休息。当晚9时许,同事回宿舍发现王某趴在床上,叫他也没反应,当即打了120,后王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小李是酒精中毒死亡。为此,其父母将该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8366468元。

庭审中,原告诉称,被告公司作为聚餐活动的组织者,对饮酒员工负有基本的安全保障义务,但公司发现王某饮酒过量,却没有尽到最基本的安全保障义务,该公司对王某的死亡应承担责任。

被告公司辩称,根据司法鉴定,王某是酒精中毒死亡,而公司聚餐时是中午,下午还要上班,因此公司不让员工喝酒,王某却违反规定私自喝酒。另外,王某作为成年人,知道自己能喝多少酒,应该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此外,王某喝完酒后,公司领导安排同事将他送回宿舍,期间还有同事去看他。出事后,公司及时联系家属,并拨打120、110,已经尽到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不应该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是被告公司的员工,公司在王某醉酒后,没有证据证明其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侵权责任,但王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的后果应该有足够的认知,且原、被告提供的证据均证明王某喝酒是自己要喝,被告已经制止,其本人应当承担主要责任,故公司应该承担20%的责任,王某应承担80%的责任。王某死亡产生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共计508元,被告公司承担101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酌定为1万元,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应由发生人身损害的饮酒人自负损失,对饮酒后果本人应承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但如果有以下四种情况,“酒友”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明知醉酒人不能喝酒;2、强迫性劝酒;3、酒后驾车、洗澡、剧烈运动未加以劝阻;4、未将醉酒者安全送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